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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他看见百城从吧台抽屉中拿出了一片干枯的百合花瓣。

花瓣通体已成淡黄色,有些年头了,唯独根部缀着密密麻麻的斑点,很是稀奇。

“皎皎,又要劳烦你了。”百城一反常态,亲昵地唤了声百合花的名字。

百合仿佛长了耳朵,听闻此言后伸了个懒腰,在百城指尖微微卷了起来,又很像撒娇。

接着百城翻手一拖,一只毛笔和一本京州地图册,瞬间浮于掌心上方。

和百城君玩了近一年的掷笔游戏,李锦其实很想问问,这朵名叫“皎皎”的百合花到底从何而来,而百城君反反复复要找的人,又是谁。

方才百城寒星般的眼神还在脑海中久久不散,李锦硬是强压住了冲动,走上前去,手背贴上笔杆。

……

经过几轮旋转,毛笔立在了地图册上方。

李锦定睛看清图标,道:“亮马桥路,还是这里。”

一年以来,每次掷笔游戏,毛笔总会落在这条熟悉的路旁、这片熟悉的河水之上。

那毛笔稳稳地站着,定住了一样,仿若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捏紧了笔杆——掷笔游戏中,笔杆立得越稳,说明被寻找者的气息越强。

李锦于是道:“神君要找的人,一定在附近。”

百城握着白皎皎的“尸体”,颔首表示赞同。

掷笔游戏需要被寻找者的物件用以做媒介,一枝尚在身边时,他和一枝掷笔找三九,因为两手空空,常常无头苍蝇一样打转儿,几个城市跑下来,经常一无所获。

如今有了百合花瓣,找人的效率和准确性,果然高了不少。

一年前,百城就发现亮马河附近有了三九的踪迹,如今看到踪迹愈发清晰,百城耳边也幻听出了幽幽的琴瑟与吟唱之声。

细细品去,唱腔婉转,唱词也颇为风雅,是杜工部的诗:【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那股气息,当真越来越近了吗?

百城起身来到窗边,呼吸着一日之中最为宝贵的空气。

京州地处北方,难得下雨,初霁之后特有的草木清香跃入鼻间,也将他的丝绸衬衫吹出细小纹路。

有蝴蝶翩然而至,落在他肩头,翅膀颤巍巍。

可爱的小活物让百城精神为之一振,他弹指给蝴蝶送了一缕混着灵气的清风,随即抬头望去。

一道彩虹正挂在天际,赤橙黄绿,将流云映得黯然失色。

蓦然间,百城想起白天在网上看到的一条评论。

是个网红句子,俗里俗气,却如利箭一般砰地击中了他。

十环。

——这句话叫做,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作者有话说:

百城君啥家庭啊,连围裙都是丝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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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元和之前几个单元有联系:白皎皎的故事参考第84章 、95章;一枝的故事参考单元四“宜州·未来创业城”。

当然不看上面几章,也不怎么影响阅读体验

PS:本单元的主题是“相信”

第129章 “渣男!”

彩虹消失的时候,【27岁俱乐部】门口迎来了两位意外的顾客。

“二位,本店早十点营业。”李锦门神一样把住书店入口,抬头朝天际看了眼。

属于黎明的青白渐渐褪去,朝阳初绽,将云霞染成了橘子味的棉花糖。

书店门口的二人一青一中,都戴着棒球帽,身着淡绿色的工装马甲工装裤。

年轻男孩脚踏洞洞鞋,鞋上缀着五颜六色的鞋花;而年长的那位微胖男士,还背着个硕大的黑色双肩包,包塞得满满当当,边角磨出了些许纤维。

这身打扮隐约昭示着他们的身份。

李锦猜那包里是长枪短炮,而这两位,是来探店拍摄的。

想蹭书店热度的博主,近些天他见多了,有些麻木,于是露出彬彬有礼的商业假笑:“二位不妨睡个回笼觉,再来书店打卡拍摄。”

“店主在吗?”中年男士礼貌开口,直入正题,“我们想见见店主。”

拍书店还不够,竟然还打起了百城君的主意?

什么叫得意忘形得寸进尺得陇望蜀啊?

微妙的私心令李锦牙根泛酸,他玉白的脸上依旧保持微笑,只是眉头拧了起来:“我家店主正在休息。”

中年微胖男脾气很不错,伸出一根手指,执着而真诚地道:“真的不能见一面吗?就一面。”

李锦:“玉皇大帝、耶稣基督来了也不便打扰。”

这是下逐客令的意思,年长男士未料李锦如此坚决,不知说什么好,无措地站在原地。

就在此刻,与他同行的年轻男孩摘了棒球帽,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两圈。

紧接着,他捂住胸口眼白上翻,缓缓往地上倒着,边倒边指着书店大门,有气无力地哼唧:“书店里有……”

年长男士更无措了,慌忙扶助他:“梁导,里面有什么?”

男孩的手没放下来,依旧对准了大门方向,嘴唇翕动着,仿佛下一秒就要噶了。

“梁导你说啥?”中年微胖男急得大喊,“梁丝桐!你说话啊!”

亮马河附近景色怡人,空气清新,早有阿姨穿着练功服在河畔打太极跳广场舞,此时听到书店门口的杀猪一般的嚎叫,纷纷停了动作,探头探脑。

男孩面色苍白,双眼半睁不睁,脚上的洞洞鞋已经被蹬出了八米远。

他终是吐出了几个字:“秦哥,有……有渣男!”

也是奇怪,这男孩明明虚弱得几乎要口吐白沫了,然而“渣男”两个字却被他说得中气十足铿锵有力,声音顺着雨后湿润的夏风,直往河岸蹿。

被称为“秦哥”的年长男士拍了拍男孩的脸,唤醒他:“渣男?什么意思?你和店主什么关系?”

“前……男……友……”男孩说完,头一歪,嘎吱晕了过去。

李锦神色一凛。

男孩看上去可可爱爱,像地主家的傻儿子和喜剧乐子人的混合体,应该不是仙界同侪,不可能知道百城的身份。而百城君向来洁身自好,秋毫上仙失踪后便一直孤身一人,别说前男友了,身边连只绕着飞的公蚊子都没有。

说句大不敬的话,百城君活得像个存天理灭人欲的鳏夫。

于是李锦的第一个念头是——遇上碰瓷的了。

好家伙!

虽然化形没多久,但他还在亮马河里做锦鲤时,就见过周围店铺中的不少纠纷,其中碰瓷之事常有,不过大多是为了口袋里那几两碎银子。

为了见帅哥店主一面而演成这样的,还是头一遭,连自己的情史都能拿出来现挂。

他哭笑不得地想,果然鱼活久了什么都能见识到。

见已经有阿姨停了广场舞,雄赳赳气昂昂朝书店走来,练功服都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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