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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随即想要大吵大闹起来,但考虑到她的父亲沈祈可能根本就不吃这一套……她也就没了办法。
沈栖月瘫坐在地上,幸好地板上的各处都铺满了防摔而又软和的海绵垫,上面也不冷。
沈栖年看不下去了,主动将自己丢人现眼的妹妹带走,又自顾着低头和他的父亲沈祈道了声“晚安”,而仅仅是这一声,亦是沈栖年鼓足了勇气,才敢和严苛的父亲说的。他的眼神似在躲闪,父子并未对视,沈祈挥挥手,兄妹俩一前一后,一个气鼓鼓的一个胆战心惊的离开了。
……
钱絮目送他们离开后,转身见沈祈为自己倒了一杯香槟,他的目光随之扫过一整个厨房,外卖披萨的纸盒也就一览无余了。
“今天不开心?”
钱絮并未正面回应,“难得想吃披萨,就直接订披萨了。”
她取过他倒的金色香槟,翻涌的气泡从杯底渐渐上浮,她浅浅地尝了口,与沈祈道了一声“tks”。
“如果你希望更改你孩子的食谱,我想,我拿了你的五十万刀,”钱絮说这些的时候莫不是有些自嘲,如果没有那些虚晃的未来的折射,她想她现在应该是紧张兮兮的,甚至对难得一次吃披萨感到郁闷,不知道为什么做饭那么多次没被撞见,而他回来的时候恰逢自己点了外卖,“之后我们可以商讨。”
清冷如沈祈,这大概已经是他最高规格的安慰,“我没有这个意思。”
沈祈动手又重新将自己的香槟满上。
“或许你很长一段时间爱不需要为他们做饭了,”沈祈突然定睛望向自己的眼眸,一只手依旧在半空中,似要揉碎她的发梢,“我打算先带他们回国。”
他旋即解释,生怕引起自己的误会。
“我不是要离开你的意思,你知道我公司的核心产业仍然是在国内,所以为了我的事业我也不得不选择在这个节骨点上回去。”
“国内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经不起等待,抢占市场这件事比我想象的急迫。”
“我本来想等你研三毕业一起走的。”
钱絮假装不在意地轻飘飘说了句,“没关系。”
她今晚的不舒服到达了极致。
也终于明白今晚那种强烈的不安确切来自何处了。
如果他真的要走,为什么又要说原本是等着自己这种三岁小孩听了都未必信的假话,沈祈这么聪明,他精通的语言、代码以及商业习惯这么多,他难道就不知道他此刻的表演很拙劣吗?
钱絮也终于看见沈栖月那艺术化的表情来源于何处了。
原来是从沈祈的身上一脉相承的。
可他依旧不满足从自己口中得出的答案,沈祈非要走到她的身后,低头在她耳垂承诺,“等你回国,我会给你办一场顶级奢华的婚礼。”
她应该心怀感激吗?
因为她这三年来的付出最终是得到了一个所谓的结果,而这个男人正式地给了一个像样的允诺。
她明白她此时应该说的话,脸上准确地展露着全是依赖而又仰仗他的笑意,至少,这能证明,沈祈并不是个忘恩负义之徒——
钱絮猛然回身,见他的黑眸格外深邃,就好像用最庄重深刻的语句说着她内心深处最渴望的话。
可是,这道虚晃的身影又出现了。
此时,这又不仅仅是道虚晃的阴影,颜色变得愈发浓郁而现实,这些流动的人物画面几近立体,真实地切近她心中的沈祈,脸上得到一切又将其视为虚无的麻木与许多年前如出一辙,也与未来的他不谋而合。
影像越来越长,具体到未来某年某天的细节。
沈祈在影像中亦是求婚,只不过比起对自己的泛泛而谈,他为那个女人特意准备了戒指,又或者说,那枚戒指原本就是属于程双意的。
多年前,程双意为了奔赴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抛弃了他和他们的孩子,而在临走时分脱下了这枚戒指。
沈祈将其收好,为的不就是某一天重新戴到程双意手上。
钱絮快疯了——
因为此刻站在开放式厨房里的沈祈的表情游刃有余,的确不像是一个正在求婚者的表情,他仿佛操控着和自己有关的一切。
其中包括他们的关系。
但在折射的画面里,他面对程双意时偶尔流露的紧张、不确信才像是正常男女关系下,费尽心思的男人正式求婚的模样。
他原来不是没有忐忑,而是他的忐忑不安属于另外一个女人,程双意。
这么些年,沈祈曾无数次和她讲过程双意的事,大抵是关于她如何忘恩负义、见利忘义,老实说,沈祈很少会记恨这样一个人。
哪怕是创业中途背叛他的小伙伴,他依然能够做到冷静自若,平常心看待。
但沈祈怕哪怕一刻也没有忘记过,那时候他们在美国留学生子,他父亲在国内的产业悉数凋敝,程双意看他的脸色便与往常不同了。
尤其是从沈祈的第一张信用卡不能刷开始,她已经在预谋她的离开了。
说是什么在国内有个婚约,不得不提前回国,至于孩子的事,她也希望一并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
权当是送给他的礼物。
沈祈每当回想起这段被玩弄的感情的时候,他眼底疯狂的红意就从未消散过。
钱絮早该想到的,强烈的恨根植于热烈的爱,因爱故生恨,她恨自己不明白沈祈的感情更早些,才像个傻瓜一样碍眼地突兀地出现在别人一家的生活当中,成为那个当之无愧的笑话。
三年了,她的生活里除了学业,几乎处处都是他和他儿女的影子。
她半闭双眼,那梦境却并没有轻巧地放过她。
这一切发生的时间离她并不遥远,而就在沈祈和自己告别以后,回国后的一个月后,他就将毫无牵挂地和另外一个女人求婚;许多笼统的本该看不清人影的画面在钱絮眼底一闪而过,她仔细辨认,悉心判断——
是他,以及他们。
原来,到来头他们拿的是先婚后爱,孩子撮合的老套剧本,至于自己,不折不扣是在这个故事的女配而已;那之前在dollar tree门外看见的一幕也就有迹可循了。
可笑的是,作者为了彰显她对爱情的理解,又或者表达她对笔下女性的仁慈,自己这个女配的下场不算太差。至少,没有让她残忍地死去。
也就“只”是机关算尽,一无所有——
最后她在周折困顿中又回到了美国,在洗衣房里打黑工而已。
……
岂不是可笑,她好歹托福考了110分,还拿到常青藤的offer,只不过因为没钱去波士顿,这才来的俄亥俄,凭什么她要混成那副鬼样子,去洗衣房里洗衣服!?
就因为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