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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乙的书桌上有幅素描画,是那扇玉兰花窗。他看到过,是南乙画的。

这难道不是共同的记忆吗?他试图用眼神暗示南乙,让他也加入这个话题。

这样不就能拉近关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发,看上去像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并不想揭晓这段共同的“过去”。

秦一隅的声音围绕着,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里,变得愈发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远忽近,直到秦一隅开始说起脖子上的纹身,他才又听清。

“这个是德语,sternstunde,你们看过《人类群星闪耀时》吗?序言里茨威格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戏剧性的、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闪耀的瞬间。或者换一种翻译……”

他说着,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双总是笑着的眼睛裹着一丝狡黠。

无端的胜负心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皱了皱眉。

他有一肚子话,但一时间找不出任何一个,就像正好端端抛着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断,一个球没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头,好像在问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对了。”总算想到一个。

秦一隅开口之前,四处排查了一遍,确认卧室里的确没有任何摄像头,才开口:“那些上门讨债的混混,是你找人帮我教训的?”

对于机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员确认过,卧室里的确没有。

他的表情没怎么变化,非常干脆地承认了,“是,我做的。”

“你哪儿认识的那些人?”秦一隅双臂环胸,靠在墙壁上,“别告诉我你虽然现在还没满十八,但已经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帮小少爷。”

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他朝南乙走来,猛地靠近,“原来你有半边梨涡啊。”

他的靠近总是缺乏分寸,一个不留神就会窜到面前,鼻尖几乎要抵上鼻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会弯起,过长的两丛睫毛半遮住瞳孔,让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绪。

“再笑一个我看看。”秦一隅的语气轻飘飘的,带着几分怂恿。

南乙没照做。

他解释了上一个问题:“年初放假的时候,我骑车跑山,在妙峰山的弯道正巧碰见一事故,当时那个大哥人昏迷着,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医院。他醒了非要给我钱,我没收,他人很仗义,说以后在北京城里碰上什么事儿了都别怕,让我找他。”

秦一隅乐了,心道你小子长着这么一张面瘫脸,内心倒是挺热心肠的,天天满大街助人为乐,不知道还以为副业是蝙蝠侠。

“然后呢?他就一直罩着你?帮你到处收拾人?”

南乙的语气始终很淡,好像只是在转述其他人的事:“也就两次,一次是为了你的事。”

“还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问。

“我自己的事儿。”南乙没说透。

秦一隅倒也没追问,只笑道:“那这大哥确实挺实在,遇上事儿真愿意帮忙,挺喜欢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后他请我吃饭,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爸妈老来子,宝贝得很,只比我小一岁。而且他弟跑来说,他认识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睁大了,“哟,这么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读书,和我一个高中。”南乙顿了顿,“他说,之前他被人欺负的时候,我帮过他。”

“你帮了小孩儿自己都不记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样?南乙心道,还不止一次。

“听你的口音我以为你是北京人,没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学。”秦一隅看着他眼睛。

说到这里,南乙也望向他,停顿了一秒,简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儿。”

抛问题的游戏秦一隅终于玩累了。

而面对他的探究欲,南乙却习惯性说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实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学,只是后来转校了。

又例如,那个助人为乐的故事其实没那么巧合。

是他,在帮了那个小男生没多久,就亲眼目睹他哥仇胜带着人杀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训了那群垃圾。

与人谈论间,他听说仇胜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欢摩托车——这简直是他当下最需要的目标人物——于是他想办法摸到这人的骑行俱乐部,在网上看完了他们每一次骑友聚会的分享,最后,摸清仇胜每周五早上喜欢独自去妙峰山骑行的习惯。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样的山路,同样的弯道,同样的安全距离,这些和凛冽的北风一起刻进南乙骨头缝里。

到第四次,他刚出发,又被别的事绊住脚,迟了十几分钟,没能完全跟上,本以为要失之交臂,谁知就是那次,仇胜竟然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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