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泞里的畜生。

但是我爱他。

研究表明,一般在6个月至1岁左右,人类开始拥有长期记忆。

在我记忆的最初,我看到一双和我一模一样的黑眼睛,我父亲的眼睛,带着痛、带着泪的,任皎的眼睛。

耳畔是救护车刺耳的哀鸣。

那晚任皎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不慎从床边滚落,滚落的前一秒,他抱住我。我跟他一起滚下了床,他的脑袋磕在床头桌,头皮磕开一条八厘米长的口子,血溅到我脸上。

那个时候他爱我。作为父亲爱我,而我作为儿子爱他。

在我四岁之前,他是个温柔、强大的好父亲,他像电影里的超级英雄,永远在我危难之际奋不顾身地保护我。

直到他离开我。

他离开的那一天的天空到底有多黑沉?我不清楚。就像我不清楚一个人怎么能从一个盖世英雄,一夜之间,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他怎么从一个好人,一眨眼变成了坏人?

难道他以前种种的好都是假装的吗? W?a?n?g?阯?发?b?u?页?í????μ???é?n???????2????????o?M

我不明白,我妈也不明白。

只是后来我妈看清了她,她选择恨他,而我选择继续爱他。

他离开后我才开始爱他。

又或许我从来没有看清过他。

夜色渐浓,我觉得是时候要回家了。

我从老银杏树上爬下来。离开盈临,又走了好一段路。

我又回到了公交车站,这个点已无公交可乘,我正准备绕过站台继续往前走。

我看到站台旁一个熟悉的影子。

一辆哈雷摩托车。

第04章 04.我们的夜晚

24小时咖啡厅内,我跟沈明面面相觑。

我的继父跟踪我,这点毋庸置疑。但我什么都不打算问。有的问题如果我能查明白,我早该知道了,有的问题对方不打算告诉我,或者欺骗我,问了也白问。我对沈明又没有强制手段。拉开椅子坐下。我对他说:

“你请我。”

“我要一份草莓蛋糕。”

“曼特宁。”

我俩就这么面对面坐着,靠着窗,公路上不时有私家车驶过,车灯把窗玻璃短暂地照亮片刻。

零点已过。昨天晚上我还剪了沈明的西装,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找到了关键性证据,前来兴师问罪。还是要来抓我现行,告我夜间外出。

“三天前,我刚好路过这个公交站,看到你在等车。那个时间点你理应在学校上晚自习。”

“看到你上车后我就走了。“

“今天零点的时候我看到你卧室没人,你不在家。我就到你那天乘公交的地方等你。“

“你呢?“

沈明坦白完了,他等我也坦白。我可没说我要把我的事告诉他。我反问他:

“你去我卧室干嘛?“

沈明说:“你告诉我,我也告诉你,礼尚往来。“

我沉默了一会,开口,问出了那个困扰我许久的问题:

“你大晚上的戴墨镜干什么?“

沈明愣了一下,好像没想到我会这么问。他反应过来,从善如流地把墨镜摘下来,扣在胸前口袋上。动作熟练,一气呵成。

我一阵无语。

如果能给装逼评些奖项,我这年轻的继父早就拿了个大满贯。

沈明还想说什么,蛋糕和咖啡先一步来了。

只见他抿了一口咖啡,喉结滚了滚,皱眉,像是咽得很艰难。

他放下咖啡杯,手在抖。

“咳!“

终究还是没忍住,他转过头去咳了一声。

我从善如流地把草莓蛋糕往他那推了一推。

他一叉就是一大块。

我:“……“

我觉得喝下曼特宁的那一秒沈明大概把人生中所有的苦难都回忆了一遍,甚至思索了一番连续熬夜赶项目和这杯咖啡到底哪一个更苦。但项目毕竟已经完成了,咖啡又苦又酸,他紧闭着嘴,不说话了。

我乐得不行,光顾着看他苦兮兮的表情。

“欸!蛋糕留我一块!“

他毫不留情地把最后一块叉走了。

“给你再点一份。“

“我不要。“

我反驳。

“你欠我一份。“

“我该怎么还?“

“你看着办吧,反正不要这家店里的。“

可能是我太习惯在别人面前装乖小孩了,我越体面,本性就越恶劣。我有时候会想,我爹是任皎,任皎装过四年好人,但本质是个烂人。

虽然廖女士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人,但我毕竟也流着我亲生父亲的血,继承他的基因。所以我可能跟他一样。我表面得体,骨头却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烂掉,终有一天,所有人都会闻到扑鼻的腐臭味。

但起码现在的沈明还没意识到,我刻意刁难他,他只觉得挺好玩的。

他没有我剪坏西装的证据,但他相信就是我干的。他不跟我计较,包住火的纸其实在一开始就烧成了灰烬,维持我们体面关系的是一层纱,他不捅破,我们就相安无事。

他把这一切都归咎为,我的孩子性。

我虽然成年了,可以谈一场自由的恋爱,可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但远没到步入社会的年龄。我还带着身为孩子的稚气,我也乐意利用孩子的性情。天真有邪,肆意妄为,刁蛮任性,不计后果。出于他年长我十岁带来的盲目自信,或者纯粹是大人对少年人的蔑视,他包容我。

但他不了解我。

孩子的那些恶劣性格是可以在步入社会、见识更多人、经历更多事后慢慢改变的,慢慢磨平棱角、去其糟粕。

但我不会。因为那就是我的本性。

沈明是成了精的狐狸,披人皮,说人话,干畜生的勾当。我是不被驯服的野狐狸,惺惺作态,装腔作势,金玉其外,禽兽之心。

我用我明天还要上学作理由让他送我回去。

大概是看在那盘草莓蛋糕的份上,他暂且按下不表,不跟我计较。

“以后别在晚上出门。“

他在路上跟我说。他一人一车驰骋夜间高速,留着我的魂在后座上飘,我的魂又没法替我反驳他的话。

“嗯,实在要出门也可以,叫上我,一个人出去不安全。“

终于到家门口,我的三魂七魄捡回来四成,摇摇晃晃地下了车。

然后我就在他眼前倒了下去,摔在了大门前。

但我没什么大碍,只是睡着了,第二天我照样去上学。

我高中时期转过校。高一的时候我是在国际学校上的,那年寒假我摔断了腿,在病床上躺了大半年,恢复后转到本城最好的一中上学,念的还是高一。因此我比我的同学都大一岁。

我现在念高二。同桌是谢许,我妈妈的闺蜜,谢安安的儿子。谢许成绩一般,品性也不佳,目中无人,蔑视在社会阶级上不如他的,瞧不起在其他方面超过他的,他有一套自己的价值体系,在这套歪扭的体系里,他最牛逼。他顶撞过师长,在校捅出过不少篓子。如果不是他有钱的妈妈给他兜底,他每个月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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