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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拿出来看看吗?”

经理有些愕然,犹豫了片刻后说道:“我们现在店里最贵的那款表也要七千多万……你们还要看吗?”

施槐岭面不改色地道:“拿出来吧。”

“行。”经理见状,连忙让人把表拿了出来,同时又让人去倒了两杯水给他们。

表拿出来后,施槐岭让人戴在了罗送的手上。最贵的表也的确担得起它的价格,戴在罗送的手上,熠熠闪光,让他的手看起来更好看了。

施槐岭问他:“喜欢吗?”

罗送观赏着手上的表,笑着道:“喜欢。”

“你喜欢就好。”施槐岭眉眼微展,对旁边的服务人员道,“就这个吧,帮我包起来。”

没有一点迟疑,也没有一点拖拉,干净利落得让在场的人都有些呆愣了。这就买了?七千多万啊,眼睛都不眨一下?

而且还不是买给他自己的,这也太舍得了吧。开始大家还以为罗送和施槐岭是朋友的关系,其中一位是陪着另一位来的。现在看施槐岭为罗送一掷千金,两人交头接耳,耳鬓厮磨的样子,还有什么不懂。

这哪是朋友该有的样子,这两人根本就是一对啊。花七千万讨男朋友开心,在场的人心里都快磕疯了。

在施槐岭去刷卡的时候,罗送问身边的服务人员:“这块表,还有其他的颜色吗?”

服务人员不知道罗送问这个干嘛,但还是尽职尽责地道:“还有一款是黑色的。”

这款黑色卖得不如罗送刚才戴的那块棕色的好,他们开始就没拿出来,当时想着罗送要是试了那一款不喜欢的话,再把这一款拿出来,谁知道罗送和施槐岭试完后,说买就就买,根本没有一点犹豫。

罗送道:“麻烦你拿出来给我看一看。”

服务人员其实不觉得罗送会再花七千万买同一款的表,只以为他闲着想看一看,也没敢怠慢,马上就去把表拿了出来。

黑色的颜色虽然有些普通,但做工精致,看起来同样很好看,并且因为这个颜色,看起来格外的沉稳稳重。罗送觉得它很适合施槐岭,想象着施槐岭带这一款表,罗送脸上就露出了一抹笑。

他把住院时贺之华送来的银行卡放到了柜台前:“这款表我要了。”

罗送没让人把表包起来。他手受了伤,右手又要写写画画,戴表不方便,只能暂时包起来等左手好了再戴。但施槐岭不一样,他现在就能把表戴起来。

服务人员都有些懵了,见过买表的,但没见过互相给对方买同一款表的。这难道是什么有钱人新型秀恩爱的方式?

有人忍不住感叹,果然上流阶层的人只会跟门当户对的人在一块,两个人长得好看就算了,怎么还都这么有钱,对象还这么的好看!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太让人羡慕了,这到底什么人生赢家!

酸归酸,服务人员还是很有眼力劲儿的,一看就知道罗送想给施槐岭惊喜,所以在刷卡的时候,还避过了施槐岭,没让他知道。

当施槐岭付完账回来,罗送把表递到了他面前:“这是我送你的,喜欢吗?”

施槐岭看着黑色的表,烟波微转,只能弯着眉眼道:“喜欢。”

“带上看看?”

“好。”

施槐岭接过他送的表,把表带到了自己的左手上。黑色显得人的手格外的白,罗送点了点头,觉得这款表果然很适合施槐岭。

罗送捧着施槐岭送的表,笑着说道:“这样,我们就有情侣对表了。”

施槐岭他发现,罗送真的很能掌控他的情绪,能让他着急,也能让他随时随地的开心和喜悦。

罗送伸手过去,握住了施槐岭带着表的手,笑着道:“回家吧。”

施槐岭嗯了一声:“好,回家。”

一旁的经理等人:酸死了酸死了,恋爱脑都要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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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场出来,两人驾车回到了施槐岭的家。

施槐岭把住的地方上下两层楼都买了下来,全部打通,整个屋子显得尤为的宽敞和宽阔。整个房子以浅浅的奶油风格为主,看起来淡雅、简洁,但又不会很沉闷,反而颇为很温馨。

玄关处还放了一盆黄澄澄的小金桔,罗送一进去就看到了。

“这盆金桔是余乐新年时送我的,他说放门口能招财。”施槐岭一边说话,一边从鞋柜中,拿出了一双还没让人穿过的拖鞋,放到了罗送的脚边。

施槐岭拿出的拖鞋,和他脚上的那一双也是同款,不过他穿的是白色的,给罗送穿的则是蓝色的。

罗送把目光从小金桔上移开,落到了他们两人的拖鞋上,带着逗趣的语气道:“情侣拖鞋?”

施槐岭咳了一声,才不会说他是故意这么拿的。

罗送勾住他的手指:“情侣手机、情侣表、情侣鞋都有了,我们是不是还要整上情侣水杯、情侣牙刷,还有情侣衣服比较好?”

施槐岭的手机,在住院的时候罗送就看到了,看到的第一眼就知道和他的手机是同款。想到施槐岭暗戳戳地让两人用同款手机,他就忍不住想笑。这人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施槐岭听他提到手机,有些羞窘,但后面的话,真的让他很心动。

罗送怎么可能没看出来他的蠢蠢欲动,他晃了晃彼此勾在一起的手,说道:“让跑腿小哥帮我们买过来吧。”

情侣衣服暂时买不了,但情侣杯,情侣牙刷什么的,倒是可以先安排上。至于从医院拿回来的那些,用了几天,也可以换掉了,不算浪费。

施槐岭掏出手机,默默地就把这些东西都安排上了,甚至还买了其他同款的生活用品。在跑腿把东西送上门的时候,施槐岭带着罗送继续参观起了他家。

施槐岭的房子很大,不过只分了三个房间。除了他的卧室外,剩下的房间一个被他拿来当了书房,一个被他做成了狗窝。罗送住进来,也就只能和施槐岭睡一个房间了。

施槐岭这会儿才想起了这一茬。他揉了揉太阳穴道:“……我忘了,家里没有空房间了。”

罗送倒是没觉得什么,反而觉得这样误打误撞住在一块还挺好的:“我们在医院时不是也睡在了一张床上吗?”

每次施槐岭想回小房间睡觉,都会被罗送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骗到自己的床上。五天下来,小房间都没被使用过,他们走的时候都快要积出一层灰了。

他扫了眼施槐岭卧室内的床,接着道,“我看你房间的床还挺大的,睡两个人也绰绰有余。怎么,金主大人难道已经腻了和我睡一起了吗?”

说道最后,罗送的语气变得有些可怜兮兮的。

施槐岭知道这人分明是在捉弄自己,但他还是让自己踩进了对方挖的坑中。他道:“我没有腻了你……我们就睡一起吧。”

一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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