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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边,建议他脱下鞋感受一下。宋煜照做了,他们拎着鞋,咸湿的海风卷起衣摆,潮汐涌上来摸过他们的脚背和脚踝。

“好凉。”乐知时笑得像个小孩,然后靠近了宋煜些许,圆润的拇指靠上了宋煜脚掌的边缘。他们的脚也有大小的差距,宋煜的肤色稍深一些,乐知时在水底显得更白,像是发光的瓷器。

宋煜也朝他靠近些许,甚至用自己的半个脚掌轻踩在他白皙柔软的脚背上,乐知时没有抗拒。

这种动作比牵手更让人觉得亲昵。

等到宋煜收回自己的脚,水波震荡,乐知时将自己的脚掌踩到他的上面,然后仰着脸对他笑。

“你在报复吗?”宋煜说。

“这是交流。”乐知时一本正经。他们并肩站在海水与海风中,手臂摩擦手臂,乐知时低头打量,又将宋煜的手腕抓住,抬起来,不像是要与他牵手,只是用自己的拇指和食指测量宋煜的手腕,但无法圈住。他的指腹隔着皮肤摁压着宋煜凸出的腕骨、他鲜活的静脉。

“我有一块手表。”乐知时握着他的手腕说,“很适合你。”

“你的?”宋煜也反握住他很细的手腕。

“对,但我只戴过一次,其实……”

他正说着,一个穿着黑色比基尼的棕发白人女孩儿朝他们走来,眼神锁定在宋煜的身上,打量他宽阔的肩膀与挺拔的五官。她很热情地站到宋煜面前,问他是留学生还是来旅游,要不要和他一起在海边的bar里喝一杯鸡尾酒。

乐知时这时候也抬起了脸,眉头稍稍皱起。

宋煜拒绝了,“我已经喝过酒了。”

对方敏锐地感知到他的意思,还有身边这个男孩儿的抗拒,不禁笑起来,“哦,抱歉,我不知道你们是一对。”

乐知时皱起的眉头松开,变成了惊慌失措,尴尬地摇头,又不愿意摇得太死。

“我们……”

宋煜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抓住了乐知时的手腕。那女孩儿说了句不打扰你们约会,就走了。

“我们没有约会。”等她走后,乐知时弱弱地回复。

宋煜松了手,“这么多年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说郑重一点,也算是赴约。”

乐知时努力地理解着他的话,看见自己手腕被他握住之后残留的淡淡红痕。

“刚刚我没说完。”乐知时看向宋煜的侧脸,“那个只戴过一次的表,是我买给你的。”

“我想给你寄一份生日礼物。”

说好的只能书信往来。

“但这违反规定了,不是吗?”乐知时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现在在你面前了。”宋煜也看向他,“先违反规定的人是我。”

乐知时的睫毛轻轻晃动,眼神清澈而迷茫。

宋煜说,“你知道你寄错过一封信吗?”

看着乐知时眼里闪过惊慌,宋煜继续说。

“一封只写了一半的信,被你用笔划掉了大半。”

[宋煜哥哥,我哮喘发作之后总是会陷入很长的低落期,不健康让我很困扰,每当这种时候我都不愿意你来见我,希望你来的时候我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我希望你会喜欢真正的我(生病的时候会长红疹,很丑),而不仅仅是信里落款的名字。很奇怪,我其实已经不记得小时候见你的经历,但我很想念你,人为什么会想念一个没有见面的人?

全世界只有你是我可以毫无保留倾诉的对象,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没有人可以取代你。无论发生什么,只要能在邮箱得到你的来信,我都会感到快乐。你不敢相信,我在病发之后的病床上做了一个有关于你的梦。我们见了面,没有握手,你亲吻了我的脸颊,说lovely to see you。

真糟糕,这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好遗憾,我希望那个吻落在我的嘴唇。

我是不是喜欢]

“知时。”他第一次用了思索过很多次的称呼,总想写在信的开头,但下笔又动摇。

没写完的最后一句话,宋煜看似冷静地面对面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第108章 番外六:if(下篇)

[Joey, 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时候我正忙着申请大学的事,所以这次回信的间隔时间有些长,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电话, 说你前段时间生了一场病。不知道严不严重, 希望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已经痊愈了。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 我就会过去看你。其实我很在意你的体质问题,所以你可以试着写一份与你日常相处的须知手册,寄给我,让我提前熟悉一下, 规避可能会犯的错。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完美的。]

因为这封信的末尾,乐知时确信, 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义者。

首先他的字迹非常优美, 从童年时的端正到少年时期的初现风格,再到如今的成熟书写,每一个阶段, 乐知时都认认真真地模仿过,所以他写中文的字迹和宋煜的很像,但又不完全一样。

其次,宋煜的纸张总是没有一丝皱褶,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气味, 一尘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签名几乎都毫无差别,如同机器印下的痕迹。如果书信也有品质控制,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最后,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处须知的要求, 更加凸显他不愿犯错的特质。

想到这里, 乐知时兴致勃勃地从床上起来,坐到书桌前打开台灯, 很快速地在别的废纸上写下了有关自己的信息:他的过敏原,他吃的药,他讨厌的雷声……但写到最后,乐知时忽然产生出一种胆怯。

宋煜不愿犯错。

那自己对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种需要被他规避的错误?

这个假设令少年期的乐知时第一次产生了迷惘。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只存在于纸笔背后的兄长的,这听起来有些诡异,像上个世纪的小说情节。但他想,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他们也会爱上虚拟角色,爱上社交网络上精心设定出来的某个形象,相比而言,他甚至没这么可怜,毕竟宋煜是真实存在的一个人,只要他想,他就可以打破规定随时见到。

何况宋煜如此优秀,他愿意倾听,在成长期给他持续性的关心,无论他在信里写多么古怪的念头,宋煜都能理解,给他源源不断的新的灵感与启示。

他是世界上距离乐知时最遥远的人,也是与他最亲密无间的存在。

他怎么会不喜欢宋煜?

一旦知晓自己的心意,乐知时就开始担心,尽管他对自己有着相对自信,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不完美。同性恋没什么错,但概率少,落在他和宋煜身上,恐怕几乎为零。

他对宋煜产生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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