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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她这不懂人情世故的样子,哪怕人真在丰宁,人也落不到她手里。

“耗子,二斤五花肉的回礼重不重?”

系统:“得看你饭量多大!”

给了这份回礼,要是那个小伙子懂礼貌,晚上说不定还来送饭。

要是只回半斤五花肉,估计他家宿主也就能得两筷子肉片,回礼多一点,懂事的小伙子也不会抠抠搜搜。

丁果翻了个白眼,她怀疑系统是不是视奸她的内心了?

她还真是这么想的。

从系统商城买了二斤五花肉放进食盒里,拎着过去敲门。

隐约听见里面有孩子喊‘舅舅,有人敲门’。

不多时裴澈一瘸一拐地出来,丁果道:“你腿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裴澈笑道:“没事,休息两天就好了。”

丁果点点头,没再多说,毕竟交情没到那个份上。

裴澈看到了她手里的食盒,道:“还说我去取呢。”

丁果笑道:“左右也没几步,我送过来一样。”

她递,他接。

裴澈马上反应过来手里食盒的重量不对。

是没吃完,还是放了别的东西?

但不好当着人家的面儿打开看,只能提在手里。

不过她低估了丁果的直爽。

回礼这种事丁果当然不会遮遮掩掩,笑道:“其实你来拿风筝这事说开就好,真没必要特意道歉,况且还送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心里过意不去,就往里放了二斤五花肉,以后这事儿就过去了,咱谁也甭提了。行了你回吧,我出去一趟。”

二斤五花肉?

“诶,别介,这不合适……”裴澈心觉这太贵重了,刚要拒绝,就见那瘦高个子的姑娘一甩那头短发,利落地转身走了。

他上午从墙头上摔下来牵扯到了腿上和肋骨上的伤,身手没那么利落,行动不便。再说了,追出去拉拉扯扯的也不好看。

遂也没追,拎着食盒摇头笑了笑,关上了大门。

丁果逛了逛首都的百货大楼,了解了下这边流行的衣服款式、布料的样式、男女士胶鞋的价格等等。

她没花真金白银地买,等晚上去系统商城买,除了给自己添两身衣服,还打算给三叔三婶以及家里几个孩子买件衣服、鞋子。

之后坐车去故宫,买票进去逛了一圈。

傍晚拎着一网兜用来做掩饰的水果零食,回了胡同。

隔壁飘起袅袅炊烟,邻居又在做饭了。

不知道做的啥,喷香儿。

丁果中午吃得饱,这会儿倒是不饿,就是被这香味儿勾的直咽口水,索性闪身进了空间,隔绝了那股香味儿。

她先去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坐在凉亭上一边晾着头发,一边打开系统商城买东西。

三叔家有三个孩子。

全是男孩。

老大丁大勇,老二丁大柱,老三丁大林。

丁大勇比原主小三岁,今年17;大柱和大林一个14,一个10,都是半大小子。

给三叔和三婶一人买了身衣服,一人一双胶鞋。

没买特别洋气的,就是常规的蓝棉布衣服,板板正正,是新的就行。

给丁大勇买了身仿军装,一双胶鞋。

另外的两个堂弟买的海魂衫、仿军装裤,两双胶鞋,除外还各买了一支斜挎包。

按说,光给三叔一家买不给二叔一家买不好看。

但原主在老家时二叔一家对原主也不好啊,拿她当个使唤丫头,二婶还不止一次当着原主的面骂她,光指使原主干活。

二叔家要孩子比丁志钢两口子早,家里的大儿子比原主还大三个多月,小时候光欺负原主,当着原主的面就说原主爸妈不要她了之类的。

要是没有家里大人教,小孩子能凭空说出这种话?

那时他们都不嫌不好看,自己考虑那个干啥?

原主性格绵软,她可是个爱憎分明的,这趟回去就是要改人设。

除了衣服,还买了两罐麦乳精、两斤桃酥,一斤鸡蛋糕。

刚把东西收拾好,系统提醒她有人敲门。

丁果一个激灵就闪了出去。

隔着一个院子加一个空间,她还真没听见。

一溜烟冲到门口把门拉开,就看到了裴澈那张脸。

气色比上午看起来要好一些了,最起码没有那么苍白了。

看来上午从墙头上栽下去还真摔得不轻。

都摔那样了,居然还想着送鲤鱼来道歉,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人品也不赖。

“丁同志!”

“裴同志,你这是……”

丁果明知故问。

帅哥是个讲究人儿,她回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对方不可能不表示。

而她,也确实稀罕裴澈这份厨艺。

裴澈又将手里的食盒递了过去,笑道:“是丁同志太客气了,中午的鱼明明是我赔礼道歉的礼物,没想到丁同志又回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天太热,肉不好保存,我做了一大份红烧肉,请丁同志也尝尝。”

怪不得进门时闻着那么香,原来做的是红烧肉啊。

“这怎么好意思呢……”

嘴上说着,手很实诚地接了过来。

“丁同志不用客气,我在家左右也无事,又喜欢厨艺,倒是要谢谢丁同志贡献的食材了。”裴澈笑起来很阳光,一双桃花眼微微弯着,比这四九城的景儿可要迷人多了。

丁果很想说,她还可以继续供应食材,但奈何脸皮没厚到那个程度,便大大方方道了谢,目送裴澈离开后关上了门,仔细插好,拎着食盒心情大好地回了主屋。

大约是怕她红烧肉吃多了腻,还拍了根黄瓜,拿蒜汁拌的,闻着就爽口。

依旧是压的结结实实的一大碗米饭。

丁果把饭菜摆上桌,嘴角的笑意还没压下去。

系统撇撇嘴,它就说,这宿主浑身竟心眼子。

算计着呢。

丁果才不管系统的腹诽,她夹起一块红烧肉。

肥瘦相间的肉块在筷子间颤颤巍巍,色泽红润油亮,丁果都不敢太用力,这肉炖的软烂,稍稍用力一夹就能断。

送入口中嚼了两下,满意地眯起眼睛,好吃,太好吃了!

比岳红梅的手艺好。

真的,她不否认岳红梅厨艺不错,但裴澈做的红烧肉真比岳红梅做的还好吃。

入口即化,肥的部分肥而不腻,瘦的部分瘦而不柴,外层的肉皮火候也刚刚好,有点弹牙,不会过分软烂,调味上咸甜适中,好吃的不得了。

估计是某家国营饭店的大厨。

丁果一口红烧肉一口米饭,再来口解腻的凉拌黄瓜,吃了个肚子滚圆。

“耗子,你们这事儿办的确实漂亮。”

不光给她平替了一套这么好的房子,还安排了一位那么好的邻居,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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