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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那菜刀真是用来防身的。”丁胜两只眼珠不断往他伤口上瞟,咽着口水,一脸惊恐,仿佛害怕裴郁下一秒就会失血过多倒下,而廖铭和豆花儿冲上来给自己戴上手铐。
裴郁无奈抿唇,用指尖抹去那条红线,接过豆花儿递来的纸巾,擦拭干净。
终于停止喊冤后,丁胜交代,七月十九号当晚,孟三儿来家里找他,商量还债的事。
来时孟三儿本身就有点微醺,手里拎着啤酒瓶子,气势汹汹。俩人在楼下碰面时,孟三儿说到激动处,还哐啷一声砸了酒瓶子,又去敲车窗,算作威胁。
玻璃碴子划破了他的手,这才在丁胜车门上留下剐蹭状血迹。月黑风高,丁胜也没留意,就任凭血干在车上好几天。要不是裴郁他们提起,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车上有血痕。
上楼进到家里后,丁胜又赔着笑脸,请孟三儿大喝了一顿,对方才号称还有别的事,醉醺醺地离开。
自那之后,丁胜就出门躲了一段时间,以免再遇见孟三儿催收,还把家里的菜刀放在车上,以备对方再发难时,用来防身。
那几天,丁胜也没有固定住所,有时候就躲到护城河边桥洞底下,暂且栖身,避避风头。直到有一天晚上从河边经过,阴差阳错发现一截断腿,从纹身上认出是孟三儿,知道对方让人弄死了,才敢重新住回来。
在丁胜心有余悸的讲述里,裴郁回忆起那时候查到的孟临溪资料,他记得那个人身高不到一米七,体格瘦削,看上去并不强壮。
他略一沉吟,忍不住问道:
“死者不壮,你很怕他?”
“害,这不是咱们欠人家钱么,上来就矮一截子。”丁胜倒是看得开,“而且孟三儿这个人,心狠手黑,阴着呢。我惹不起,躲一躲总可以吧。”
口气十分理所当然,裴郁稍一点头,无言以对。
为了弄清丁胜所言是真是假,廖铭又详细询问了他躲过的几个桥洞地址,一边记在小本上,一边警告道:
“你说的地点,我们自会去验证。要知道,现在你还没洗清嫌疑,少往外边乱跑。一旦发现你欺骗警方,数罪并罚。”
“……数罪?”丁胜一听,又化身惊弓之鸟,嗓音隐隐发颤,“孟三儿真不是我杀的,我对天发誓……”
廖铭语气平静,不怒自威:
“开黑车,袭警,赌博,都是你干的吧。你不撒谎,我们现在没空搭理你,可要是故意欺瞒……”廖铭意味深长地一顿,“你知道后果。”
“是是是,我知道……”丁胜忙不迭表态,似乎生怕迟疑一分,就要被当场铐走。
从丁胜这里获取不到更多信息,廖铭警示过后,便放他离开了。
目送丁胜灰溜溜地消失在楼道里,裴郁发现,廖铭望向对方的目光略显凝重,若有所思。
似是感知到他探究的眼神,廖铭很快便移开视线,挥手示意他和豆花儿撤退,平淡得仿佛无事发生。
————
回到局里时,已是华灯初上。裴郁刚从车上下来,就被沈行琛开着帕萨特拦在身前,浅笑盈盈。
“小何侦探。”一边的豆花儿挑挑眉梢,“你又来干嘛?”
“放心,我不是来找你的。”沈行琛浅浅一笑,朝裴郁勾勾手指,“天儿不早了,我送裴法医回家。”
裴郁神色如常,面无表情地下车又上车,装作没看见豆花儿合不拢的嘴,与瞪得溜圆的眼睛。
车门还没关好,沈行琛就发现了他手背上的伤:
“怎么受伤了?”
没等裴郁回答,豆花儿便抢先道:
“还不是那个叫丁胜的嫌疑人,我们拿着菜刀去找他,不仅推三阻四试图蒙混过关,还想把这么重要的证据夺回去。多亏裴哥眼疾手快,才没让他得逞。早知道这样,就放在物证袋里了,也不至于露着刀刃。”
裴郁微一点头,算作默认,见豆花儿面色略显担忧,又淡然补充一句“没事”,便示意沈行琛开车。
“这样啊。”沈行琛的神情不见波动,反而轻轻勾起唇角,眉眼弯弯,“那还真是倒霉。”
那双本就微光流转的黑曜石,更显深邃幽静,看在裴郁眼中,不觉心底略微不安。
裴郁定定神,再望向对方时,黑眸又恢复了平日的半清澈半魅惑,令他恍惚间以为出现了幻觉。
“先走了,替我们向廖队长说再见!”沈行琛歪歪头,跟豆花儿打个招呼,微露的皓齿莹白如玉。
“哎……”
豆花儿的声音飘散在风中,裴郁不及摆手,帕萨特便呜一声启动,载着他绝尘而去。
第135章 阻止不了的心动
裴郁独自坐在标本室的桌前,对着桌上形形色色的骨骼模型,微微失神。
其实,他本以为沈行琛来接自己下班,是要带他去什么地方,心底还是隐隐存了一点轻快的,跳跃的,不可言说的小小期待。
谁知,对方把车开到公寓楼下,还没停好,就忽然说事务所的客户有了新线索,得去跟,他下车后,便自己开车走了。
原本忙碌一天,已经饿了的裴郁,此刻却突然失去了吃饭的兴致。
他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沈行琛并不是为了纠缠他而存在。
手段不能当成目的。对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冲着七年前的江天晓案,而他裴郁,只不过是探查真相的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而比认识到这件事情更令他郁闷的是,他发觉,自己居然失落了。
实实在在,假一赔十那种失落。
习惯了那个人如影随形的存在,习惯了那个人时不时的疯疯癫癫,习惯了那个人不定时炸弹似的无理取闹,也习惯了那个人身上,掺杂淡淡烟草气息,清新又妖娆的好闻香水味道。
只要那双黑曜石般的小鹿眼眸,朝他半天真半诱惑,雾气昭昭地一笑,一整天与活人接触下来的烦恼,都渐渐烟消云散了。
他知道,这种感觉叫做喜欢。
他不想欺骗自己。
可是活人明明不值得喜欢。
可是这个活人是沈行琛。
可是沈行琛接近他另有所图。
可是他喜欢沈行琛。
脑海里清晰地蹦出这句话时,裴郁指尖的柳叶刀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一不留神,将手里正在打磨的骨头削下来一块。
他把骨头和刀扔在桌上,发出铛啷啷几声金属撞击的脆响,认命地闭上双眼。
向后抄一把头发,发梢扎在掌心,酥酥麻麻,意料之外地像过电。
他不由得自嘲,万万没想到,自己这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行尸走肉,还会有为情所困的一天。
真是既可耻,又滑稽。
还有一点小甜蜜。
能怎么办呢。
阻止不了的心动,就让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