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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家附近,肚子里又感觉空落落的,但这会儿家里人说不准都休息了。

她选了一家主街上,远看着比较明亮的餐厅,打算要一份烤鱼,简单的填填肚子。

走近了,埃洛伊斯才看清楚那餐厅的名字,叫博达威爵士,她对别的事儿从不上心,除了工作,在美食上还算是有那么点小兴趣的,故而知道点。

这店的名气在雪榈饭店之下,与那种讲派头讲豪华的餐厅不一样,它有名,因为字号老,是两三百年前一位欧洲勋爵移民美洲时办起来的,后来因为独立战争,南北战争,辗转过多地,因为背后有许多的故事,味道不错,所以风评很好。

百老汇的许多文人雅士,明星名流,都喜欢在这里喝咖啡,聚餐请客。

整个建筑都由红砖堆砌起来三层高,二楼有一侧露台,上边儿种着许多花草,即使是这个时间,也多的是人坐在上面喝酒。

埃洛伊斯看中了二层露台靠着角落里那个好位置,她进了店铺,问了侍者却得知那好位置已经被人订去,就只能作罢,在一楼的楼梯附近,寻了个角落里的台子坐,她点了两道肉菜,一杯啤酒。

台子是一长条镶在墙边的,墙上挂着许多人的肖像画,还做了壁龛,里面放着很多书籍,食客等待时都可以借阅。

埃洛伊斯从里面寻了本有意思点儿的小说在看,又时不时观察临座的那些人,离她最近的,像是两个剧作家,穿不成套的外套和裤子,连领结也没有,就那么围在一起修改文稿,他们使用的铁尖笔在纸上哗啦啦的画着。

又谈论剧情,似乎是很焦灼。

其中一个手边放着麻制软檐帽子的剧作家嘴里嘟囔个不听。

“我听说尤维打算启用格朗丁的旧剧本,排出来好捧新人。难不成如今都要流行那小子那样不正经的写法儿了吗?”

他愁的呷了一口烈酒,又掸掸自己的那叠纸:“可真看不懂,我到底差在哪里?”

就在半日前,他投去尤维剧院的剧本被退了回来,对方还告诉他,老板尤维已经选用了他曾经看不起的小个子格朗丁的剧本。

新版《温蒂尼》就是他写出来的戏,捧红了一个女演员,也捧红了今年的尤维剧院,他们这些老编剧想去分一杯羹,却难插足了。

“现在的这些年轻剧作家,总爱写些落了俗套的故事,爱写那些蠢女人们爱看的情节,为那些堕落的娼妓和那些野心勃勃的情妇洗白,这简直是罪恶!”

“就是!依照我看,这个时代已经没人能懂得伟大而荣耀的骑士精神了,总是情情爱爱……”

埃洛伊斯在一旁放下书,接过侍者递来的啤酒,她听了那两个人的谈话,暗暗翻了个白眼儿,这才开始用餐。

可等她吃着混杂了菌菇酱的烤肉卷时,店门口忽然出现一阵骚动。

回头一瞧,呦,又是老熟人。

埃洛伊斯缓缓咀嚼嘴里的食物,她看见了娜莎,又看见了上午才在酒店见过的乔约翰·本杰明,他们手挽着手下车出现,进入了店中,在经理的招待下上了楼。

在这里会遇见娜莎,她并不奇怪,原来追捧她的富家纨绔之中,也有这位小本杰明啊。

见人有约,埃落伊斯知道这不是套近乎的好时候,打算继续用餐。

旁边,刚才还在抱怨连天的那两个剧作家,见了娜莎,又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合计,似乎是打算上楼去与她打个招呼。

她眼下看着正要当红,若是能在选剧本的时候帮忙说上个一言半语,也是机会。

埃洛伊斯将看着他俩上楼去,不过一会儿又面红耳赤的走下来,又回到位置上继续愤懑不平的说道:

“看她那傲慢的模样!绝对红不了太久……”

“绝对了,我听说她原来就是个清洁工,一路靠着傍有钱男人到这个位置的,不本分的很,背后还不知道耍了多少见不得人的手段才有今天。”

埃洛伊斯忍着不把酒泼他们头上,她往另一边挪了挪,让周遭的嘈杂遮盖过他们的对话,才继续用餐。

这年头,一个贫穷的未婚姑娘的命比蝼蚁还要轻贱一些,若是想干干净净的活出个人样来,不知得吃多少苦头,受多少不公正的压迫。

可却还是有人能高高在上的用道德枷锁审视她,只要她有一毫厘的不光彩,不道德,那么她就是个罪人,该去死了干净。

埃洛伊斯心想,就连自己也不能做到干干净净,混迹在对女人稍微友好些的裁缝行当里,这一路走来,她也得靠着装傻充愣,欺上瞒下,耍心眼,以及利用上辈子的那点经验才勉强挣了点出路,那么别的事业就只会更难。

善良纯洁的穷姑娘,这年头不是给丈夫做奴隶,就是被男女不同酬的棉纺工厂压迫的患上尘肺病,就连死了,也不过是一句去了天堂了事。

她倒宁愿娜莎成为一个不择手段的“坏”女人,无论是为钱,还是为了别的,至少不枉活一场,再怎么说,也是为了自己争过,左不过就是下地狱而已。



第70章

夜色如墨一样浓稠, 这个季节正是观星月的好时候,餐馆二楼露台上的位置不算特别多,一般都得提前预留, 侍者端着盘子走上楼去, 穿过种植的三色堇的花圃,走向一处角度格外雅致的座位。

打眼望过去, 年轻俊俏的小伙子正在给面前一位美丽的, 身着丽装的漂亮姑娘递一块手帕。

娜莎接过来,擦擦沾上了酒杯水雾的手指,笑道:“刚才来打招呼的那两个人, 我其实都认识。”

乔约翰看着娜莎那笑容愣神,他挑眉, 脸颊又有些发红, 眼睛落在桌面上,正襟危坐地问:“哦?那你为什么说不记得他们是谁?”

“因为我不喜欢他们。”她一点点将笑容收起来,眼珠子一转, 徐徐说道:

“他们是两个过了气的剧作家,格朗丁跟我说,他起初在百老汇混迹时, 总是被他们看不惯, 他们原先与几个剧院的老板相熟,就不许格朗丁去送稿。”

乔约翰看娜莎嘴里一口一个格朗丁, 莫名有些吃味儿,他知道,格朗丁与娜莎身边其他的富豪子弟都不一样。

他是一个籍籍无名数年的剧作家, 因为娜莎演了他写的剧本,又因为他的剧, 他们两个人互相成就,如今都有了名气,正炙手可热,可以算是惺惺相惜。

乔约翰虽然也很欣赏这位天才编剧,但他又很些嫉妒,为什么会有人比他更早认识娜莎,甚至还在这样近水楼台的位置,甚至还能成就她。

“噢,老天。他们干的事儿可真过分。”乔约翰违心地说,他摸了摸鼻尖,又道:

“上回问你为什么会去做了演员,你还没有告诉过我原因呢。”乔约翰刻意转移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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