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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汗,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马明煜焦急朝床上的人扑了过去,却毫无意外的扑了个空。
他冷静下来观察周围的环境,发现这里熟悉又陌生。
是了,这是曾经的苏烟住过一年多的房间,这是那个25岁的自己的家。
他的心里升腾起恐惧和焦虑,他不能留在这里,他要回去找他的苏烟。
可是他现在没有任何办法摆脱现在的处境。
他看到床上那个25岁的他醒了过来,然后沉默的穿衣,洗脸,刷牙。
他摸了摸苏烟留下的桌子,然后轻轻笑了笑,又离开家。
他独自开车去上班,和领导和客户虚与委蛇,晚上又很晚回家。
他打开手机,看着苏烟的号码发呆,然后又独自睡下。
马明煜一筹莫展的跟了“自己”好几天,眼睁睁的看着曾经的自己是怎样生活的。
他像是在接受一场无期徒刑。
当他再一次看到“自己”从酒吧带着一个眉眼与苏烟有些相似的小孩儿上床的时候,感觉这样的日子实在是让他太窒息了。
他愤怒的想要把“自己”从男孩儿身下撕扯下来,可是却没办法做到。
“哥哥,煜哥,你怎么了?”
他听到了苏烟的声音。
他顺着声音回头,没有任何人,但是这声音却像是有磁性般,将他连着神智一起吸了回去。
马明煜猛的睁眼,他坐起来,看到苏烟正担忧的望着他:”煜哥,你吓死我了,叫了你半天都不行,我差点就要打120了。”
他还有些回不过神。
直到苏烟又叫了几声,他才伸手,将苏烟紧紧抱在了怀里。
苏烟任由他抱了一会儿,才说:“哥,能稍微松一松么,喘不过气儿了……”
他这才送了手。
苏烟的脸都憋得有点红,他伸手摸了摸马明煜的额头:“没发烧啊,哥你哪儿不舒服,怎么魇着了?”
他看着苏烟,还是无法将自己的秘密告诉他。
“是不是太累了?”苏烟站起来,想要给他倒杯水。
“别走!”马明煜马上抓住他的手。
“好好好,我不走。”苏烟重新坐下来。
曾经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莫名其妙的重回过去,现在他才觉得,根本没有什么时光倒流,也许他只是共享了另外一个时空“自己”的记忆。
他想要感谢那个自己,没有他,也许自己也会重复那个令人窒息的生活。
他又可怜他,想要告诉他,另一个世界的他,把苏烟照顾的很好,希望他也能够放过自己,开始一段全新的旅程。
他想,这样也好,他能守住自己的幸福,不用总是再患得患失,除了死亡,再也没有什么能让他们分离。
从18岁到28岁,这十年似乎转瞬即逝。
苏烟已经从一个少年长成了青年,他似乎永远天真明媚。苏妈妈有时会说他不像话,除了工作室的事情,其他万事儿都不走心,家里什么事都不管,都是马明煜在操心,真不知道到底谁才是她亲儿子。
说的时候,苏烟抱着个苹果在啃,笑的没心没肺。
苏妈妈也没了脾气,只能无奈的叹一声。
马明煜生日的那天,苏烟用自己的积蓄贷款买了一套50平出头的二手房。他把钥匙交给马明煜的时候,看到马明煜眼睛似乎红了。
“煜哥,我没你有钱,就能买这么大房子了,你可别嫌弃。”
马明煜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我敢嫌弃吗?”
苏烟笑:“那是,从今以后,我也是能金屋藏娇的人了!”
“明天咱们就去过户,哥,这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
马明煜说:“不用,没必要,你的就是我的。”
苏烟捧着他的脸说:“马明煜,18岁的时候,我把自己送给你,28岁的时候,我把家送给你。这是我给你的,奋不顾身的爱情。”
马明煜许久没说话,他知道,他已经拥有了全世界。
他想到了那个遥远的时空,那个没有说完的“如果”。
他知道了如果的事的答案。
他的苏烟,会奋不顾身的爱他。
番外·程竟云
“下面出场的是我们研发部的IVAN,他给我们带来的是,吉他弹唱:《那些花儿》”
主持人报完幕,台下响起了掌声。
一个干净清秀的男生抱着吉他上了台。
程竟云一时没认出来这是哪一个。还是旁边的HR总监说:“哎呦,没想到研发部门的IT男们收拾干净了也是一枚小鲜肉啊,程总,你得让你们下面的人平时多注意注意形象啊,不能只帅你一个。”
程竟云笑说:“行吧,娜姐开口,我这就给他们出台新政策,以后不化妆来公司都要扣工资。”
HR哈哈笑,一个清亮的和弦响起,会场慢慢安静下来。
弹完前奏,一个带着些沙哑的嗓音唱出了声。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他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
他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啦……想她。
啦…她还在开吗?
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这并不是一首新歌,相反,现在要是谁会唱这首歌,说不准还要被玩笑是“暴露年龄”。程竟云自离开学校,也有10年没听到这首歌了。
可能是ivan的技法和感情都太真挚,程竟云一下子想起了很久都没再想起的那些人和事。
他曾热烈的爱过一个女孩,可那个女孩辜负了他。
他也曾真诚的待过一个男孩,可最终,他们互相伤害,此生不见。
他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可能都忘不了这两个人,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竟然已经很久没有再回忆过和他们有关的往事。。
上个礼拜,他带着女儿去逛超市,远远的就看到有个女人的挺面熟的,于是就多看了几眼。
那女人头发乱糟糟,脸上也带着掩饰不住的憔悴。她左右手分别拉着两个男孩儿,是双胞胎。两个小男孩走在路上不停的作妖,女人时不时的要停下来和他们讲道理,语气时而无奈时而糟糕。
双方擦肩而过的时候,那女人不知怎么就抬头和他对视到了,然后两人都是一愣。
程竟云认出来了,这是晓倩。
女人停下了脚步,像是没反应过来。
程竟云别开目光,牵着女儿冷静的和她擦肩而过。
他没有回头。因为不想看到昔日放在心尖上的人的狼狈模样。
等到两人彻底错过了,程竟云下意识的从路边橱窗的反光玻璃上看了一眼自己。自己是身材挺拔,衣冠楚楚,牵着的女儿也是天真可爱,很有人生赢家的味道。
很多年前,程竟云曾不止一次的幻想,自己万一在茫茫人海中和小倩再次相遇,一定要表现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如果对方刚好很狼狈,那就再好不过了。为了这个傻不拉几的幻想,程竟云保持了只要出门就一定要衣冠整洁的习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