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烨只觉得两腿一紧。

见狄烨把车开上了高速,冷宁基本上猜到要去哪了。

车里一时安静下来,气氛有些不言而喻。

狄烨将车停进车库之后,没有马上下车。

“你有话要说?”冷宁问。

此刻他再去看狄烨,只觉得狄烨看上去整个人十分的僵硬,好像浑身的肌肉都紧绷着。

“没事,你先进去,我去洗个澡。”

冷宁一听洗澡,似乎又懂了,“嗯,我也去洗。”

狄烨:“……”

所以今天这个象拔蚌是吃还是不吃?

他的脑子忽然有点凌乱。

上次借着药酒的劲,他强制了一次,事后却觉得冷宁的接受度还好,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惨烈,而且冷宁那天没急着洗手。

这说明,对方是可以接受的。

要不这次也喝点?

冷宁一进屋就闻到一股鲜香味,芸姨听见声音立马从厨房探出了头,“宁宁你可算回来了,粥熬好了,快来尝尝!”

冷宁想说不用了,他还要上去洗澡,但是味道太香了,他没忍住,就朝厨房走了过去。

只见砂锅里的粥散发着热气,米都熬烂了里面还加了一粒一粒的配料,应该是什么海鲜。

芸姨立即给他盛了一碗。

冷宁端到桌前,打算快速喝完上楼。

“芸姨,你粥里加了什么,还挺好吃的。”

“哦,象拔蚌啊,下午小狄打电话让我买的,熬了四个小时,鲜吧?”

正在喝粥的冷宁:“……”

所以,狄烨说的象拔蚌真的就只是象拔蚌?

回想起刚才在车上的对话,冷宁就更加无语了。

此时狄烨开门进来,看见冷宁在喝粥,二话没说,直接上了楼。

冷宁抬头,看见人已进屋了。

那今天是不是逃过一劫了?

*

狄烨洗澡的时候,就已经有点难以忍受了。

冷宁刚才的反应告诉他,就算他提出那样的要求,对方也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他为什么不提?

只要一想到冷宁用吻过他的舌头舔他,他就支棱了,根本不用任何刺激。

他洗完澡,快速的吹完了头发,裹着黑色的浴袍在房里踱步,见冷宁半天不上楼,便出门打探了一下,结果发现冷宁还在喝着。

他直接下了楼,从酒柜里拿出一瓶上了年份的红酒,起开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然后看着冷宁一点点喝下。

冷宁感觉狄烨在看他,抬眼的时候撞上了对方炽热的眼神。

对方的眼神分明就在告诉他,一会将要发生点什么。

可是象拔蚌……

冷宁忽然咬住了一块蚌肉。

他用舌尖顶了顶,吐了出来。

这块肉有点老,不是很好咽。

狄烨看着冷宁把蚌肉吐出来了,粉粉的舌尖还在往外顶,他直接一口闷掉了杯子里的酒,转手又倒了一杯。

冷宁喝粥的速度实在是慢,狄烨一瓶酒都喝完了,他一碗粥还没喝完。

急得狄烨转手又开了一瓶,“你还要吃多久?”

冷宁放下勺子,“我吃好了。”

狄烨将高脚杯放在吧台上,“来我房里。”

冷宁刚进卧室,就被狄烨一下子顶在了门板上,背后的门板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

“你干嘛?”冷宁怕楼下的芸姨听到,因此把声音压得很低。

狄烨伸手将门上了锁,“嘴张开。”

冷宁的眉头微微动了动,将嘴张开,刚好露出被粥烫得发红的舌尖。

狄烨幽幽的看了一眼,直接低头含住。

带着淡淡酒味的吻将冷宁团团笼罩,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人已被狄烨高高抱起,然后砸在了柔软的床上。

身体陷入床垫,忽然有点头晕目眩,没等他看清天花板,强势的吻就又落了下来。

狄烨毫不温柔的掠夺他的唇齿,用手去解他的扣子,中途因为手笨,还拽掉了一颗。

那颗扣子嘭起后不知弹到了哪里,这让冷宁忽然想起了骨灰格里的那枚扣子。

如果只是吃象拔蚌的话,根本不用这样前摇,他究竟想干嘛?

狄烨根本不容许他发一点呆,很快就将滚烫的手指伸向了他的口腔。

狄烨的手指在他的口腔里胡乱的搅动,直到唾液拔丝才取出。

随后,那只手就伸向了他的后腰。

冷宁一惊,整个后背都绷直了,他感受到粗粝的手指在刮他的嫩肉,动作蛮横得让他有点难受。

“别……”

他才刚开口,狄烨就又用舌头堵住了他要说的话,配合着温柔的动作,轻轻安抚他紧张的神经。

狄烨就像变魔术一样,不断的给冷宁施压,挑战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他的身体出现反抗的动作,他就用吻去哄他。

这让他十分的煎熬。

“不能再……”

冷宁话没说完,突然被狄烨翻过身,就像被人用擒拿术拿住了一样。

他死命的抵抗,然而终是无用。

在狄烨看来,对方的挣扎就如同挠痒一样,他一只手就捏住了冷宁交叠的胳膊,“你抓凶手的时候也是这样抵抗的吗?难怪会被制服,要不我教教你?”

“谁要学?”冷宁的脸贴着被褥,脸已经憋得通红,“你把手拿开,别……嗯……”

“别什么?”

见冷宁红着脸忍受着,狄烨忽然很喜欢他失控时的样子。

冷宁任何时候都是一副清冷自持的样子,只有这一刻,才能在他脸上看到一点不一样的色彩,这让狄烨的内心得到了强烈的满足。

冷宁挣扎的时候,颈脖处的淤青露了出来,在白瓷般的皮肤上显得格外的扎眼。

狄烨的眼神暗了暗,“以后谁都不能欺负你!”

他说着,手指的力度悉数撤去,没等冷宁喘口气,就又被更具压迫的力量抵住。

这让冷宁顿时屏住了呼吸。

第103章

这天,张小曼穿了一条玫红色的连衣长裙,配上她那条钻石吊坠项链,略施粉黛,就有一种人间富贵花的感觉。

在张小曼看来,喜欢钻石用不着男人买,她自己就可以给自己买。

在职场摸爬滚打二十年,她不是没想过找一个男人结婚,只是现在的男人都太现实,灵魂也过于庸俗。

她想找一个皮相不错,志趣相投,又不介意她法医职业的男人犹如大海捞针,索性干脆一个人过算了。

不过她有个书信来往5年的神秘笔友,这个男人她虽然没见过,但文采十分的好,写得一手苍劲有力的好字,还十分的懂她。

张小曼从侧面了解到,这男人闲暇时候喜欢和长辈一起钓鱼,出差回家还会给家人带礼物,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就算现在有更便捷的手机、聊天软件,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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