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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誉追上来,因为一路狂奔而气喘吁吁:“为、为什么要走?是不是我说的话惹你不开心了?”
她还是不敢看他,闷声咕哝道:“我和小熊说了,我临时有别的安排。”
“你在撒谎。”
被毫不留情地戳穿了伪装,她咬紧下唇,使劲攥住了手提包的包带,想让凌乱的呼吸节奏归于平稳。
她还在挣扎,狡辩着不愿承认:“我真的有事。”
林嘉誉朝她走近了两步,挡在她面前,似乎怕她再度逃开。
余笙仍然盯着地面,感觉到他的双手压在了自己的肩膀,他深沉的嗓音离得很近很近:“你看着我……好吗?”
他的话有如一道咒语,余笙心里不想,身体却顺从地照做了。
男人的目光缱绻温柔,暖得像是午后的阳光。
他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让余笙想到了在北欧的小屋里用木炭烤水果,木头的香气和一丝丝水果的甜味混合在一起。
林嘉誉的嘴唇有细微颤抖:“我刚才说的话……不知道你听见了多少。我那些话,不是说给别人听的。”
她想躲,奈何对方拘束住了她的肩膀,力道很大,令她动弹不得。
肩膀被捏得隐隐作痛,面前的男人喉结滚动,情绪不用再多做酝酿,出口便是滚烫。
“余笙,我喜欢你。”
她慌忙倒吸一口气,瞳孔在一瞬间缩紧。
男人的脸也通红,潮红向脖颈处延伸。他拘谨不安,小心翼翼地揣度着余笙的态度,
余笙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跳动,它像是一条激烈挣扎的鱼,快要从鱼缸里蹦出来了。
林嘉誉平生第一次表白,不知道如何应对女方缄默不言的情况。
他也很怕余笙张嘴就是“对不起”,直接把他各种美好的幻想轻易击碎。
绞尽脑汁思考了以后,他说:“你不用急着回复我。你可以慢慢考虑,我只想让你知道,我喜欢的是你。”
似乎怕她误会,他又一次强调着:“从来都没有别人,只有你。”
飞奔而来的熊怀冒出来一声河东狮吼:“誉哥!你突然跑出来干什么?采访还没完呢!”
余笙找到了借口:“你……你先去忙。”趁他松懈之机,她成功挣脱他的桎梏。
只丢下这句话,余笙脚底抹油,从林嘉誉跟前溜走了。
熊怀嘟嘟囔囔地追来,有了半分王柒的架势。刚想说教几句,可是一看到老板魂不守舍的模样,他立马慌了:“咋了这是?”
林嘉誉宛如幽灵一般轻飘飘地说:“小熊,我和余笙表白了……”
熊怀一个哆嗦:“然、然后呢?”
“没有然后……”他望着余笙的背影,“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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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报导和计划好的相差甚远,王柒大发雷霆。
他把采访前的沟通事项一一翻出来,拍到了对面主编的脸上:“你搞清楚!这是你们能乱问的吗!”
主编感到很无辜,话头也是林嘉誉自己挑起的,不能怪他们。
王柒指着他们骂道:“我看你们是故意给他设套!”
两边反复拉扯了几个来回,最终决定只保留一条回答,即,林嘉誉说那首歌是写给他喜欢他的人。
但是这则采访发出去以后,媒体并没有收获预期的热度。
林嘉誉的歌迷们心情平静。
[我们又不瞎,早看出来了好吧……]
[他最近就是一只求偶期的公孔雀,生怕大家不知道他有喜欢的人]
[希望他趁着热恋多写几首小甜歌]
[只想知道女方是不是老竹,有人知道说一声]
[是的,他们都已经同居很久了]
[我听说都偷偷领证了呢]
“同居……领证……”熊怀念叨着那些评论,“这又是哪来的离谱消息?”
“总会有离谱的假话,别管那些。”王柒很喜欢粉丝们的反应,觉得都是自己平常引导得好。
按照这个势头,不管林嘉誉和余笙到底能不能成,也不会闹出多大的负面新闻了。
王柒暂时松了一口气。
他唯一的期望,就是林嘉誉趁早迷途知返,放弃余笙。
熊怀劝他死了这条心:“柒哥……那个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格,没那么容易说放弃。咱不能想想办法,帮他过了余小姐父母那关吗?”
王柒的鼻翼扇动,哼了两声:“你可真逗,我们能有什么办法?我们管好他的工作就不错了,哪能管得了他的私生活。”
熊怀心说,之前是谁明里暗里阻止林嘉誉谈恋爱啊?
想到自家老板最近吃得也少,睡得也不好,熊怀都心疼了:“再这样下去……他指不定要生病的。”
浑浑噩噩的不止林嘉誉一个。
被他表白后,余笙也过了好几天颠三倒四的日子。
半夜她做梦,梦见自己接受了他的告白,二人终于得以彼此拥抱。
当她沉浸在对方温暖的怀抱时,一盆冰水迎头浇下,把他们全都淋得尽湿。余笙再抬头一看,发现提着桶的是余景之。
余景之身后还站着余筝,余筝指着她说:“爸,我实在是管不了她,您自己来。”
他话音一落,余景之亮出了□□,枪口指着林嘉誉:“余笙!你再不和他分手,我一枪崩了他!”
余笙被吓醒了。
凌晨四点,她坐在床上,浑身都是冷汗。
冷静下来才意识到,她爸并不会杀人,这只是她的一场噩梦。
这天早晨,一家人围桌而坐吃着早饭,表面上其乐融融。
中途,余景之忽然让余笙找时间去看看中医,补补气血。还说她成天萎靡不振,影响气运。
余笙没精打采地应了一声,在心里愤愤不平,暗暗说他才是自己的病因。
余筝放下筷子:“笙笙,我今天要出差。下午五点孙总的儿子过来,你去机场接待吧,然后陪人家吃个饭,晚上送他回酒店。”
“好,知道了。”
这位孙总是京城有名的人物,实力数一数二。年前余笙他们去北京,此人也到场了,和余筝聊得甚欢,口头答应要与星恒合作。
这次他派自己的儿子来,余笙估计他是要进一步商谈合作内容。
余笙问余景之:“爸,吃饭你也一起去呗!我记得你今天晚上没事。”
余景之私下里迅速和简桐交换了眼神,他摇摇头:“我不去,我和你妈晚上要出去见一个老朋友。”
“哦……”余笙也没多说什么。
她只是有点奇怪,老朋友能比孙总的儿子重要吗?这可是涉及到几个亿的大单子。
以余景之的作风,不太可能放心自己去接待这样的大客户。
下午,余笙去机场接待了这位贵公子。
孙总的儿子比她大了三岁,博士毕业,刚从国外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