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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委屈。

还男宠......

男仆吧。

沈常乐觉得港城的天气是真不错,顿时就不怨爹妈的小心思了,来这里购物吃东西看马赛,也不赖。她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玻璃门,呼吸了一口潮湿的海风,迎着落日熔金撑了个巨大的懒腰。

“拖鞋,穿上。”

“水,拿着。”

沈常乐手还举在空中没放下,听到声音后她抬头一看,路听野正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手里举着一杯水,拖鞋已经放在了她脚边。

对。还有一只听话可爱,任劳任怨的小狗。

带路听野来真好。

沈常乐心情倏地就更愉悦了,笑着接过水:“谢谢啊。”

明明是素而干净的一张脸,却绽放出夺目的华彩,比保箱柜里每一颗宝石还要瑰丽。

路听野眼眸微动,勾起一点浅淡的,撩人的笑。他也跟着转过去,对着天边燃透燃尽燃得烈火灼心的夕阳,不经意来了句:“姐姐,我晚上睡哪啊?”

沈常乐还在喝水,动作一顿,她咽下,“这套房有两间次卧,你自己挑。”

“哦。”

路听野双手抄裤兜,神情不变,夕阳的颜色变幻极快,一眨眼,炽热烈烈的火红色就褪成了一抹橘。

“会不会不太好啊。”他又说。

沈常乐又停下喝水的动作,这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不太好?”

路听野不急不慢也侧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睛里的钩子几乎要伸出来,勾住她密密麻麻的心跳。

他真是长了一双天生撩人的桃花眼,多看几眼就要沦陷,或许好看的少年都是如此,令人心折,又或许单单路听野是如此。

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一番严密的推论过后,沈常乐蹙眉,“我为什么要怕?要怕也是你怕吧。”

“哦?我怕你什么。”路听野笑了声,声音低低的,像醇厚的黑巧克力。

沈常乐就看不惯路听野这得瑟的模样,好像她是个脾气特别好的雇主,可以容他撒野。

“你当然要怕我。小心你招惹我,我跟蒂亚姐一样看上你了,要包养.你,让你做见不得光的情人,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不然就断了你在上京的路,等我玩腻了就把你踹了。所以你少在我面前得瑟,路听野。”沈常乐扬起下巴,就算是穿着拖鞋比他矮上一大截,可还是高傲,气势逼人。

话落,沈常乐不说话了,等着他落荒而逃。

哼,还治不了他?二十一岁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间险恶的小朋友。他知不知道若是被富婆看上会有多惨啊。一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时候腻了,看不上了,就把他一脚踹开,习惯了奢靡生活的男孩还怎么看得上一个月几千块的普通工作,运气好点的继续找富婆傍,不然就去当模特小明星,被经纪公司榨干,运气差的就沦落到去会所当公关咯。

路听野沉默片刻。

沈常乐觉得他是被吓到了,正要说几句宽慰一下他,勉励他认真工作,她不会亏待他,定然给他找一条好的出路,尚未组织好语言,就见路听野凑了过来,唇齿里薄荷海盐的方向爬进她的鼻息,睫毛好长,像安静的蝴蝶。

沈常乐屏息一瞬,心跳稀巴烂。

路听野用鼻尖亲昵地蹭了下她的鼻尖,气息很轻:“好啊,姐姐。那你包/养我吧。我很乖很干净也很便宜,别的男人都没我好。”

饭要一口口吃。

路要一步步走。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港城也不是姐姐的地盘,那就别怪我不听话了。

沈常乐:???



第17章 是喜欢你

晚上吃饭不想跑远, 选了酒店的高级自助餐厅随便打发。

沈常乐刻意和路听野拉开距离,她走得非常快,高跟鞋滴滴答答像落了一场夏日急促的雨。路听野跟在后面, 双手抄裤兜,信步闲庭。

等到进电梯, 沈常乐又不得不和路听野站在同一个狭□□仄的封闭空间, 安静的空气里唯有电梯运作的响动,齿轮滚动的声音像细微的电流,一路顺着耳根子滚到心里, 心乱如麻。

她其实想让路听野等下一趟电梯, 但仔细想想,等会儿吃饭呢,吃饭还不是要坐在一起,难道吃饭也让他坐隔壁桌吗,就算熬过了吃饭, 那晚上呢, 再给他开一间房睡吗?

这样就显得太没意思了。显得她很在意,很心慌, 很不随意, 很不高级。

不论是什么时候,随意永远是最高级的情绪,一种由内而发的不在乎无所谓, 才是立足于不败之地的根源。

不然她就是怕了。

沈常乐出电梯的时候明显淡定了不少, 她假装鼻子不舒服, 抬手用手指蹭了蹭自己的鼻尖。

进了餐厅, 穿着西装的侍应生热情地迎上来, 带沈常乐去预留好的靠窗的座位。餐厅里稀稀拉拉几桌客人, 氛围幽静舒适,夜晚的维港像一条陨落人间的银河,煌煌灯火将漆黑的天幕照得透亮,游船点缀在海面,像飘渺的星星。

高档酒店的食物大多都不怎么样,噱头大过风味,但沈常乐确实不想大晚上出去开盲盒,所以就干脆凑合一顿吃吃。

沈常乐坐下后,一位女侍应生奉上酒店特制的英式红茶。路听野没有跟着坐下,只是挺直站着,语气自然询问:“大小姐,您要吃什么?我帮您去拿。”

倒茶的服务员明显用羡慕的眼神偷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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