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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好的。”调整过心态的小姐姐从容地接受了这个设定,“需要我们在特殊部位开口吗,这样会比较方便……”

“不用了,谢谢,”我谨慎道,“我还是想欣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

“但是长裙可以弄一个高开叉,走动时能露出吊带袜的那种,不要短裙。”

小姐姐热情回复,“没问题,甜心。”

275.

这件凝聚了小姐姐心血的裙装即将发挥它的作用。

我庄严地捧着包装盒,送到提姆面前。

他盘坐在床上,克制不住扬起的笑容,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

我见证了他笑容凝固的过程。

“送给你的礼物,”我露出邪恶的笑容,“你不穿穿看吗?”

提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你笑得好像刚从阿卡姆翻墙出来。”

咦,我有表现得很明显吗?

“没关系,”我按耐不住地拎起蓬松柔软的裙装在他身上比划,“今天我就是从阿卡姆里面飞出来,也要看见你穿这身衣服。”

“我特意买给你的,百分百合你尺寸的定制服装,”我睁大眼睛,“难道你忍心让它在角落吃灰吗?”

提姆的表情很有一些为难。

我早预料到了,我早有准备。

“如果你愿意穿它,”我笑眯眯地哄骗,“我可以穿你的衣服,你上次新闻发布会穿的那件西装。”

“好!”提姆斩钉截铁道。

276.

我的品味真是太好了,不管是买衣服的品味还是挑人的品味。

我的小女仆天下第一可爱。

可爱的家伙活该被亲!

被围裙紧缚的腰身抓人眼球,长裙开叉中时隐时现的白色蕾丝堪称绝妙,因羞窘通红的脸蛋和盯着我的火热目光简直是点睛之笔。

我得说,我是一个天才。

我把手机设置为静音,天塌下来都休想打扰我。

277.

我们度过了美好的一天。

天黑下来时,我们正以叠加的姿势躺在床上。

我玩着提姆腿上被扯下来的吊带袜吊带。他的裙装除了吊带袜外基本完好,但我身上的红色衬衫破破烂烂,我不得不从地上捡起西装外套披在身上。

所幸长裙加弹软的肌肉是一个合适的靠垫,我还算满意。

我躺在他身上,不想动弹,懒洋洋道,“你明天是不是要回去工作了?”

“你不是说我这周都可以不工作吗?”提姆的声音有些沙哑,“你想不想洗澡?”

“工作,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我如恶魔般低语,“不洗澡,我只想躺着,我已经被榨干了。”

身下的肌肉紧绷了一瞬,我悠悠道,“我问的是另一项工作。”

提姆沉默片刻,搂着我的手紧了紧,“我还是想……我想上学。”

这句话太惊悚了,我一下从他身上弹起来,“你不会要回去上高中吧,拜托?”

虽然我不是一个很有道德的人,但是泡一个高中生太超出我的心理预期了。

现在的高中生的发育这么好吗?

“是大学。”提姆把我掰回来,在他胸口躺好,“我的大学学业因为一些事中断了,我想回去上学。”

吓坏我了,我差点就要打电话给老爹忏悔我的罪行。

我的脑袋果然是变成浆糊了,连这点小事都没记起来。

“总之,其中的事很复杂,有段时间我以为我去上学会导致不好的结果。”

他无意识地搅着我的衬衫下摆,“我应该为披风事业奉献自己的一生,直到某天我死去,或者残疾,或者老到不能动弹。”

“这么说好像不太妥当,但我还是想有披风外的空间。布鲁斯和迪克,还有杰森,他们很伟大,我一想到有一天我会过上和他们一样的生活。”

他迟疑道,“我会觉得……有点难过,只有一点点。”

我试图仰过头看他,失败了。

一个个聪明脑袋,偏偏会在奇怪的地方钻牛角尖。

“首先,我们搞清楚一件事,你去上学不会导致世界毁灭。”

我说:“提摩西会那么认为是因为他加班过度,没有思考能力。他所代表的未来,一切事件的根因并不是某位年轻大学生去哥谭以外的地方读书。”

“其次,我们再提出一个问题,去外地读大学和你的夜间工作完全冲突吗?”

“肯定会有冲突,但不是完全没有调解的空间。我们暂且不谈论你选择为披风事业奉献多少,我相信不是一分钟都挤不出来。”

“我个人的意见是,”我拽住他大腿上吊带,缠在指尖,“我希望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我相信其他人会支持你的决定。”

“关键是,”我撇了撇嘴,“你不会想让记者在介绍你的时候,写一句大学肄业吧?”

提姆如梦初醒地抽了一口凉气。

278.

三天假期结束,提姆活力四射地回去工作了——我是指夜间工作。

他像一个在办公室随机刷新的npc,碰到他要讲概率。

提摩西万一知道自己的辛勤工作成全了提姆的翘班,不知道会不会气到摔蝙蝠镖。

反而是我加班好几天,连夜处理前几天堆积下来的事。

不知道提摩西那条时间线的我在干什么,可不可以发发善心来救救我。

压力好大,我又找到替我定制女仆装的那位姐妹,“有没有推荐的衣服。”

屏幕安静一小会儿,姐妹的语气健康且阳光,“我们这边还接林克淑女服的定制,您要给您的男朋友来一件吗?”

我是一个合格的霸道女人,不需要说话,只用转钱。

279.

我本以为在哥谭停电事件后,我的生活可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平静。

提摩西是过来为韦恩企业奉献自我的,不算在不稳定因素内。

以为的精髓在于,现实往往和你以为的事情截然相反。

就在我加班加点把所有工作做完那天,我只是拎着公文包普通地走在回家路上。

为了抄近路,我走进某条小巷,在我迈出巷子的那一步,突如其来的一阵眩晕袭击了我。

我很快恢复清醒,再抬头看四周的景色。

有点不对,我对面一群拿刀拿枪的壮汉是从哪片地里冒出来的?

皮肤的触感也有微妙不同,我向下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

很贴身,显得胸肌很壮硕,腿也很长。

这不是提姆的制服吗?

我的大脑暂时停止了思考。

所有一切都发生在一霎那,对面的壮汉们不打算给我反应时间,他们暴呵一声,向我围攻过来。

我伸手掏枪。

……枪呢?

现在枪已经是落伍的武器了吗?

我向侧面翻滚,躲过向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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