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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事情少管。”

谢若嘟嘴,“杨婶子那么好,怎么就生了一个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这样一个恶婆婆?”

“就应该同张奶奶悄悄同阿爹说的那样,反正杨婶子的汉子也早就死了,她已守寡了这么多年,完全可以改嫁了,不然待在家里,要一个人伺候一个婆婆、一个儿子,还要加一个小叔子以及新娶进门的弟妹,何苦呢?”

兵士哭笑不得:“你哪学的这些话?”这话怎么也不像是个小孩子能说出口的。

当然不是谢若自己想的,“我偷偷听见张奶奶和阿爹说起的。”

兵士们改了路线,抓着双胞胎往谢家店铺走,撞上了总得给人家送回去,若是那刚刚的婶子又过来,到时这两个小孩子再怎么机灵,也顶不上一个成年人。

已经快满六岁的双胞胎,垂头丧气,被兵士押着往家里去了。

谢景行还不知道他给双胞胎做着玩儿的弹弓又成了双胞胎手上的凶器,收好笔,将书放好,起身准备去饭堂用餐。

四年过去,谢景行身上再无一失少年气,身高体长,面部轮廓无一丝一毫多余,骨肉匀称,浓眉高鼻,一双眼睛很是温和俊美。

神情似淡漠,嘴角却又带着一抹笑,多亏眼里盛着一双含情的眼眸,让人顿生亲近之意。

从甲三班出来,谢景行独自一人,早在他们院考过后几月,举行了几次月末文考后,谢景行几人就分别升上了乙级班。

乙级班要课本经,需要从《诗》、《书》、《礼》、《易》、《春秋》五经中选择一经深入研习。

而本经却不是随意就可选择的,也与自己本性有关,若是选择与自己性情相反的经作为本经,要想在此经上深入,是不可得的。

古往今来,学《诗》者温柔敦厚,学《书》者疏通知远,学《易》者洁净精微,学《礼》者恭检庄敬,学《春秋》属辞比事。(注)

谢景行自觉自己不够敦厚,也不够恭检,对易之一道不感兴趣,虽然善言辞却并不乐意以言辞巧言令色,最后他选择了《尚书》为本经。

他是经过一番艰难的心理斗争的,毕竟连韩愈都觉得《尚书》诘屈聱牙,可经他考量之后,最终还是做下了这个决定。

孟冠白也早早升上了乙级班,现在被谢景行几人拖着,经上次月末文考勉强也升入了甲级班。

但是他们现在并不同在一个班级,一来是因为他们升入乙级班和甲级班的时间不同,再来就是本经不一,其中寇准规以《礼》为本经,孟冠白和吕高轩《诗》,丘逸晨、萧南寻《春秋》,六人中,居然无一人选《易》为本经。

走出课室,一路都是熟识之人,府学变化不大,只是四年来有许多人离开了府学,有的是已通过乡试,考上了举人,有的则是在府学九年之后仍未考上举人,主动退学了。

府学所有学子并不是一直能在府学学下去,只有九年时间,九年过后,无论是考上还是未考上都得退学。

幸运的是,谢景行几人都是同年进入的府学,还可以再待几年,没人离开。

习惯也一直延续了四年,就算不在同一班级,用完饭后也会在水月亭相聚,或是为辨疑解难,或者是纯为了休闲。

谢景行还没上水月亭,就听见孟冠白熟悉的大嗓门,“寇兄,你现在虽有佳人为伴,可集体活动也该参与呀。”

谢景行往阶梯上去,四年前寇准规就已考中秀才,当然是立即回乡与林涵成了亲,他们这几人也跟着都是去帮忙迎了亲的。

他顺势还与家人回了周家村一趟,祭祖、宴客,好不热闹。

过去四年,林涵本还欲待在镇上照顾林家人和寇家人,不过成亲了几年,林、寇两家长辈急着要报孙子,寇家干脆就将林涵家里人接到了寇家一同生活,让林涵来了通州府,夫夫俩相聚在一起也有一年了。

不过想要个孩子何其难,到现在也没消息,不过因为林涵和寇准规在府学外面租了院子,日日相伴,感情越发蜜里调油,寇准规现在也同谢景行一样,每日准时回家,再不与丘逸晨和吕高轩流连藏书楼。

谢景行上去后,就见到孟冠白守在寇准规面前,一脸激动,“这一次无论如何你也得参加,加上谢兄我们刚好六人,正好组成一队。”

丘逸晨和吕高轩仍然还是如原来一般,此时丘逸晨在一旁帮着孟冠白敲边鼓,“是呀,要是没你,我们就凑不齐队伍了。”

谢景行好奇,“什么一队?我什么时候也要参加了?我怎么不知道?”

第123章

孟冠白见到他来了,更加激动地说:“马球队呀。”

丘逸晨跟着道:“你不会忘记了吧?去年就比赛过一次,上次孟兄参加了,不过只是一轮游。”

孟冠白不理会丘逸晨损他的话,继续说:“去年你们都没参加,我只能去同其他人凑了一队,没两下就被踢出局了,他们一个个还说是我的缘故,明明是他们的技术不好,不然,我一人也不能拖垮一整个队啊。”

全然未提去年他加入进去后,因为没有默契,凭着三脚猫的功夫非要抢球,却次次被人挡回来,一个球未进,还全帮倒忙的情况。

“这次我们六个人凑成一队,绝对可以赢到最后。”

他走过来拍了拍谢景行的手臂,眼含羡慕,上下看谢景行被衣服包裹住的身材,别当他不知道,谢景行日日训练,肌肉匀称,骑马的技术又好,这里缺了谁也缺不了谢景行,绑也得绑着他去。

“马球?”谢景行一愣,算了一下时间,是又到举行马球比赛的时节了。

不过,通州府之前并无打马球的的习惯,同窗学子们要举办活动时也多是投壶和蹴鞠,马球还是经去年来府学的一位新学子首倡后,才逐渐在府学兴起的。

那位学子来自于通州府下的常会县,常会县是通州府下少有的平地多的县城,路平又宽,恰巧那边又有一个大的马场,县城里家里有条件的人家也多畜养马匹,渐渐的,就兴起了打马球这项运动。

他是打马球的好手,习惯了打马球时热血沸腾的状态,觉得蹴鞠只是为了炫技,观赏性远大于竞技性,玩着忒没意思,软磨硬泡地找了几个好友凑齐了两队,只要有闲暇时间,就跑去校场打马球。

关键,他还有条三寸不烂之舌,硬是磨得了校场百户的同意。

打马球需要骑在马上,一边控制马匹的动向,同时要用手上的球棍击球,是一项需要集中全身注意力和耐力的运动,又很能彰显男子气概,恰巧通州府学在校场练习骑射,又有场地,不过一年时间,马球运动就在府学扩散开来。

许多学子都极为喜爱,人手多少都行,少则八人就能凑齐两队进行比赛,人多时,一队八人也可以,府学比赛时采用的是中间数,每队六人。

每年入夏后,府学就会举办一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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