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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坟边的小风车向舒怀意那头羞涩地点着头,枝叶摇摆如迎舞一般。

我对舒怀意的碑说:“他很高兴,他在回响。”

我不愿想起程奔,却又无法不想起他。

想起他手持机械,将锯齿像刀一样抵在胸前,声泪俱下说的那句“我什么都不要了”。

有句话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还有句话,叫做早知如今何必当初。

我和他的当初,又在何时呢?

回到老家,见到他的留迹,我陷入又一个思考:假使他身体康健,不曾短寿,他真的会“什么都不要”吗?

他在我妈坟边为我立了碑。我的抬头是“爱人”,落款是他的名字,字体一如他示于外人的面孔,优雅自信,又威严霸道。比起悼念者,更像高高在上的认领人。

打量着这块墓碑,我感觉像在看盖了红戳的猪屁股。我想起程策找到的那堆被程奔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程奔他居然在那上面都要盖章,21世纪了,还有人当那章总。

听程策说,程奔随葬品里有他的一堆刻章,他还嘱托程策逢祭日记得给他烧纸做的印泥。我都怀疑他雄心勃勃要把分公司扩散到阴间。程策边说边都觉得好笑,但是忍住了,我很没礼貌地笑了出来。

我赶回家,找了把铁锹回来,哼哧哼哧地刨土掘碑。

程奔千里迢迢到我家坟地上动土,自我感动一顿骚操作下来,搞得我一个大活人自掘坟墓,我都不知该气该笑。程奔的造陵技术还十分超前,其他坟冢的别号叫土馒头,我这个是不锈钢馒头,封土夯实铁硬,跟底下埋了个皇帝似的,奥特曼掉下来身上都得撞出个坑。

坟包动不了,只能先把墓碑撬掉。那墓碑也是个泰山般岿然不动的钉子户,让我好一通欧拉。

我边撬边和我妈的土包聊天。

“妈,那家伙又来过了?他不会还搞排场吧?我们家脸都给他丢光了。您那会打雷怎么都不劈他。”

天上轰隆一声惊雷,又回归平静。

我:“您劈我干嘛?”

铲到一半,有个扫坟的路过,奇疑地看了看横躺在土上的碑,又瞧了瞧我,问:“这谁的坟?”

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一脸诚实地回答:“我的。”

我脸上汗水混着泥渍,呈一道道泥浆挂下,身上灰不拉及,扬满尘土,脏得跟刚爬出来似的。铁锹拄地,弯腰弓背,仿佛下一秒就要唱起Look what you made me do。

那人直瞪瞪地注视了我几秒钟,撒腿就跑。

我去看了我们家的地。

秋季,麦子长至半人高,干烈的下午风自周边的群山上火也似地灼烧下来,金黄的浪潮受热沸腾滚动,浪尖被烫成微深的红,相互一顿一点地碰撞着发出沙沙簌簌的呢喃,那是饱满到簇簇垂坠的穗缨。

今年是个丰收年。

我在绵延无垠沉香弥漫的麦地里偶遇了我的另一块墓碑。那上面没有直接书写我的名字,那上面镌刻的是一个秘密流通于两人间的暗号。

小鸡腿。

落款:?_?。

我退后两步,扭开身疯跑起来。

午后,整片田野沉入到安乐缱绻的困倦中,风在耳畔涨成潮水,卷出一场金黄色的梦。

我在梦中信马由缰。

那个人在何方,我该去往哪个方位,东西还是南北,天边或是眼前,没有任何指引。我只知道,我要跑,要飞快地跑,只有这样我才能更接近他。

我在狂漫的麦浪间矫猛穿梭的身影犹如冰封破解后春潮中举鳍竞游的头鱼。

跑着跑着,前方麦丛倏尔被拨开成两股,从当中麦秆组成的淡黄竖纹背景下闪来一道矮小敦实的身影,紧接着一颗圆溜溜汗湿的小脑袋撞在了我的肚子上。

是一个孩子。

那孩子脸被太阳焐得通红,捂着撞疼的额头,迷迷浑浑地问我:“你是谁呀?”

老家的人成家都早,像我这个年纪的都有了后代,都这么大了。这片黑土地上新的一代正从土壤中,从灰墙红瓦的缝隙间如麦子般滋滋地,旺盛不竭地疯长起来,构成古老家乡的新血液新呼吸。倘若我不曾离乡,他们都会认得我,会叫我小金叔叔。

这孩子询问我时那生疏的表情与扭捏的口气,却把我当作了外乡人。

我微微躬下背,手搭在孩子肩上。

我告诉他我叫金穗。

这是个好名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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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在听久石让的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想到的。中部末尾那个蓝色麦田的梦也是为了呼应结局而写的。

后面有一个freetalk(还在憋,晚点放吧),聊聊一些构思包括个别角色涉及的改线。番外老实说我不知道要不要写,写啥,有空看看评论的意见再说吧。

第124章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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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个结局不会令人失望吧。看到上一章评论区有畅想复活大团圆,我汗流浃背了(??_?`)。

我个人感觉还可以,金穗将来是个有事业有爱情的富一代。霍双留下碑就是住在附近,会找到的,去青峰寺可以见到李沫,李元当然不会坐满16年那么久,过几年就放出来了。攻都只有这一个受。将来也是大团圆。最重要的是能实现人生理想,事业比啥都靠谱。

这本np狗血程度我感觉比较一般,已经很保守了,总体上更偏大男主一点。

我对金穗这个角色的定位是个正常的普通人。颜值只能算小美人,不足以让人单凭相貌喜欢上他,没有一个攻对他的好感来自于相貌。他还有点矮,在人均180的纸片人世界。他也不时髦,有点土土的。唯一逆天的是武力值。

他的所有反应是一个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他的所有逻辑也是正常人的逻辑。他并不难写。

不给他高大完美天花乱坠的人设,是想让他给人亲切的感觉,想写一个普通人将主动性驱动到极致去破除难题。

他能独立完成的事,都让他自己去做,尽量避免设置英雄救美的情节,为数不多的机会甚至给了他养的仓鼠。我能给到一个角色最大的尊重是让他的能力和魅力在展现时不受阻碍、不被削弱,提供给他完成愿望与使命的条件。就好比测评一张卡,就要把这张卡丢到能让它伤害打到最大,最适合它机制的环境里去,不然再高的白值也只是一堆抽象的数字。

不知道看完这本的朋友会获得什么。写作过程中给我的启示其实很朴素:一个人要是能拥有坚定的意志和强健的体魄,ta就可以战胜绝大多数困难。除此之外,一个氛围健康的原生家庭也很重要。

开局就心智正常的几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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