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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别人想要还不行呢。”[1]
老大夫的羡慕几乎要从眼睛里溢出来,他小时候没过什么好日子,后来跟了师父,费尽心思才把幼年的损伤给补回来大半,但也没少吃苦受罪,哪像是陶笑笑,多吃多睡就行。
陶笑笑:……
陶二妞:……
陶笑笑不想在陶二妞的队伍里搞特殊,陶二妞也不想让陶笑笑回那个狗屁的家,脑袋一转悠,就想到了姚晓瑜。
陶二妞自从完成原始的资本积累后,护送的三两个铜元就跟毛毛雨差不多,能坚持接送姚晓瑜,一方面是顺路,另一方面也是真把人当朋友看,但她和姚晓瑜都知道,这种护送并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陶笑笑出现的恰到好处,她力气大,胃口好,虽然一天睡着的时间比清醒多,还得吃肉才能发挥全部的力气,但她却有个最大的好处:她是个姚晓瑜熟悉的,陶二妞能担保的女子!
现在的护卫和保镖都不少,但他们的性别清一色的是男子不说,素质也参差不齐,要是随便找上一个,摸清楚姚家看似虚弱实际上也虚弱的本质,那就是引狼入室。
但陶笑笑不一样,她是个女子,天然就杜绝了某些活塞运动的可能,陶二妞的担保又是一重保障,虽然明面上吃得多干得少,但姚晓瑜每天活动量也就是觅食,碰上的危险也就是地痞流氓,陶笑笑虽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但一身蛮力足够应对。
至于吃食方面……一个银元能买八斤猪肉,她不算其他地方的稿酬,还有自己的版税,每月三十多个银元还养不起两个人?
所以在陶二妞带着小姑娘上门,吞吞吐吐的说出来意以后,姚晓瑜一口就答应下来——她早就在思考陶二妞跟她道别以后,从哪里找个有安全感的出门伙伴了,陶笑笑的到来真是瞌睡碰上了枕头。
更别提这姑娘还贴心的很,主动提出自己可以住到姚家,姚晓瑜这下连买夜宵都不怵了!
就是有点费钱。
第二天的上午,姚晓瑜带着陶笑笑采购了桌椅板凳,柜子木床,被褥牙粉灯一系列日常用品,又定下换洗的几套衣物,带着人将小吃摊从头吃到尾,背着半个背篓的牛肉回去后,摸着瘪瘪的钱包叹气。
但这不是陶笑笑的问题,是她的问题,如果她再多赚些钱,就不会觉得今天花出去的多了!
而且经过这么一番采购,姚家的苏州亲戚大手大脚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姚晓瑜以后想吃或者买些什么东西,也不必跟做贼一样避着人——亲戚嘛,花再多的钱又跟姚家有什么关系?
姚晓瑜深吸口气,在被冰块融化的湿润润的夜晚奋笔疾书。
手上没钱心里慌慌,写个故事补贴诶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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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1】这个体质我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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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小细节:给陶笑笑把脉的老大夫【头发比胡子还长】是写实描述,因为陶笑笑头发长长了就会被家里剪去卖钱,也就是前两年陶笑笑杀鸡宰猪的发了回疯,才没人打她头发的主意,但人的头发一年最多长二十厘米,两年四十厘米,但是老大夫的胡子留了几十年,所以比陶笑笑的头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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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块钱租房很多,但大部分是用来买亲戚的名头的,防止陶家村的人认出笑笑以后把人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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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姚晓瑜写了两篇文章。
姚晓瑜写了一个故事。
这两句话阐述的是同一件事, 但不是胡言乱语,因为姚晓瑜这次尝试了一个新的写作方式,她写了两个故事, 都是独立,完整且出色的文章,但读者要是两篇作品都读过, 并将它们联系起来的话,就会发现两篇文章组合起来才是真正完整的模样。
姚晓瑜想将其命名为“拼图式”或者“组合式”结构,但又觉得并不匹配, 用个有点意象派的形容——
这两篇文章单拎出来哪一篇,在读者眼中都是一个完整的圆,但如果两个故事都看过, 读者会发现它们其实是组合起来的太极图,再回去单独瞧其中一篇作品,完整的圆就成了半圆,但它依旧是完整的。
很奇妙。
姚晓瑜揉着酸痛的手腕,将从自己笔下流淌出的文字又看了一遍,再次明白了什么叫做文章本天成, 妙手偶得之。
现在的问题,就是投稿的时候披新马甲,还是套旧马甲了。
姚晓瑜思索着自己的笔名特色, 首先排除了一条小鱼——这个马甲在姚家过了明路,虽然现在周春花因为隔阂,已经不跟着去领稿费了, 但新文章总是会引起些风波。
其次出局的,是大平报的邱小姐,这个马甲是她打算写些敏感题材和专门骂人的文章的, 新故事不符合搅动风云的特性,回头倒是可以写上几篇别的文章——邱小姐么,不爆炸怎么行!
粉红毛毛兔倒是能搭上点边,但整个文风都不一样……还是造个新马甲吧,之前都是反差,这次来一个名如其文的。
比如……纸嫁衣?
两周后。
《市井奇闻》编辑部。
冉无忧看着自己面前的一堆投稿信,连动裁纸刀的力气都没有了,许多人瞧着他们的报纸有市井两字,就认定了这边好过稿,每天的投稿信比雪花还多,可惜别说文章到达刊登标准,连能看的过眼的都没几个。
“有时候我真想让他们给我点钱。”
冉无忧麻木的拆开新的信封,跟旁边的韦编辑吐槽,韦编辑没跟上她的思路,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些文章深深的伤害了我的眼睛。”
冉无忧露出崩溃的表情,她这么努力的成为编辑,是想给自己喜欢的作者名正言顺的催稿,提前看各种喜欢的文章的,结果现在天天在兼职垃圾分类——戏说不是胡说,改编不是照抄啊!
又看了五篇语言不通,八篇错字连篇,十一篇胡编乱造,二十七份抄写一字不改的投稿后,冉无忧猛的以头抢桌,双手乱舞的发起疯来,众人没什么反应——
老板在民国初年靠着一腔热血创建了市井奇闻,为了节省成本,自己也当编辑看稿,没少被这些妖魔鬼怪的投稿信整破防,发疯是他们编辑部的特色,小冉算是不错的了,至少没有尖叫咆哮满地乱爬。
年轻人沉不住气很正常,多干几年,自然就会对这些狗屁不如的稿件心平气和了。
众人宽容的想到,直到听见冉无忧心平气和的祈祷:
“苍天啊,信女愿用五年单身,换一篇跟白玉簪水平相当的文章!”
嘶!
竖着耳朵的编辑们悄悄睁大眼睛,是他们老了吗,现在都得这么奉献自己了?!
“小冉,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