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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讽刺,但也说明了普通人的营养匮乏,上海的穷人并不少见,糖对他们也是很贵重的东西,而这还是要饭都能要到荤汤腊水的大城市,外面的村子里的生活……姚晓瑜不否认可能会有富裕的桃花源,但那样的幸运儿也绝对不多。

一杯热糖水,可能就是吊命的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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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一点小细节:姚晓瑜买了很多糖,准备碰上陶笑笑也应付不了的恶势力,就放跟油炒匀了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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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玛利亚医生的信件在姚晓瑜置办好一切的两天后到来, 在汇合的当天姚晓瑜起了个大早,姚家想说什么,但最后也只是目送着两人出门, 只有姚晓丽悄悄塞过来一个油纸包:

“大饼店买的油条,要是吃不惯菜,可以就粥。”

姚晓瑜和陶笑笑到医院门口的时间并不晚, 但集合的场地已经来了许多人,有女有男,有黑发黑眼也有外国面孔, 但至少也是二十多,甚至三十多的面孔,姚晓瑜两人是其中最小的, 许多人都好奇的看过来,但没什么人搭话。

玛利亚医生来的很快,三两下将小小的义诊团队分配到雇佣的马车上,姚晓瑜两人和玛利亚坐在一起,同一辆马车上还有几位不认识的女性,姚晓瑜算了算人数, 发现刚刚看到的所有的集合点女性都在这里,应该是玛利亚故意安排的。

八个人一辆马车有些拥挤,但天气不算很热, 还算可以忍受,玛利亚给彼此做了介绍,几人伸出手轻微的碰一碰, 问一声好,也就算是认识了,没有人起头聊天, 玛利亚挑起几次话题无果,最后不得不承认一车人都是慢性子,挫败的跟其他人一样转头瞧着窗外的风景。

马车跑的不算慢,上海的车水马龙渐渐变成了树林田地,偶尔有耕地的老农和挑担的小贩进入视线,众人的脑袋凑到窗户边新奇的打量,姚晓瑜也不跟她们争位置,将刚刚瞥见的,背着比她人还高的背篓,却赤着脚走在大路上的妇女刻在心中。

纸上得来终觉浅,报纸上阅读过再多回,也没有亲眼见到的印象来的深,不过是出城的小小一段路,脑海中的许多形象便被推翻,哪怕没有亲身参与,只是瞧一瞧,也足够她消化许久。

这次出门出对了!

马车刚坐着的时候很新鲜,但坐久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姚晓瑜趁着上厕所的功夫下车活动了下筋骨,捂着发麻的屁股龇牙咧嘴,可算是明白为什么以前的人没事不爱出门了——这么烂的路,谁没事想要出门遭罪!

中午的吃食是大家自己准备的,多数的吃的都是大饼馒头包子粢饭团,也有糍粑煎饺等比较少见的品种,姚晓瑜没有标新立异,跟陶笑笑一起啃夹了牛肉的饼子。

昨天通知出发的人走后,姚晓瑜就带着陶笑笑去定了些卤牛肉,小贩半夜做好赶早送来,还帮着切了片,夹进去就能直接吃。

吃了饭休息一会儿,大家便上了马车继续出发,可能是看够了风景,也可能是有人觉得熟悉度达标,总之在下午的姚晓瑜坐着的这辆马车上,终于有人主动开口,姚晓瑜也终于多了解了一点儿其他人的情况。

坐在陶笑笑旁边的安娜和珍妮是一对同母异父的姐妹花,上过医科大学,是为了传播信仰才来到这片土地,这次下乡除了通过看病的手段减轻人们的痛苦,也是希望能传播教义。

姚晓瑜对面的两个女孩一个叫沈佩兰,一个是韩半夏,生在封建又开明的中医家。

这个形容并不冲突,封建表现在家里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想将医术传授给女儿;开明则表现在家里看到她们想学医以后,哄着她们说了以后招赘的话,就告诉自己女儿娶夫是添丁进口,然后就让她们跟家里的男孩一起学医。

两人知道机会来之不易,又有几分天分,从小背着汤头歌长大,现在虽然还不能在医馆独当一面,对付一般的病症也算是手到擒来,这次加入义诊倒不是为了钱,主要还是为了增长经验。

她们也不止参与过这玛利亚医院的义诊,但凡是能保证安全的外出瞧病的活动,她们总是会积极的参加,上次志愿者的联合义诊她们也去了。

“没办法,以后是家里的顶梁柱,不多积攒些经验,哪里来的彩礼娶夫郎养孩子啊。”

沈佩兰嘴上抱怨,眉眼却带笑,医馆最是见证人情冷暖,嫁出去做别家的媳妇,哪里有自己撑起一片天来的自在。

韩半夏附和着点头,不敢说她心里有个更大胆的想法——找个男人生了孩子就把男人赶出去,或者干脆找人借种,左右在家里住,也有佣人照顾,孩子让家里的长辈瞧着,便是儿子也不怕少了什么男子气概。

至于想男人……她知道也做过角先生,要是能用当然好,便是不能用,寻几个健壮的奴隶,一碗绝育药下去也不愁。

这个时代的婚恋问题并不是现代的冷场神器,反倒是开启话题的机关,尤其是在场的只有女子,众人的讨论便颇有些出格,但真论起话题的放肆,还要数林狼,她开口的次数很少,但每次都语出惊人。

林狼是车厢里最健壮的女子,也是唯一的游医,她的来历就是她的名字:出生被丢进树林,碰上失孤的母狼,被当成自己的孩子喂养。

她本应该作为狼孩长大,但还没到一岁的时候,狼群被老猎人打散,她的狼母受了伤,被老太太救了以后为了遮风挡雨的庇护所,成了看门打猎的家犬,顺便把她也带了过来,老太太无儿无女,就把林狼当了孙女养着。[1]

老太太教导林狼穿衣说话,为人处世,但或许是被人类的家庭抛弃又被树林中的狼群收养,相对于在屋子里待着,她更热衷于接触自然,等送走了狼母又送走了老太太,她也不打算嫁人生子,而是寻了木杖挂了铃铛,做了个游医走四方。

这是个很适合林狼的职业——相对于狼母这种纯粹的动物,林狼更有人性,但相对于老太太这种能融入人群的存在,她的动物性又像是黑夜的月亮一样明显,她是自然的半个女儿,也是人类的半个孩子,而走四方的铃医,正是人与自然的平衡。

而这份特殊性也不只表现在她高挑健壮的身形上,相对于在婚恋上多少还遵循着些社会风俗的,马车中的女性,她更像是来自上古的时代,带着些现在几乎不可见的莽荒气息。

她并不避讳自己的欲望,也不介意男女之间的负距离接触,只要看的顺眼了,席天幕地也不妨碍天雷地火——前提是男子愿意,没有姻缘,还愿意喝一碗短期避子汤。

这在现在的人的眼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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