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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可惜还差了二哥三哥。”

“你二哥三哥可不会再站了,不过他们都是奔四的人,站也站不住。”说着歪头打量着面前的人,“让我看看你姿势标不标准?”

“腿弯一点!”

“屁股抬搞点!”

“腰挺直!”

不仅嘴上说,还直接上手。

也就是在这时,门从外面打开,拿着房卡站在门口的小周,看到的就是秦朗拍影帝屁股纠正他马步这一幕。

小周:“??”

宋墨:“……”

秦朗:“……”

小周同志心中惶恐泪奔,我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我不会要狗带了吧?

作者有话说:

大哥,稳住!

第88章

因为刚刚的他在对你动心

当然, 小周并没有狗带,实际上,屋内两人, 或者说至少秦朗完全没因为他的忽然闯入而有什么尴尬, 一脸坦然笑呵呵道:“回来了!”

倒是他面前的宋墨, 虽然轻描淡写地站直身体,但脸上显然有一点似有似无的不自在。

小周拎着两个食品袋子同手同脚走进来,讪讪笑道:“宋老师小秦, 你们忙呢!”

秦朗还没说话,宋墨已经欲盖弥彰道:“嗯,刚刚在对戏!”

原来如此。

小周重重舒了口气,果然是自己想多了。他笑眯眯说:“小秦,烤鸭买回来了,趁热吃吧,凉了味道就不好了。”

秦朗点头:“正好,小嘉我们一起吃。”

宋墨道:“我还要和李导商量一点事, 你们吃吧。”

说罢挥挥手离开了。

小周:“……”不知是不是自己错觉,感觉影帝是在尴尬落荒而逃。

秦朗显然对此浑然不觉,目送宋墨出门,接过袋子, 开心地嗷嗷叫:“馋烤鸭很久了, 终于可以一饱口福,赶紧去把邱总他们叫来!”

翌日早上,邱月想跟李思年那边打探一下消息,然而对方只说一周内会通知, 一点口风没透露, 一行人只能老老实实飞回家等消息。

好在李思年这边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 两天后对方就通知面试通过,三天后正式签下合同。

其实在那间会议室,看到宋墨的那一刻,秦朗就知道自己稳了。毕竟那可是小嘉啊,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怎么可能不帮忙?

不过自那日之后,秦朗就没见到对方,因为作为一番的他,已经提前进组。

《浮世》故事发生在三十年代末的香港,但有少量金世锦童年和少年在北京和上海生活的剧情。所以前期拍摄有在北京和上海的取景。

这两个背景跟秦朗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他进组比宋墨迟。

及至两周后,剧组辗转香港取景地,他才正式进组。

这两周拿到完整剧本的他,闭关研究,还找了不少相关背景的书阅读,自认人物和故事都理解得很透彻。

唯独对金世锦和林文恒之间的爱情,还是懵懵懂懂。

也不知是不懂爱情,还是单纯不懂同性之间的爱情。根据他之前拍感情戏的经验,大概率还是前者。

他自己都觉得拍这部戏,有点小孩子还没学会走路就要跑的味道。

爱情都没弄明白,直接来了这么刺激的同,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茅塞顿开全面开窍?

飞到剧组第一件事,还没见到宋墨,第一件事就是试装。

戏中林文恒出场是十九岁大二学生。

秦朗虽然还很年轻,但林文恒身上的那种青涩感,还是需要靠一点点化妆来表达。

当然,他形象与角色本就契合,所以化妆也很简单,无非是换个发型,再穿上一身中山装学生制服。

正对着镜子欣赏新造型,宋墨熟悉的声音传来:“秦朗,怎么样?”

秦朗转头,对上已经两个星期没见的人,吓了一跳:“小嘉,你怎么瘦了这么多?”

宋墨常年健身,是挺拔健朗的身材,但眼下穿着一件黑色T恤,因为形销骨立的身形,显得空空荡荡。原本轮廓分明的一张脸,更是瘦得面颊微陷,连眼窝也随之变深。

好在并没有降低颜值,反倒多了几分阴郁之美。

但秦朗还是惊得目瞪口呆。

宋墨上下打量了一番他的新造型,满意地点点头,才笑着回答他的问题:“按导演要求减肥。”

秦朗这才想起,戏中金世锦因为空虚寂寞,一直有吃大烟的嗜好,人必然是瘦的。

他一把握住对方的手,忧心忡忡道:“两个星期瘦这么多?身体能吃得消吗?”

宋墨目中浮上一层笑意,不以为意道:“放心吧,有营养师呢。”

秦朗这才舒了口气,又展开双臂笑眯眯道:“我这造型还不错吧?”

宋墨托着下巴再次上下打量他一番:“不错,跟我想象中的林文恒一样。”

秦朗小声道:“明天上午就是我进组第一场戏,咱们今晚好好对对戏,争取明天给导演留个好印象。”

宋墨笑说:“没问题。”想了想,又问,“你剧本琢磨得怎么样了?”

秦朗叹了口气道:“还行吧,但感情戏代入还是找不到感觉。”

宋墨似是早在意料之中,点点头:“没事,慢慢来。”

秦朗心说,他是可以慢慢来,就是不知道导演那边可不可以。虽然知道签了合同,片方不可能随便将他换掉,但也确实怕自己达不到要求,拖影片和宋墨的后腿。

第一天总共两场戏,都不算有太大难度的戏,但因为没信心,他晚上拉着宋墨对了好几遍,确定动作表情都没问题,才放心睡去。

翌日是个大晴天,第一场戏是在清晨的金公馆花园。

刚刚结束期末考的林文恒,老师为他介绍了一份工作,是去帮一家富人打理花园,每个礼拜去两次,就可以得到三十元的酬劳,只是还得先面试。

林文恒从小父母双亡,跟着舅舅生活。舅舅不过是个小职员,生养了四个孩子,一大家子挤在一间小小的破公寓。寄人篱下的林文恒聪慧懂事,十几岁就开始边工边读,因为勤勉刻苦,顺利考上浸会大学,虽然因为课业优异,被学校免了学费,但仍旧要靠打工维持生活,补贴舅舅一家家用。

这份工作的收入,完全足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因而对于这次面试机会,林文恒格外重视。为了给东家留下一个好印象,他将自己的学生制服浆洗熨烫,又让舅母为自己理了头发,打起十二分精神朝金公馆走去。

林文恒虽然从小过着穷困的生活,但跟大部分年轻人一样,对未来有着美好的幻想,并一直在为这幻想努力。

他是一个生机勃勃的青年,就像他抵达金公馆时,那点钟的朝阳。

金公馆是座花园洋房。

来开门的是一个老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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