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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尽头的房门,主卧的卫生间门虚虚掩着,还有一点微弱的光源从门缝里透出来。

只剩百分之一电量的手机尽职尽责的履行着使命,握着它的手细若无骨,纤长优雅,有气无力的搭在马桶边沿,修剪整齐的指尖半松半握,柔软细嫩的指腹被滚烫的手机后盖捂着,摸起来的温度刚刚好。

沈琼靠着浴缸睡在地上,四仰八叉的敞着两条腿,西装外套甩在浴缸里,贴身的衬衫的领口和前襟湿乎乎的粘在身上,一半是洗脸的水,一半是他自己吐出来的酒。

下身剪裁妥帖的西裤皱得更厉害,向上堆簇的裤脚不再遮盖主人的足踝,脱了一半的袜子停留在脚背上,将线条姣好的足弓装饰得半遮半掩,晃得人心尖发痒。

沈琼从来都不喜欢喝酒,小十年前,黑桃A刚流行起来那会,有多少人在场子里排队开酒请他赏光,他抱着冰可乐理都不理,后来纯粹是冲着江牧之,他才勉强学会了吃羊肉串喝啤酒。

可惜,人活在世总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自打江牧之两眼一闭,沈琼就基本没在十二点之前下过酒桌。

江牧之活着,江氏是站在风口上激流勇进的潜力股,江牧之死了,沈琼就是孙子中的孙子。

收复人心要喝、谈生意拉客户要喝、搞定黑道白道两边人情关系还要喝,沈琼最狠的时候一天跑七个场,从早上十点喝到第二天天亮,酒尽人散之后瘫在酒店楼梯间给江驰打电话,让人家翘掉早课接他到医院洗胃。

除了江驰,沈琼没留身边人。

环伺眈眈的豺狼太多了,沈琼知道自己的年纪和阅历都不够,尤其是在栽过跟头之后,他索性把自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家寡人,为得就是一劳永逸,排除隐患。

——毕竟江家人都知道他跟江牧之那点事,他甚至亲眼瞅见过上一个给他当秘书的小年轻抱着手机偷偷搜索“有关被男老板潜规则的二三事” 。

于是,秉承着放过他人珍爱自己的原则,从几年前开始,伺候沈琼烂醉、呕吐、蹬腿、咬人等种种破事的人选,便只有小江同学一个。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哪怕如今的小江同学已经成为了正在职业联赛里冉冉升起的一颗电竞新星,他也依旧会在比赛日结束之后用最快的速度请假回家。

大概是这几年透支得太凶,沈琼的酒品越来越好,基本是醉完就吐、吐完就睡、睡醒接着吐、吐完接着睡,如是几番循环,等到胃里清干净了,他就基本老实了。

江驰到家的时候,沈琼刚好把心肝脾胃吐了个利索,江驰一抱他就觉出来他小腹已经凹进去了,肚子里一点东西没剩。

醉酒呕吐也是需要技巧的,吐得越干净,第二天遭罪遭得越少,千锤百炼出的非常规特长让沈琼睡得醉生梦死天昏地暗,丝毫不知道江驰正蹲在卫生间里给他收拾残局。

太阳爬过院墙,早早照进正南向的卧室,沈琼抱着枕头翻了个身,他睡觉不老实,东扭西歪像极了小猪拱人,窄瘦的腰身透过掀起的睡袍下摆露出大半,苍白单薄的皮肉顺延向下,还算合格的臀肉将薄毯撑出一个轮廓,不算圆润、不算翘挺,这要是让十年前的他看到,非得发出一声贱到骨子里的嘲笑。

沈琼的漂亮是天生的,他纯粹是女娲造人的毕设作品,腰细腿长,肤白貌美,江牧之一个铁打的直男一见他就挪不动步,他俩刚认识那会,江牧之就差把两颗眼珠子挖出来再拿强力胶黏在他脸上。

美人在骨不在皮,沈琼是骨美皮更美,男女混相,刚柔并存,从头发到脚尖,没有一处是白给的。

他跟江牧之的第一次,大风大浪里闯过来的江牧之愣是捧着他的脸看了大半个晚上,边看边硬、边硬边乐、边乐边看,跟十五六岁第一次拉对象手的小屁孩一样,连正事都不会办。

相比之下,江驰能稍微有出息一点,许是性格所致,又或许是跟沈琼相处的时间久了,抵抗力慢慢培养了起来。

中午十二点,江驰到楼下接过订好的午饭,准备上楼喊沈琼起床,自打他进队打职业,沈琼的作息时间近一步演变为了007,一周七天能有五天住在办公室不回来,所以家里弹尽粮绝,一粒米不剩,上个月还差点因为忘交费用被停水拉闸。

他推门进屋,沈琼在床上完成了一周自转,身上的睡袍歪斜松垮,该遮得没遮,不该露得露了大半,真要有第三人在场,绝对会认为他对沈琼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勇于正视感情的小江同学同样勇于付诸行动,只可惜他和江牧之毕竟是亲父子,爷俩人性中熠熠生辉的闪光点高度一致,传承得一分不差。

——他们都很爱沈琼,并非原始的生理冲动,而是真真正正的珍视。

他走到床边拉过毯子一角,将睡懵的沈琼囫囵盖住,艳丽动人的美景转瞬即逝,阳光照在他发红的耳尖上,试图揭穿他紧紧掩藏的心思,却最终败在他坦荡又干净的眼里。

“小叔,醒醒——我定了粥,起来吃饭。”

第3章 02

江驰这个孩子,打小就让人省心。

他刚回江家那会,江牧之整个人都是懵的,日日夜夜如临大敌,生怕被沈琼一脚踹掉沦为弃夫。

为了自己来之不易的爱情,江牧之甚至动过把江驰再送走的念头,找个富贵人家也好,出国留学也罢,毕竟他们这对父子俩在见面之前谁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也不存在什么父子亲情血脉情深。

江牧之胡思乱想了三天,沈琼深思熟虑了三天,三天之后,江驰终于学会了怎么用感应水龙头和自动马桶,不算一家人的一家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江牧之清了清嗓子拿出一叠厚厚的出国资料,沈琼黑着一张俊脸劈手夺走,拿去厨房灶台上烧了个干净,烧完回来又对着江牧之的后脑勺扇了一巴掌。

家里不缺一口饭,更不缺养江驰的资本,十二岁的孩子,被亲生母亲卖了一次,再被亲生父亲赶走一次,一辈子就算是废了。

沈琼生在街头,长在城里最乌烟瘴气的地方,他见过太多类似的例子,他从没有乐施好善的圣母心,唯独在江驰身上,他心软了一次。

他和江牧之一样没跟带过孩子,但这不妨碍他跟江驰相处得很好。

乡镇上长大的孩子,沉稳早慧,所有的短处都源自于环境的闭塞,一旦见识到真正的世界,他就像迎风生长的野草,完全不用别人操心。

江驰会洗衣服做饭削土豆皮,分得清蒜苗和韭菜,而且还特别会挑西瓜。

打他进家门,沈琼就赋予了他水果采购大使的光荣使命,江驰挑的每一个西瓜都是来报恩的,水多壤甜颜色好,比江牧之买的强多了。

回家的第一个秋天,转学手续办完,江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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