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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他皱眉问她:“你没走?”
曲歌不好意思:“……没,我想下去吃个早餐。这个餐厅是星级早餐,我没吃过,好奇。”
曲歌没像上次那样起来就跑了,因为她发现,这家餐厅有早餐免费提供。
五星级酒店,饭菜也是星级标准的。
她这土狗还没有吃过星级酒店的早餐呢,看房间里面的菜单图片,都很好吃的样子。
她就有些想吃了。
想着吃顿早餐再走,这开房钱也不亏。
周暮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他掀开被子说:“等我一下,我洗漱完跟你一起下楼。”
曲歌看着他掀开被子露出来的那根东西,脸红了。
男人的身体嘛,早上起来晨勃。
昨天两个人做着做着就结束了,干脆就没穿衣服,裸着身体睡觉的。
曲歌早上起来看到还挺不好意思的。
周暮还跟她一起下楼吃早饭,她觉得可以,反正有人陪着,不会显得她像土狗,没吃过五星级大酒店的早饭。
周暮进去换了衣服,洗漱完跟她一起下楼了。
他拿着房卡,电梯里面安静的只有两个人。
狭小的空间,曲歌紧张的看着他,两个人昨天约炮,今天还能吃个早饭才离开,不愧是她……
曲歌跟在周暮的后面出去,去到餐厅把房卡拿给服务生,就去位置上坐着拿菜了,是自助早餐的,还可以点菜。
曲歌跟着周暮体验了一回有钱人的生活,这早饭也太丰盛了吧。
曲歌拿了不少去位置吃,周暮吃的少,看着她吃。
他喝着咖啡看曲歌,曲歌灌着牛奶,不确定的问他:“那个……周暮,就是……我跟我舍友进去学生会的事情是不是已经弄好了,我跟我舍友明天是不是就能去学生会报道了?”
周暮点了点头:“嗯。”
曲歌快哭了,幸好未来一个月吃白面馒头管用!
她吃完早饭就回学校了,不跟周暮一起,他那辆豪车实在是太显眼了。
她要是坐他的车回去,肯定被同学们看到,她可不想变成风云人物。
不过周暮给她打了出租让她回去,不让她挤地铁。
她回去有点累,幸好脖子没有任何痕迹,就是奶子那块,都是周暮的巴掌印。
她回去把处理好的事情跟李金金说了,李金金吃着面条都有些吓到了,“不是,曲歌,你跟周暮真是老乡??”
曲歌:“……不是你说我们是老乡,所以你让我去求他的吗?”
李金金:“……我以为你开玩笑,所以我也跟你开玩笑啊。”
曲歌:“……”
“不是,你们两个怎么可能是老乡呢,你说过你家在哪里,不是一个偏僻小镇吗?他有钱人啊,他爸爸就很有钱,他首都户口啊,你们老乡怎么可能!!”
曲歌:“……”
……
【作者有话说:我加更了!!求珠珠!!
曲歌:何止是老乡,他还是我的老相好!】
第18章给周暮哥哥生十个小宝宝!
周暮知道,曲歌的性子就是很可爱的爱吃性子,这事情从幼儿园就看出来了。
两个人上大班的时候,午餐是在学校吃的,曲歌特别喜欢吃卤鸡腿。
有一回她吃着鸡腿太开心,从凳子上摔下来,也不哭闹,爬起来继续吃。
坐在位置上继续吃,吃的特别香,大人们都说喜欢看她吃饭,特别的香有胃口。
她也不常哭,可能是家庭氛围的原因,从小就挺女汉子的,跑步摔倒了,小肉墩的身体啪的一下掉在地上都能快速的爬起来。
有蟑螂了,周暮跟丛一洋吓的尖叫躲起来,曲歌一踩一个准,胖乎乎的小腿把蟑螂压的没有复活的机会。
跟妈妈学的,妈妈就喜欢一脚踩一个蟑螂,她看到蟑螂不怕,还喜欢拿着拖鞋打,一脚踩一个。
让她哭就只有没东西吃。
比如家里不给吃冰淇淋,不给吃糖果,不给吃巧克力。
每次不给吃,她就能跑到周暮的房间哭。
哄也简单,一颗糖就哄好了。
丛一洋跟他们的年纪一样,三个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不喜欢他,是因为他老是跟在曲歌的屁股后面跑。
还喜欢纠缠曲歌,他们上什么幼儿园,他也跟着去上什么幼儿园,还分到了一个班上。
有一次学校分鸡腿,曲歌把自己的鸡腿吃完了,小小的一个,根本不够吃,吃完之后看着别人的流口水。
是真的流口水。
她太馋了,馋的流口水,拿着纸巾给自己擦着嘴巴,还一直盯着人家的鸡腿看。
周暮把自己的鸡腿给她,可是晚了一步,丛一洋率先把鸡腿给了她,“小鸽子,你吃我的鸡腿,我不喜欢吃鸡腿。都给你吃,以后你跟我玩,不要跟周暮玩,我的鸡腿天天给你,你还可以天天去我家吃鸡,我让我妈妈天天做鸡腿给你吃。”
周暮听着来气,把鸡腿给了曲歌,“不准吃他的鸡腿,吃我的鸡腿。”
曲歌看着他们两个吵架的样子,一边看一边默默的把他们的鸡腿给拿过去吃了。
最后还打了个饱嗝。
当然,曲歌还是个乐于分享的宝宝,特别喜欢跟人分享食物,尤其是自己喜欢的芹菜,胡萝卜,西蓝花,还有香菜全都给周暮还有丛一洋分着吃。
两个人从小就在争,也抢着吃,幸好不挑食,给什么都能吃。
曲歌有一次好奇的问了爸爸,她是怎么出生的,她爸爸那时候在炒着菜,面对女儿这么个话题,随便的敷衍了一句,说她是跟爸爸跟妈妈手牵手,然后就生出来了,把她吓了一跳,因为她每天都跟周暮哥哥牵手上幼儿园,那她肯定也会有宝宝的。
她害怕的去找周暮,委屈的红了眼,小肉手擦着眼泪说:“周暮哥哥,我肯定有小宝宝了,爸爸说,我是他跟妈妈牵手就出来的,我们两个人每天都牵手去幼儿园,我们两个有很多小宝宝,应该有十个小宝宝了!”
周暮小小年纪的被弄得挺哭笑不得的。
“你爸爸骗你的。”
曲歌:“不是的,楼下的婶子女儿怀宝宝了。就是特别喜欢吃冰激凌,我最近特别想吃冰淇淋,所以我肯定也有宝宝了。”
周暮:“……想吃冰激凌就直说。”
曲歌:“那我要那个糯米糍!那个好吃!”
周暮带曲歌去了小区楼下小卖部,她小肉手从冰箱里面掏出来了个糯米糍。
周暮付钱,曲歌吃的开心的跟着他回去,“周暮哥哥,你对我太好啦,以后我要给你生小宝宝。”
周暮虽然小小年纪,但是早就看多了课外书,对于这些早就有一定的了解,他还挺不好意思,“你说的,长大以后要给我生小宝宝。”
画大饼大师曲歌点头:“嗯嗯,生十个!”
……
曲歌想了想,虽然跟他是有点仇。
但是总不至于把他小的时候在小镇里面生活的事情说出来。
他现在是有钱人的孩子,总不能跟大家说他以前是私生子吧。
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