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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给糊弄了过去。
魏思洁本来算着自己的家当,已经有些后悔轻率的答应了女儿,打算先把婚事给推了,后面给孔凤鸣琢磨个四角俱全的夫婿出来,但被族老们这样轻视,她面上笑的温婉,心里已经狂扇起了后悔的自己的大嘴巴子。
跑!一定得跑!
这份决心在见了大儿子,确定他对陈柳眠的情况知晓的很清楚,却并没有让孔凤铮换个对象的时候变得更加坚定,于是知道母亲反复的性情,做好多次洗脑准备的孔凤鸣惊奇的发现母亲比她想象的还要配合的多的多。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不妨碍孔凤铮抓紧机会,婚期因为道长算命变得很近,孔凤铮这边的看守也严密了许多……但这些小事都是魏思洁做主的。
于是在某一天晚上,绣楼燃起大火,少女的求救传遍内外的院子,众人奋力救火,但无力回天,魏思洁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尖叫着冲进了火场,等到火灭楼塌,众人只在废墟中瞧见拥抱着的两具骨头。
一夕之间没了母亲和妹妹的孔大少爷颇为崩溃,许多人为他的孝心感动,但也有私下传闻,说这人心痛的其实是被烧毁的家底——
他的亲母魏氏舍不得即将嫁出去的女儿,把家底都搬进了绣楼,准备一遍清点一边给女儿做嫁妆,谁知道一场大火下来,除了些不好搬动的粗笨物件,还有烧不化的金银,剩下的夜明珠红珊瑚等值钱物件都没的差不多了。
更别提那些房契地契欠债条子,还有庄票一类……别看这些都能补办,到时候能留下多少还两说呢,这大少爷又是个不同俗物的,以后的日子哟——
孔家将魏氏和孔淑的葬礼办的轰轰烈烈的时候,魏思洁已经跟孔凤鸣扮做男子,拎着皮箱上了火车,孔凤鸣在私下的信件中写过她的工作地址,她们打算去上海跟人汇合。
皮箱里装着魏思洁的大半家当,母女两人身上的衣服也缝了不少东西,金条银块重又显眼,她特意换成了翡翠宝石一类的轻巧物件,那些被孔家人觉得消亡在火海中的值钱物件,其实都被她悄悄换走了。
至于那些不好挪动的,也只能留给大儿子,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让大儿子衣食无忧一辈子却是没什么问题的,只要他改了挥金如土的毛病。
火海中的尸骨并不是她们的,而是私下找来的病入膏肓的母女,她们办不起体面的葬礼,很乐意顶着孔家母女的身份入土为安,在火焰燃起之前就断了气。
火车上的气味并不好闻,起居没有人伺候也让母女不大习惯,但她们都不后悔,只期待着寻到大女儿/姐姐,给孔凤鸣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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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1】孔凤铮的伪装缠足:她脚上的布条是裹在脚掌和脚背上的,脚指上象征性的绕两圈不让别人看见,鞋子外观做成了高底,但其实那个厚底是空的,中间有凸起,脚可以弓着塞进去,利用视觉效应,穿上以后只要不仔细看,跟裹脚女子穿的鞋没有太大的区别。(别说不符合科学,作者写了就有,俺寻思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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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母女俩去上海的路上并不算一帆风顺, 但大体也有惊无险,到了上海的时候已入了冬,魏思洁本来还担心从山东寄去上海的, 关于两人的死讯比她们先见到女儿,到了沪市才发现她们避过了一场大祸——上海刚刚结束一场大疫。
“能详细说说吗?”
魏思洁拿了个银角子递给侍应生问道,母女俩到了上海就没再使劲藏富, 叫了黄包车直奔租界的大饭店住宿,至于费用……安全的时候钱真的不是什么问题,箱子里随便拿个翡翠镯子出来活当都能换个几百银元, 之前只是不敢用罢了。
她们住的地方的名字就叫大饭店,房间最低也是按照银元来算,据说老板有外国背景, 从跑堂到掌柜一水儿的西装马甲白手套,也不叫这寻常的称呼,都叫侍应生主管经理之类,在外面历练过的魏思洁对这些并不在意,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事儿还要从天热的时候说起……”
侍应生接了这个五角的银角子,便打开了话匣子, 这对母女穿着不大起眼,出手却并不小气,五个银元的套间一口气定了十天, 瞧着还不是没钱定更贵的房型,而是两人就这么点东西,太多房间也住不过来……应当是来寻亲的富贵人家。
想到这里, 侍应生便说的更尽心了,倒没什么攀龙附凤的心思,单纯想多要些赏钱。
大饭店有外国人撑腰, 也充分继承了外国的小费文化,他这种普通套间的服务员虽然包吃包穿包住,月薪却只有十二个银元,大头的收入还是在小费上。
“这次的痢疾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侍应生在酒店住着,卫生也抓的严,疫情的时候大体还算安全,但他家里也就是普普通通,当年撞了大运才有了个服务员的工作名额,虽然挣得多,但孩子们的学费一交也就没多少了,所以也并没有搬去富贵地方。
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不是他们住的那地方附近有个说书先生念报,他们听了杨顺心的故事,不识字也不买报纸的全家也未必活得下来,便是到了现在,他不也能靠着自己对这场大疫的了解赚些赏钱么。
民国时候的卫生条件并不算好,许多人生了病也只是自己扛着,等到上海反应过来的时候,痢疾已经跟去年的鼠疫一样,变得相当严重。
“我家附近有个闲汉,在吃食上很不讲究,三天两头就要拉几回肚子,跟住在茅厕差不多,但可能是因为年轻又有些运气,一直活到了今年夏天,得了这个病也不知道自己生了病,躺了一个礼拜就死了。”
那人直到断气,还只觉得是自己因为那半碗拉丝的米饭吃坏了肚子,大夫来瞧了,他们才知道闲汉也是倒霉的得了痢疾。
大夫说这是赤白痢,侍应生没学过医,对这些也并不了解,但好歹抓住了关键词:得了这个病的会拉肚子,一天能跑二十来趟厕所,会死人。
虽说只要能熬上半个月,那八成就能活命,但熬不过就只能嗝屁啊!
民国几乎年年都有疫情,但这种事情就没有习惯的道理,经历的次数多也不影响他们谈疫色变。
“我家现在还后悔呢,孩子说同学生病了,不愿意去上课,家里逼着过去,中午就听到了赤白痢的消息。”
不是专业的医者并不清楚传染病之间有什么区别,但老弱病残的反应最大这点却是不会变的,若是上天注定要把孩子带走,他们也就认了命,可逼着孩子去疫区……要不是孩子没事,家里人一辈子都过不去这个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