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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相当古怪的声音,沉闷的,含混的。

“姐姐?”温悦试探。

电话却已经提示关机。

所以温苓其实并没有在欢闹的一楼和其他人一起举杯喝酒,温悦听到的动静,是她被凶手捂住嘴后,挣扎时发出的声音。

“我姐姐比别人死得更痛苦,也更恐惧。”少女躺在病床上,“她是被凶手单独灌的毒药。”

警方也认可这个说法。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看着眼前泪流满面的温悦,无声地叹了口气。这次的规则区,其实按照正常逻辑,姐姐才应该是那把“钥匙”,因为童一帅的计划里从来就没有她的名字,五年前,只要坐上洗手间旁的货梯,她就能从三号门离开,但五年后,温悦却出现在了规则区,因为这个变数,姐姐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提前出现,按照曾经的经验,把生机留给了妹妹。

温悦捂着脸小声哭泣,在看到姐姐的第一眼,她就知道了姐姐的想法,但她不甘心,她想纠正五年前的错误,哪怕只是在虚假的规则区内,但最终,妹妹还是被姐姐密不透风地保护了起来。

庄宁屿说:“温苓在派对当夜一直往童一帅身边扑,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恨。”

“早知道是这样,”易恪有些遗憾,“我们就该帮温苓一把。”

庄宁屿收拾好碗筷:“在你把温悦推向三号门时,听到玩偶们的尖叫了吗?”

“听到了。”易恪点头,“鬼哭狼嚎的。”

“其实那叫声和温悦没关系,”庄宁屿说,“他们当时甚至都没看温悦。”

在确认易恪的行动已经成功后,庄宁屿从洗手间里拖出童一帅,在规则消散之前,把他按在二楼围栏上,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扯掉了那张虚伪的面具。

丑陋的心无法被剖出,但至少可以让这张和心同样丑陋的脸暴露在世间。

面具脱离的瞬间,童一帅的身体极速瘫软下去,像一团烂掉的泥,但他的头依旧被庄宁屿扯着,不得不高高扬起,向所有人展示着秘密——一个躲在面具之后的,彻头彻尾的怪物。

他是在滔天的绝望与恐惧中死去的。

易恪听完之后,觉得心里舒服了一点,他屁颠屁颠跟进厨房,弯腰把自己的侧脸贴在庄宁屿肩头:“你怎么这么好啊。”

庄宁屿用沾着洗涤剂的泡沫水弹他。

易恪“呸呸呸”地跑了出去。

阳光洒满整间客厅。

第35章 玩偶派对17(完)

庄宁屿收拾好厨房,出来时,易恪正四仰八叉躺在单人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地翻着书,鼻梁依旧淤肿着,刚刚被诊所护士横向贴了个卡通花花OK绷,模样有点滑稽,两条大长腿无处安放,只有直直伸在前面,整个人看起来相当占地方。庄宁屿往桌上放了一杯百香果茶:“你要闲得没事,就去帮小田列个书单。”

这次田璐心被困在规则区内,起因纯是她自己想博眼球,有错在先,和社会新闻里那些爬野山被困的大学生性质差不多,事发后会被网友骂也实在是意料之中。虽然后续银·Bar真相的揭露和规则被触发紧密相连,但违规就是违规,所以她在脱困后的第一时间,就已经清空了所有社交账号,只留下一则态度诚恳的道歉声明。

易恪合上手里的书:“真要考公务员?”

“她和那家MCN签的合同,直接跑路的话违约金不少,考上公务员才能无痛解约。”庄宁屿说,“小田的学历和专业都没问题,在这次规则破除行动里的表现也不错,她年轻,心细听劝,敢打敢跑,能报考的部门一抓一大把。”

和这次规则区扯上关系的三个人,田璐心,温悦,赵佳雪,以后的生活都会因为这件事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但值得庆幸的是,从目前来看,大家的未来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行。

庄宁屿打开窗户,拉下纱窗,这套房子立刻就变成了巷子里烟火早市的一部分。易恪从沙发上爬起来,和他一起站在窗边看热闹,对面水果店的老板抬头扫见二楼的庄宁屿,立刻笑着招呼:“庄老师,今天有你爱吃的瑞香红苹果,新鲜纯甜。”

易恪侧头:“你爱吃这个品种?”

庄宁屿不想让自己的办公室被苹果淹没,于是否认:“没有,我不爱吃。”

易恪不信,硬是拉着他一起下了楼。庄宁屿从小就在这一带长大,和街坊邻居都混得很熟,人才刚出单元楼门,远处蛋烘糕摊的老板娘已经开始手法娴熟地给小锅刷油,一个奶油肉松一个土豆丝,做好后香香脆脆装进袋子里,还给旁边的易恪免费送了一个海苔肉松口味。

两人从早市的头走到早市的尾,回家的时候,易恪左手拎着青蟹羊排干鱿鱼,右手拎着蔬菜水果橄榄油,胳膊下还夹了一大束含苞待放的鲜切花,庄宁屿跟在他后面,一手插兜,一手端着杯蜂蜜柠檬水,边走边提醒:“我不会做螃蟹。”

易恪说:“我会。”

因为早市的调味料不齐全,他还在APP上买了一堆东西。庄宁屿起先并不想管,一直由着他折腾,自己则是坐在书桌旁处理工作,结果闪送小哥来了一拨又一拨,完全没有停的趋势,等门铃第四次被按响时,庄宁屿抱着胳膊站在门边,眼睁睁看着小哥递进来了一个印着LV的黄色购物袋。

易恪指着脚上的一次性酒店拖鞋,理直气壮地嚷嚷:“这个不舒服,我要穿正常拖鞋!”

庄宁屿:“……你穿。”

小厨房迎来了久违的热闹,午餐是葱油蟹和家常版海味面,料理台上的手机嗡嗡震动,易恪忙中抽空瞥了一眼,是内部工作群,庄宁屿也在同一时间接到了邱猛的电话,说尤途在人证物证面前,已经承认了当年的事。

“承认什么了?”易恪端着两个面碗出来。

“承认尤红和童一帅其实并不是情人关系,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就像银·Bar之于童一帅,童一帅也是尤红最满意的‘作品’。”她确实喜欢他的骨相,所以附着在骨骼上的皮肉,也必须同样完美无瑕,于是尤红亲自操刀,一点一点,精心雕琢出了手术台上那张宛若阿多尼斯般俊美无双的脸,他是她的象牙,也是她的玫瑰叶,是莎乐美眼中最圣洁的约翰,和犹太国山顶上扑朔着吹进山谷的积雪。

到后来,就连尤途都觉得这样的手术频率有点过火,但却没能劝得动两名当事者,用他的话说,“他们已经彻底疯了”。

“怪不得童一帅的伪人感那么强,长得跟小说封面似的。”易恪拉开椅子,“看来尤红的审美也就那样。”

“我们之前的推测并没有出错,尤红是完完全全的事业型人格,甚至比童一帅更加严苛狂热。”庄宁屿说,“在一次手术中,为了追求更好的效果,她给童一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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