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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鼎大名的布鲁西宝贝,当他用那双仿佛蕴含了一切美好的深情蓝眼睛看人的时候,很难有人不被其中的深邃而打动,更不要说是看着他的长大的老管家。

当你的孩子用这种恳求和歉意的眼神看着你,任何一个家长都难以忍下心来去拒绝他。

阿尔弗雷德微微叹息。

“我只希望您能对自己好一点,这个城市不是一朝一夕多能够改变,她需要您的时间还很长。”

“当然,阿福,我会的。”

布鲁斯连忙答应下来。

“那现在可以喝掉这杯牛奶了吗,这有助于您的健康。”

阿尔弗雷德用一种轻松语调略带调侃的略过刚才的话题,重新拿起那杯已经降温至恰到好处的热牛奶,放到布鲁斯面前。

自知理亏的布鲁斯只得闭着眼将那杯讨厌的牛奶喝的一干二净。

夜晚,是哥谭另一面的觉醒时间。

无数罪恶、血腥、暴力之事都发生在黑夜女神裙摆的笼罩下。

经历了白天的抢银行,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李白微蹲在他还没有正式营业酒吧里,点了一堆垃圾食品正在享用,一手炸鸡一手快乐水,吃腻了还学着网上的教程开始捣鼓调酒。

介于有些酒加入的东西看起来奇奇怪怪的,李白微谨慎的选择了几款看起来比较朴素基础的款式。

东西都是他今天现买的,反正他的卡里不差这点钱。

“自由古巴”,是一款朗姆酒做基酒加入适当可乐和柠檬汁的新手入门级鸡尾酒,很快就能搞好。

做完后他怀着好奇地心尝了尝,砸吧砸吧,感觉甜甜的,清爽有余,刺激不足。

喝惯了百年陈酿的李白微如此评价道。

又试了几款,有好喝的也有味道非常奇怪的,心满意足的李白微一个响指将桌面清理干净,酒具也都立刻恢复如新。

就是总觉得一直自己施展清洁术有点麻烦,不如搞个家政傀儡吧。

李白微摸着下巴琢磨着新主意,好歹要住一百年最好搞舒服点。

这样想着,李白微决定出门去寻摸一些特色材料,至于工作嘛……到现在都没鬼上门看来是大家都不急,那就可以再等等,反正魂铃会记录找到这里来的亡灵信息,所以完全不用怕。

找到合理借口开始摸鱼的李白微兴致勃勃地换了身衣服就溜达了出门,开始在哥谭这座人口众多的阿美丽卡时尚大都市闲逛起来。

还完全不拘泥于道路地面,逛着逛着他就溜达到高楼的天台房顶上去了。

他溜达的还快,没一会就从钻石区一路溜达出去了。

看着比小白老家俗称的街溜子还闲。

然后这一路就让他真正见识了不少大城市哥谭的特色之处。

在那些隐藏在边边角角,阴暗潮湿污水横流的小巷里,充斥着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交易,光这一会他就快把普通人常识里所有违法行为见了个遍,具体有哪些就不细说了,反正都是祖国麻麻不允许的。

李白微蹲在其中一条巷子的墙顶上,就这么看着底下那些人,左眼微微亮起,昨天晚上的金光再次出现,将他的一只眼睛渲染成璀璨的金色。

天眼很快为他展现出了另一个世界的景象。

惨死的女人,被肢解的男人,干瘦如骷髅的孩子,他们都还徘徊在这个小巷里。

李白微就这样一只眼睛看着人间,一只眼睛注视着幽冥。

两边世界完全不同的画面重叠在一起,形成一幅略显惊悚效果的画卷,人与亡灵共生。

“为什么不去?”

没头没尾的话从李白微嘴里说出,但双方都知道询问的对象是谁,询问的问题又具体是什么。

许久都没有人回答他。

一直等到活人都离开,李白微才等到他想要的。

李白微左眼静静看着那三个亡灵,那呆滞木讷的灵魂也用空洞的眼睛也看向他。

他们吱吱呀呀的张口,犹如年久失修的磁带,夹杂次啦的杂音。

李白微认真分辨了半天才发现他们说的是“不……敢……”

非常简单的两个字,但联系今晚看到的一切,他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李白微忍不住叹息。

生前的一切遭遇让他们死后都依旧保持警惕,还真是跟他们的城市意志一模一样啊。

这都是什么事啊。

虽然李白微可以强行收走这三个亡灵送他们去地狱往生,但治标不治本,像他们这样的肯定不是个例。

要他挨个去引渡实在是费力不讨好,还是得想办法让他们自己找过去,不然千万级别的大城市,就他一个人累死都干不完。

李白微放弃继续围观这三个徘徊的亡灵,转而去别的地方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灵感。

但还没走两步,李白微突然发现远处天空突然亮起一个奇怪的标志,像是用大功率的灯投射到天空上去的。

这是什么?哥谭某种节日活动?

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的李白微宛如乡巴佬进城,好奇地推测这盏灯的用处。

看着似乎像个蝙蝠,话说为什么又是蝙蝠,这么醒目的标志,总不会是哥谭的吉祥物吧,居然是蝙蝠嘛,幸好哥谭给我的印记不是这个东西,这个烙印在脖子好像不太好看的样子。

李白微天马行空的胡乱猜着,没忍住还摸摸脖子上的那圈黑色荆棘烙印,越猜好奇心越重。

所以最后他干脆决定去围观一下。

俗话说得好啊,来都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天,诶嘿

小剧场

假如哥谭烙印是蝙蝠

李白微跟蝙蝠侠第一次见面就会变成————

被绑好的反派无能狂怒:“你怎么敢在脖子上纹蝙蝠侠的标志,你这个无耻的私生狂粉*@""-@<[)[)”

旁边面面相觑的两人,都听到这句话,蝙蝠侠不动声色向后挪了挪脚步,试图远离某人。

而李某人尔康手,但,百口莫辩,没人相信那是哥谭给他的烙印,最终喜提蝙蝠侠狂热私生饭称号。

哥谭某论坛一夜之间都知道有人追蝙蝠侠狂热到敢在大动脉上纹蝙蝠标志,随后谣言越传越广,也越来越离谱,变成蝙蝠侠有一个在脖子上纹蝙蝠的热爱自/沙的狂热爱人。

以至于不断被骚扰的李白微,一怒之下,连砍阿卡姆十八人成功被蝙蝠侠逮捕归案,再次做实了诡计多端的蝙蝠侠狂热爱好者称号。

——————————————

而多年后,罗宾第一次面对布鲁斯介绍自己朋友场面,满脑子都是“啊?我也要给自己纹蝙蝠嘛?”的纠结。[坏笑]

第5章 想要休假第五天

好吧,好像不用去看了。

中途被一些惨叫拦下了脚步,李白微就这么发现了一只黑漆漆在揍人,被紧身衣勾勒出来的肌肉线条流畅而力量感十足,非常好认。

结合那拳拳到肉的打击感和周围人的惨叫,李白微对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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