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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膀,五指用力,声线平稳,“去读大学吧。等我。”
那天兰瑾有一点低烧,没有弄伤出血,但精神压力太大。
他回到纽约,问家庭医生要了退烧药,休息整整一天。兰瑜没有给他发来消息,他的弟弟不知道能跟他说什么。
这件事和这件事相关的谈话都被搁置,现在不是谈论这些的时候。兰瑾有种预感,这件事逃不过兰瑄的眼睛,他希望兰瑜离这件事越远越好。
第二天早上,早餐厅里只有兰瑾和兰瑄父子吃早餐。霍冲去了新加坡。兰瑾能猜到为什么许多华裔成功人士的亚太区总部都设在新加坡,他们这样的第几代华裔回到中国反而觉得水土不服,而新加坡,平均四个人里有三个是华裔,却从小讲英语,无疑令人安心。
早餐之后,兰瑄说,“你令我失望。”
兰瑾心里发冷,手几乎要颤抖。他及时改变动作,端起一杯水,指腹用力到雪白。喝下一口,才看向他的父亲。
兰瑄两鬓白发多了,但面容和身材都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十年前就有小道消息,传言他定期打天价的细胞制品,为了永葆青春。
霍冲有一次开车去兜风,被不怕死的小报记者拦,提这种问题。他笑着说,“行吧,他每个月圆之夜用少女血泡澡。或者现在你们看见的他是用时光机从十年前穿来的,随便选,取决于你们喜欢吸血鬼还是高科技。”
兰瑾没有说话,兰瑄继续,他的怒气不形于色,像是陈述一个事实。
“对你弟弟下药,你就那么穷途末路?”
兰瑾脸色更糟糕,那天晚上不是酒后乱性,他就是对兰瑜下了约会迷奸药。
他不确定简单的酒醉能不能发展到做爱,尤其还是乱伦。在乱伦的压力下,兰瑜很可能做不下去,所以他选择最保险的方法。
不管这方法看起来多绝望。
兰瑄从没这么绝望过,他从没沦落到这种地步,要凭下药这种令人反胃的手段得到谁。他连求婚都只是轻描淡写一句,不必单膝跪下。
他的猎物从此被套牢。
兰瑾做不到。
他说,“那又怎么样,您永远不会告诉小瑜,我对他下过药。”
无论有没有前一夜兰瑜酒后的吻,无论兰瑜是不是也爱着他,他都会给兰瑜下药,让兰瑜以为酒后乱性,先把生米煮成熟饭。
兰瑜会愤怒,这会成为他们兄弟间永远的裂痕。
他的父亲不会对他的弟弟做这样的事。
他们不约而同地把兰瑜和霍冲排除在这件事外。
兰瑄说,“你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权,只要你这么选,离开家,隐姓埋名,我就不再管你和小瑜。你从一出生就在准备着做我的继承人,不是我命令你做,而是你有野心,渴求财富和权势。你和我一样贪婪,小瑜可以过平淡的日子,但是你,你可以?”
兰瑾从小到大,学到的一切都是关于怎么运转一个帝国,而不是一砖一瓦建立一个帝国。
他听到过许多故事,印象最深的还有一个。关于一个做不好士兵,只做得好将军的人,那个人的名字是韩信。
他不想过平庸的日子,他害怕如果现在选择了平庸的日子,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恨兰瑜。
那天下午他一直坐在餐厅里,他的父亲早就走开,只剩兰瑾一个人。
他是一个理智的人,但他和兰瑜之间的事完全没经过理智计算——或者说是理智的反面,完全的疯狂。
他下药给兰瑜,因为发现兰瑜一直希望离开家去过和他们截然不同的生活,他无法接受失去他的弟弟。兄弟乱伦让父亲知道,他以为他就完了。没想到他的父亲让他选择。
像一个人下定决心,抱着疯狂的心态做一件以为必死的事,没有死,反而得到一个机会再做一次选择,选对了可以活,选错才要死。这个人当然会花一早上一整天一周一个月甚至一年时间考虑。
他可以凭他的能力过中上阶级的日子,但“中上阶级”与“兰瑄的继承人”比较,等于贫穷得一无所有。
他从来没体验过贫穷,所以可以无限扩大贫穷的可怕。兰瑾在这个下午想象了无数种可能,其中有一种,是他和兰瑜在中年时咬牙切齿痛恨对方,指责对方毁了自己本应拥有的适意人生。
接下来几周,兰瑾表现得像海岛上的那一夜没有发生,他的父亲也是。
兰瑄带他参加晚宴,一位政界人物玩笑,“小瑾已经长大了,我看你比你父亲当年更俊美,我打赌有几十个漂亮女孩或者漂亮男孩喜欢你,或者,噢,要不要认识我的女儿?”
兰瑄微微一笑,“我知道一位艾米丽小姐。”
兰瑾保持沉默。
第二天,他说要去伦敦一趟,到了机场,却改飞新罕布什尔。
这就是一场逃脱,在他父亲提出他可以选择时,兰瑾不相信他真的在给自己选择。如果他是兰瑄,他不会给自己选择,他害怕他一动,他的父亲就会控制住兰瑜,把他们分开,所以他必须先找到兰瑜。
第7章
兰瑾在机场拿出信用卡,航空公司的窗口小姐刷完后歉意地说,“这张卡被拒绝了,您有别的卡吗?”
她仿佛看见那个俊美的亚裔男子刹那间脸色苍白,但定睛再看,明明一切如常,他又取出一张卡,“请试试这张。”
依旧被拒。
最后他取出一张在新加坡办的信用卡,只有那张卡顺利划钱,窗口小姐都松了一口气。兰瑾却感觉全身的血发凉。
他父亲知道他要逃,停了他所有的卡,只留下一张与霍冲相关的。因为这是他们的战争,与霍冲和兰瑜无关。
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他根本不是他父亲的对手。
可那是以后的事了。兰瑾望着窗外,记住腕表上的时间。现在,他只想见到兰瑜。
兰瑜在汉诺威,达特茅斯。
他的家长和哥哥都以为他会去哥伦比亚——兰瑄的儿子当然可以在常青藤里选,哥伦比亚适合他。
可他选择了又冷又偏规模最小的一所,兄弟会和姐妹会气息最浓,最具运动精神。从没有一个兰家人选择过达特茅斯。
兰瑜从宿舍出来到镇上接他,他们在一个餐厅吃了一顿美式快餐做为晚餐。
兰瑜心不在焉吃着薯条问,“你能呆多久?”
兰瑾说,“一周。”
这可能是最后的狂欢,他想尽量留久一些。兰瑜耸肩,“那你不能和我挤宿舍,我的宿舍是合住的,你一定不喜欢。我陪你在镇上找旅馆。”
已经进入初冬,汉诺威很冷。走出弥漫着油炸香味的小餐厅,兰瑜把外套脱给他哥,“你穿太少了。”
外套底下是帽衫和衬衣,露出衬衣领口,完全敞开的,兰瑾对此皱眉,兰瑜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