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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托起她下巴,“你很好看,不需要化妆就很好看了——也许需要几只唇膏。”
“买什么颜色?”唇膏嘢!哪个女孩子没有梦想过有一支颜色漂亮的唇膏呢?她买过国产的唇膏,不怎么好用,而且过分的香,让人怀疑成分。她也在大商场里看到过进口的唇膏,D打头的品牌,要好几百元一只,只有几十块工资的她当然舍不得买。不过最后她还是得到了一只Dior的唇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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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转战化妆品与护肤品旗舰店。护肤品之前已经买过了,娜塔莎的梳妆桌上现在摆满了各种贵妇护肤品,化妆品倒是真的没有。
她的皮肤底子很好,1/4的中国血统令她的肌肤十分细腻,肤色又白,不需要什么化妆品提亮或增白;五官也生的极好,单看五官跟哥哥其实还是很像的,都是高鼻梁大眼睛,素颜就已经极好看。
青春期平稳度过,没有什么青春痘问题,脸上也就没有留下难搞的痘印。
娜塔莎见识到老妈怎么买化妆品的了,唇膏根本不挑色号,ALL了!接着买了眼影,也没有挑选,全都ALL。因此化妆品买的超级快,买完还是娜塔莎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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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真的好快乐!
回了家便忙着收拾今天买的宝贝,步入式衣柜里有带锁的首饰柜,用来放贵重首饰,日常佩戴的首饰还是放在梳妆桌上比较方便。首饰盒是早就买了放在她梳妆桌上,大开本杂志大小,一共8层抽屉,可以放很多首饰。
她快乐得像只小鸟,打开一个一个带有品牌logo的首饰盒,将一件件闪闪亮的首饰放进去:第一层是耳钉耳环,第二层是戒指,第三层是手链,第四层是项链,第五层是手镯,居然差不多要放满了。
今天买了一只彩色蓝宝石的手镯,真好看呀,彩色蓝宝石的颜色十分丰富,排成了彩虹色,价格也不高,可以称得上物美价廉了。
还有上次买的黄金绿宝石项链,也是非常美的,妈妈的审美真的很好呢。
还有什么呢?还有什么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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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她买了很多东西,衣食住行都有了,一下子便满足了她的物欲,很好,可能也不是太好,她居然很快就觉得只是花钱已经不能满足她了。
哎呀!她惊叹不已:什么时候我居然觉得花钱也不过尔尔了?
大概是知道自己有很多很多钱,再也不会有什么东西“买不起”、“舍不得”,就像……失去了奋斗目标。这可不好!
亚历山大跟她说了许多他们这个“阶层”的同龄人的事情,富二代共同的问题就是太容易无聊,毕竟一出生就在罗马了,可不太容易有什么“上进心”。哥哥虽然是个“不务正业”在大学期间就混好莱坞的“浪荡子”,但意外明智的为自己寻找到另一个奋斗目标,避免了富二代的“无聊”。
有钱意味着什么?她还没有想得太多。现在想想,有钱、有很多很多钱其实意味着她有无限可能,不管是玩也好,学习也好,最终是为了“体验人生”,这样多好呀!
她几乎什么都不会,这也意味着她什么都可以学一学、玩一玩、尝试一下,钱带给她的就是试错的可能性。
太好了!
她把自己摔到床上,富有弹性的床垫很好的承受了她的体重,跟木板床是完全不同的感受。高床软枕,谁会不喜欢呢?
第15章 第15章慈善拍卖晚宴,曼哈顿浮……
亚历山大敲门,“娜塔莎。”
“哥。”她一跃而起,去开了门。
“晚上有宴会,要开始准备了。”
“噢,好。”
“叫了化妆师上来,还有造型师、美发师。”
“妈妈呢?”
“全家都去。”
“什么宴会?”
“一个慈善拍卖会吧。”亚历山大不在意的说:“你饿了吗?要吃点什么?”
“我们家不吃下午茶吗?”
“下午茶?我们是美国人。”
意思是美国人不吃下午茶。
“那午餐和晚餐之间那么长时间,不会饿吗?”
“会啊,随便吃点什么就好。”
一会儿给她拿了一块慕斯蛋糕,一杯咖啡,放在托盘里端给她。
“谢谢哥哥。咦,又是咖啡啊?家里没有茶吗?”
“父亲那里有茶,你要喝茶?”
“茶叶,不要茶包。纽约哪里能买到茶叶?”
“唐人街。”
“唐人街好玩吗?”
“还行。”
“你什么时候带我出去玩?”
“那要看母亲什么时候愿意放你出门。”他莞尔。
管家禀报,化妆师和美发师来了,还有造型师。
“造型师是干什么的?”
“为你挑选合适的衣服配饰。”
“还有这种职业?”娜塔莎很好奇。
“有的。你的衣服很多,需要造型师为你搭配好。”
她懵懂:听上去就很时髦的样子!
“你呢?你不需要吗?”
“我?”亚历山大挑眉,“我不需要,我随便穿什么都好看。”
嗐,其实哥哥经常穿的很随意,光从外表上你绝对看不出他是富二代、大明星,他有着大直男典型的漫不经心,可以毫不在意的穿着露破洞的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出门,就这人们还都觉得他潇洒之极呢!
也就是脸真的很好看,才能让人忽略他的邋里邋遢。电影杂志上总喜欢刊登他的照片,没工作的时候他喜欢留胡子,看上去更邋遢了。他到中国去倒是刮了胡子的,这几天他都有好好刮胡子,清清爽爽的。
美发师先来,为她做好了头发。保养头发的工作一直没有落下,如今,她的发质可以说是非常好,头发丝丝顺滑,分叉的发尾也都经过精心修剪,现在几乎没有分叉了。她很喜欢自己现在的头发,觉得自己可美了。
化妆师为她修了一下眉形,配合她的五官,捯饬了一番,最后大功告成。
娜塔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确实更漂亮了,大概是眼影的功劳,令她的眼睛看起来又大又明亮,还很深邃。鼻梁本身就很笔挺,几乎用不着打阴影。还有唇膏,挑了很明艳的红色,越发显得她肤色白皙。
哈,这么说美国人还是喜欢白皙肤色的,也是呢,她在派对上看到的女性仍然绝大多数都是肤色白皙的,男人才要晒黑,晒黑意味着有钱有闲能去海边度假,社畜打工人要么没钱,要么没闲。
造型师则已经为她挑选好了礼服裙、皮鞋、珠宝首饰。参加宴会绝大多数时候穿黑色最稳妥不出错,但难免沉闷,想象一下一屋子男男女女全都穿黑色……那么在这种场合穿白色也是非常出挑的,白人穿白色也基本挑不出来毛病。
有道理。
娜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