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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不太服气,就又扭到我面前来:军人,对你温柔对别人冷漠,体贴周到,不显山露水的控制欲,这不是眼下最受小o追捧的设定吗,你到底在不满什么?

我实在懒得和这智商解释,把被子往头上一蒙,睡觉。

就算这样,它还能钻到被子里,跟我一二三四的分析。

小叔叔从商,可有钱,对你又大方,随便买随便作,就是性癖比较独特,但肯定也是个中一把好手,能让你爽得不要不要的。

千人斩学画画,以后绝对要出名,他长得那么好,性格那么温柔,凡事都在尽心尽力为你考虑,做尽了一个备胎能做的事,学校其他omega求都求不来这样的待遇。

大校身居高位,就算有些暴力因子,可人家控制力极强,刚才他的怒气槽都爆表了,也硬是没在你面前泄露半点儿,当初他发情,也没有动你一根手指头,这种极品都不要你是疯了吗。

还有第一,虽说现下他是有些历史遗留的白莲花要去解决,他深情起来是智商比较低,可一旦他识破白莲花就是在玩儿他,他立刻就会把对方撕了,转而投奔你,家世好,头脑好,前途无量,爱上人的时候就是个超级暖男,标准的金龟婿啊!

它苦口婆心,我连生气辩驳的力气都没有,直接闭眼,眼不见心为净。

我不满什么,这个问题有意思。

原因我都不乐意说破。

他们的确都有各自的好,都是出彩的人物。

这又怎样,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些攻略对象,从来都不喜欢我。

我睡了很长一觉,梦见了小时候的事情。

那会儿我没有攻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子,不爱热闹,不爱说话,老是捧着书呆在角落,幼儿园的小朋友上来欺负我,我也不爱哭,只是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很难和人交流沟通,因为我害怕人。

就因为我不善言辞,就把我当成异类,就对我肆意指责嘲笑。

攻略来了以后,其实我的社恐已经好了大半,毕竟无时无刻都有个家伙蹦在你面前提醒你该怎么说怎么做,就算它动机不纯,也能让我或多或少感到宽慰,获得一丝与人交流的自信,我现在和两位室友相处得不错,从根本上来讲,也是多亏了攻略。

可那时不一样,我就只是个单纯的社恐,每次家人出去玩,都能看着能言善道的表妹出尽风头,大人想起我时,问我话,我憋了半晌,一句话都很难说出来。

凭良心讲,有谁要喜欢这样的我,我觉得他审美有问题。

我记得我坐在公园里那棵大树后面,躲避着表妹的笑声,躲避着对我的不满,阳光很好,我呆在树影里看书,想一辈子都不出去。

小叔叔,千人斩,大校,他们喜欢的不是我,是攻略,是主角所具备的设定性吸引力。

这才是根本的问题。

这些话我没有说出来,攻略也能够听见我的心声。

很久以后,我感到有一只手在轻轻晃我,我从童年的梦中醒来,发现那是一只半透明的金色小手,拉着我的袖子,不依不饶地唤醒我。

刚醒,我声音有点哑:“怎么了……”

宿主,你有一些误会,攻略说,设定里不存在给主角强制性增加的吸引力,你遇见他们的确是命运,他们被你吸引,只是因为你自己。

靠,还在说这破事儿。

那只小手飘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

攻略说:潇潇,自信一点啊,你是主角,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你很好,就是这样。

唉,最怕一个从来走肾的人,有天突然跟你走了心。

那年我坐在树下,腿上摊着冒险故事书,看累了就抬头数天上的云朵。

也许那时我就在等有个人过来跟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

我摊开一只手,攻略迟疑了一下,把自己虚构出来的金色小手放到了我掌心,我虚虚握住,平和道:“我也觉得我挺好,你不拉皮条的时候也不错,谢谢了。”

那只小手啪的抽了回去。

真不禁逗……

第14章

有了攻略这么一打岔,我的心情就没那么颓了,第一过来敲门喊我晚上出去吃饭,我也有精神了。

他比我这个omega还要讲究,出来玩三天,他带了个二十八寸的箱子,你敢信?我琢磨着他是要早中午各换一套才能塞得满那巨大无比的行李箱。

反观我,这个真正的精致omega,可怜巴巴的二十寸小箱子,里面大半还是书——

这事儿我没跟第一说,我要趁着这几天他在疯狂玩耍的时候,背地里下功夫狠学,回学校就在考场上杀他个片甲不留,然后名正言顺找他要回我的三千块。

有时候不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都不行。我就是这么有远见。

我就穿了今天白天的衬衫裤子,抓了把头发就出门,还是攻略拼命拦我,才不耐烦地把头发梳成一个小揪揪,打开门,男生背靠着旁边的墙,低头玩手机,似乎在发信息。

酒店走廊灯光比较昏暗,他的面庞被手机屏幕光照得雪白,莫名有种忧郁的意思。

听到我开门的动静,他刷的关了手机,直起身,偏头笑嘻嘻看我。

我反手关门,上下看他,没忍住:“你这孔雀开屏是不是开早了一点?明天才见你白月光呢。”

他赫然换了马甲短裤圆边帽,本来年龄就不大,现在看起来嫩得不行,一笑起来还有俩酒窝,跟个耍帅的弟弟似的。

第一抿唇,黏腻道:“哥哥,你就这样跟我出门?”

我:“你好好说话。”

他笑容甜极了,说出口的话却好比毒箭:“你真的是omega吗?这么糙,二十五岁以前嫁不出去你这辈子就看到头了我跟你说。”

我瞬间宽心,这才是我认识的,那个不但仇O还直A癌的第一嘛。

我愉快道:“关你什么事,滚。”

我俩就愉快地一路滚出去找吃的了。

我就在满手拿满羊肉串,兜里穿着鸡蛋饼,胳肢窝里夹着巨大长条面包的情况下,撞见了白月光。

第一跟我在夜市上,一路走一路吃,他是alpha不怕胖,我是体质特殊吃不胖,在这方面太过合拍,全程都是“哈哈哈这尼玛也好吃哈哈哈那尼玛也好吃哈哈哈全部都好吃。”的状态下度过的。

在吃的方面,我觉得他啥都好,就是有一点不敢苟同:这家伙不吃辣。

羊肉串不放辣,你是邪教来的吧?

他振振有词:“辣,本质上就是一种痛,我又不是M,我吃辣干什么,犯贱吗?”

我面无表情喊老板在他的那十串羊肉上加倍放辣,他转头就报复我,趁我不注意,往我的烤冷面上撒了一把糖。

于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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