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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邱小姐的文章风格:没有华丽的辞藻和动人的言语,可每一个字都带着森森寒意,就像是在冰天雪地中被剖开皮肉,呼啸的寒风穿过骨架,读完发现只是文字带来的错觉,后怕的呼出口气,才发现最里面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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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熬了整夜的脑袋很痛, 但嗡嗡的头没有轰轰的肚子难受,姚晓瑜将绣着芍药花的腰带勒到最紧,让陶笑笑把房间的冰水拎下来处理了, 带着人出去吃早饭。

一晚上没睡,刷了牙还是满口的甜味,出于某种打卡的冲动, 姚晓瑜跌坐在一个摊子前——粗瓷大碗的雪白老豆腐,顶上浇了醋和酱油,花椒油和韭菜末混出奇香, 烫的人舌头哆嗦,一下打开胃口。

最后一口豆腐下肚,也不必急着吃干饭, 点上三两龙须阳春面,让摊主加上两个金黄的煎蛋,就着陶笑笑买回来的牛肉垫了肚子,再去粢饭团。

粢饭团类似现代摊子上的台/湾饭团,跟上海的大饼油条豆浆合称沪市早餐的四大金刚,摊子上的配料虽然只有榨菜和油条, 但一个饭团就有婴儿手臂长,吞到肚子里,就是扎扎实实的分量。

姚晓瑜摸摸鼓胀胀的肚子, 将两碗肉粥打包,无视了姚家人看过来的眼神,给房间换了冰块就栽到在床上, 也就闭个眼的功夫,整个人就近乎昏迷的睡了过去,再醒来已是繁星满天。

早上的粥还在桌子上放着, 但姚晓瑜不太想吃,她听着外面小贩卖橄榄的吆喝声,犹豫了半分钟后,果断将肉粥送到了温度最低的地窖保鲜,准备明天给陶笑笑润嗓子。

至于现在……

“来几个橄榄,附近还有什么热乎的吃食吗?”

出手大方的姚晓瑜得到了小贩热心的帮助,她吃了个热乎的火腿粽子,喝了碗甜丝丝的莲子粥,心满意足的摸黑洗漱,然后咕咚一下重新栽倒在床上。

熬整夜对姚晓瑜的消耗很大,不是睡一个白天就能补足的,她维持着吃了睡的颓废作息,一直等到话本大全刊登了苗柚金的最后一部分,作者一条小鱼的声明掀起满城风雨,才重新坐到桌前。

“该死的日本人!”

姚晓瑜一边写大纲,一边在心里骂骂咧咧,言辞极尽刻薄之能事——好容易用两本书在报社确定了自己的市场号召力,大胆尝试的无限流新书就差个女主的脸没确定了,现在话本大全一朝易主,她又得过一段戴着镣铐跳舞的日子!

也就是现在没有手机,不然姚晓瑜真想发上一百个大圣的烦死了的表情包!

这个脑洞明明是被排到很后面的,现在还得强行插队!

姚晓瑜的大纲越写越愤怒,最后把纸往桌上一摔,扯过另一沓白纸开始奋笔疾书。

一周后。

西声报社的大卫看着手上的信封,大呼小叫的跟好友分享这个稀奇事。

“梅林的裤衩子啊,史密斯你瞧瞧这是什么,居然有人给我们报社投稿了!”

蓝眼睛的史密斯从桌前探出脑袋,一边伸手抽信,一边用流利的英文说到:

“汤姆奶奶的西红柿派,这的确不可思议,但现在是我第一个打开了。”

大卫试图将信从史密斯手里抢过来,但微胖的他显然没有史密斯灵活,见好友已经将里面的纸张抽出来,只能骂了句脏话,然后凑了过去。

这当然没什么尊严,但它可是他西声报社的第一封投稿信,大卫实在好奇极了。

西声报社是大卫和史密斯创办起来的,他们来种花的时候什么也不会,要不是被玛利亚医生收留,差点饿死在街头,后来在众人的帮助下办起了西声报社,才算是摆脱了贫困。

两人办的报纸就叫《西声报》,主要刊登国外的各种新闻,转载外国的一些文章,每周一期,大卫的红头发和史密斯的蓝眼睛就是最好的权威,许多种花人都是通过他们的报纸才对其他的国家有了了解。

“哦,为什么又是种花字,这位凯瑟琳小姐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大卫看到一堆方块字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了头痛,他和史密斯都不是特别擅长学习的人,偏偏这个国家的字体都四四方方的像一幅画,他们到现在也只能跟人做基础交流,说话不带成语俗语的话慢一些能听懂,但看就有些费劲了。

“马丁叔叔的靴子啊,我想要去找我们的小翻译官了,你呢。”

大卫苦着脸说道,史密斯将纸张折好,用行动表示赞同。

“我亲爱的小玛丽,来帮我们瞧瞧这封信上写了什么。”

人未到,声先至,穿着洋装的东方女孩儿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古籍,接过史密斯手中的稿纸。

“这是一封凯瑟琳的投稿信……”

玛丽放慢了语速,却还是读的有些别扭,这位凯瑟琳小姐全程用中文写作,但这些咏叹调和比喻实在西方的很,让她很想直接转换成英文重说一遍,可很快她就没法顾忌这些小事了。

【那个脚盆国的人的长相和心灵一样丑陋,我从未见过这样卑劣的种族,良好的淑女是不应该随意评价他人的,可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他们的所作所为……】

日本在这个时代的英文是Japan,拟音过来其实有许多字,但这位小姐应该是极其愤怒,才会用这两个字代称。

【……他们竟然将带着血吸虫蛹的钉螺洒在种花的水域,妄图人为的制造瘟疫和霍乱,那些无辜的平民行走在水域中,不知不觉便感染了血吸虫,变成“得了大肚子病”的倒霉蛋,他们只觉得自己差了一点运气,却不知道他们的凄惨来自多么恶毒的存在!】

玛丽读着这些话,整个人都在发抖,她知道大肚子病,她原来叫想弟,是家中的第三个姑娘,日子过的不算特别坏,但她的爹和叔叔的肚子都不知道变得特别大,没过多久就死了。

他们村子的风气并不好,爹和叔叔的棺材还摆在家里,夜里就已经有人敲窗户了,娘连头七都没过,就带着弟弟跑了,她没阻止,只是趁着守灵的人没发现,也收了些东西跑了,不是不想留,而是不能留——

之前有寡妇想守着儿子不嫁人,乖巧的孩子没过多久跑到水塘里淹死了;还有个寡妇不错眼珠子的瞧着,有一天早上起来就再没见过她们母子两个,后来想弟偶然听到,才知道是村里为了占他们的田地和屋子,夜里把人捆了提脚卖到了船上。

娘没错,她只是想活。

想弟没去找娘,她顺着大路走到了上海,饿晕在了大卫和史密斯的脚边,两人本来只想把她送去医院,结果发现想弟的语言天赋极其惊人,便让她做了两人的翻译。

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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