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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甜了。

他小时候漂亮得像个丫头,现在也漂亮,但脸上没什么肉,骨头的分量太重,眼尾锐、嘴角尖、鼻梁直挺挺的,漂亮得太凌厉了。

供台一样的矮桌上摆着一大堆水果。我的视线扎在水果旁边一把细瘦的匕首上。刀柄上镶嵌了一枚硕大的蓝宝石,那他妈是老子的开信刀——不是削水果的。

这把据说是中世纪欧洲哪位伯爵的刀。十公斤‘4仔’换的。后来因为实在没人给我写信,我把它磨开了刃。

我在看着我那可怜的开信刀时,秦悦端起了水果另一边放着的琉璃杯。

什么样的杯子是喝咖啡的、什么样的杯子是喝白酒的,什么样的杯子是喝水的,他大概永远分不清。

分清了也没个鸡巴用。

杯子已经到我眼前了,我推了一把秦悦的手腕,杯子里的水晃了一下洒在我的脸上。

然后他伸来另一只手抓我的头发。

他不管我想不想喝,直接开始对着我的嘴灌,水从鼻腔溜出去,呛得我咳出了要死了似的倒抽气。

杯子里的水倒光,秦悦把他腿上的娃娃脸推给我:“去哄我哥,他今天心情不大好。”

娃娃脸迈着小步跪在我旁边,可能是见我还在咳,便乖顺地一下下帮我拍后背,声音甜得一掐一把水:“哥哥,你怎么心情不好呀?”

“叫人杀了全家。”我回答她。

娃娃脸显然是市面见得还不够多,笑意僵在脸上,拍我后背的手停住,就那么盖在我身上不动。我也僵了一下,抬头看了眼秦悦,明白刚才他为什么非得要灌我那杯水。

我感觉自己大概是什么刚灌了药准备拉去配种的公猪,几乎是刚感觉出热,下边儿就立即硬撅撅地在裤裆里支棱起来了。

“药不错。”我由衷地赞叹。

娃娃脸说话笨,但很懂下三路的门道。她似乎不大在乎凉亭里还有其他几个一直乖乖跪着不敢说话的姑娘,不在乎秦悦拖着腮正盯着,也不在乎凉亭四根柱子旁边都守着脸朝外的卫兵。

她的手就这么直接伸进我的裤裆——裤子是刚换的,松紧带的,很方便。

她的手很凉,像是光润的玉镯子。我抻着那根松紧带往下拽,把裤裆里藏着的这坨肉亮出来,然后看向这娃娃脸:“我让你做什么你都会做吗?”

娃娃脸怔了下,手还摸着那坨肉上下动,她低着头,小声回答我:“当然……会的。”

开信刀在水果左边,我正好就在左边,秦悦在看我的鸡巴,没留意我的手。我轻而易举地从矮桌上拿到了那把刀。

秦悦下意识要往后退。

他真的是想太多。

视线扫过秦悦,我继续看着眼前的娃娃脸。我把刀放在她的手上,然后握住它的手,刀刃对准我身下红通通硬邦邦的肉,我对她说:“帮个忙吧姑娘,我不想要了。”

娃娃脸大概快要吓死了。她原本是小鸟依人地贴在我身上,挨着我胳膊的是她的肩膀,此时抖成了筛子,连带着她的手,以及贴着那玩意儿的刀刃。

我曾将这把刀的刀刃磨得极薄极快。

现在它也确实极薄极快。

我第一次看见我那玩意儿淌血,血往下流到大腿上,浸湿了白色的麻料裤子。它淌了血也没萎靡下来,仍然斗志昂扬地挺着。

我疼得眼前冒了金色的星星,感觉身体里停住的血液终于有些活泛起来了。我来了劲儿,两手握住娃娃脸的手。

可还没等使上我全部的力气,开信刀已经被秦悦撤回去了。

他低下头,凑很近去观察那道伤口,看了好半天,然后就那么从俯角撩起眼皮看我:“哥,这么直接割会出人命的。”

强奸他、杀了他

秦悦什么错都没有。

全都怪我。

十多年前,他在我的床上杀了我第一个女人。我只可惜我的真丝床单。滑不溜丢的,裸睡时蹭着皮肤,冰凉凉,舒服极了。

那时我二十出头,我爸刚断气,他留下满山满山的迷彩服——没一个服我的。

我每一天都怕极了,我怕一句话说不对,哪位叔伯就发现弥彰,从腰上皮套子里抠出枪也送我一颗。

我只有在睡觉时没那么怕。真丝床单的触感让我安心。

我向秦悦抱怨,很快,他买了新的真丝床单给我。

后来他还是杀我女人,不是每一个都杀,但凡跟着我超过三个月,他就找借口把人拖去后山活埋。

我以前不介意,说来可笑,我不容易记住人长相,再加上我只在黑天办事,有时候我床上的女人都换人了,我还意识不到。

秦悦以为我一直也不会介意,所以他这次杀了我老婆女儿。

“老板,不是我……是他自己割的、是他自己!老板……”

娃娃脸在我耳边尖声解释,一着急,开始说起叽里哇啦的地方话。我半个字儿都听不懂。

我瞥了她一眼。我最讨厌吵,最讨厌。绝对不能有人在我耳边喊。

秦悦知道。

果然,我看见秦悦举起了胳膊,手枪发出“砰”的一声,温热的血溅了我一脸,像是数不清的小石子敲在脸皮儿上。

这姑娘闭嘴了。

我这才觉出,鸡巴好痛。

操。

娃娃脸的血在我脸上流淌,黏糊糊、油腻腻、血淋淋。

我莫名生气,扬起手反手在秦悦脸上抽了一巴掌:“多么脏!”

我忘了凉亭里外除了雏妓就是卫兵。

那些人掏出枪齐刷刷地指着我。枪被掏出来,往起抬时不卡壳地陆续一把拉上膛,说实话,我喜欢听金属和弹簧摩擦的声音。

很清爽。

我又抽了秦悦一巴掌。

秦悦满嘴是血,嘴唇红润,气急败坏地抬起头朝他的卫兵喊:“放下枪!操你们的妈,不许拿枪指着他!”

他一手拿着枪乱比划,一手还拿着刀,上了摩丝的额发一绺儿一绺儿掉下来。我忽然觉着他还是那只桃子。

我说我想吃桃子,那只桃子从边境线对面过来,翻越几座大山,来见我了。

天气永远又潮又热,桃子见我时已经烂了大半,暗黄泥泞,果肉一碰就掉下来。我吃掉了那只烂桃子,秦悦笑出两个小酒窝问我甜不甜。

从此秦悦无论做什么,在我眼里他都是那只桃子。

哪怕他从头到尾没有一点不让我讨厌,哪怕我永远不想看见他,但我还是爱那只桃子。

秦悦比那时候高很多,每一块肌肉都硬邦邦的。他帮我提上了裤子,然后一手揽在我后背,另一条手臂勾在我的膝弯,轻轻松松地把我抬了起来。

没人管我的脑袋,我的脑袋沉甸甸地扣下去,血液也随之扣下去,头晕眼花的。

没等秦悦走下凉亭的台阶,远处跑来个白净的影子,少年刚变声的嗓子‘吖吖’的:“老板,美国鬼子来了。”

秦悦卡壳了一下,然后一嗓子怼回去:“那是德国鬼子!”顿了顿,语气缓和不少,“让他等着。”

我的卧室没有变化。

连真丝床单都还是砂金色的,找不到一点儿褶皱,阳光一映,床单极为耀眼,像是把太阳偷了藏进了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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