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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好好休息。”

“你关心我!”拓跋焘大喜。

刘义隆白了他一眼,“你是我的爱人,我不该关心你吗?”

拓跋焘只觉得乐陶陶的,人都快要晕过去了。他喜滋滋地伸手握住刘义隆的手,道:“我明日给你带淮边列肆卖的好吃的,到时候我们边吃边聊,我也可以告诉你我们以前在北地吃些什么,做些什么。”

刘义隆叹了口气,但最后到底还是笑了出来,“好。”

他动了动手,却感觉到手背的触感有些粗糙,拓跋焘见他神色不对,奇怪道:“怎么了?”

刘义隆皱了皱眉,握着拓跋焘的手举起来对灯看了看,却见那上面全是细小的伤口。

他一时间有些发愣,拓跋焘察言观色,道:“你别担心,这是我做木雕时伤到的手……”

刘义隆骤然抬头看他,“怎么会伤得这么严重!”

“这严重吗?”拓跋焘也愕然了。

“这还不严重?”

拓跋焘轻啧了一声,“我以前受的伤可比这重多了。”

刘义隆被他气笑了,“你还敢提,这样伤痕累累,我看着难道会好过吗?”

拓跋焘一下子哑火了,他低声喃喃道:“你别……别着急,我回去涂点药……”

刘义隆断然道:“用台城的药,我明天让阿奚配一点,好得快,不留疤。”

拓跋焘悻悻道:“也用不着吧……”

刘义隆瞪他,“你说什么?”

“没,没什么……”意识到刘义隆是真的生气了,拓跋焘一下子缩了缩脑袋。

?

这一日,拓跋焘到底是在阿奚归来之前依依不舍地走了。虽说最后因为伤口的事情惹刘义隆生气了,可那是因为他关心他,为此,拓跋焘就连走路都是飘的。

他晃晃悠悠地回了家,少见地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精神抖擞。

他练了一轮武,又兴致勃勃地看了一会儿书,才按照昨晚的约定,再次去见了刘义隆。

这一次,他在殿中写着字,身姿端正,挺拔如竹,拓跋焘站在帘幕前,心中越看越是喜欢,他的目光极为专注,刘义隆没有理会他,耳根却有些泛红。但他还是坚持写完了这一句话,才抬头看他。

“今日伤好些了吗?”他问道。

拓跋焘抱怨道:“有些痒。”

其实这点小伤,他根本没有任何感觉,但刘义隆问他,他怎么能不趁势让他多关心自己一二?

果不其然,听到他这么说,刘义隆脸上露出了忧色。

他指了指对面,道:“过来,我给你涂药。”

拓跋焘乖觉地走过去坐下来,伸出了手,刘义隆自怀中摸出了一个小盒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药膏,他伸指擦了些药膏,抹到了拓跋焘手上的伤口处。

药膏香气扑鼻,刘义隆的手指冰冰凉凉,拓跋焘看着他,明明是重复的动作,他却一点不觉得无聊,甚至觉得时间过得太快。

不过一刻钟,两只手的伤口便都涂完了,刘义隆看着他晾在空气中的双手,点了点头道:“药膏你拿回去,自己每日涂,三四日便能痊愈了。”

拓跋焘嘟囔道:“不能你帮我涂吗……”

刘义隆好笑道:“你都多大了。”

拓跋焘才不管,“我就要你帮我涂!”

刘义隆长长叹了一口气。

不过他倒并没有拒绝他,只是道:“既然如此,明日还是这个时候过来。”

拓跋焘喜上眉梢,他就知道刘义隆不会拒绝他,笑嘻嘻地靠近了想去握他的手,刘义隆没好气地拍掉了他的手,“药膏还没干,别动手动脚。”

“哦……”拓跋焘立刻老老实实地缩了回去,没过一会儿又有些蠢蠢欲动地想靠近他,见面前的书案碍事,便伸手要去搬开。

他低头之际,看到了案上的字迹,却是史记中的匈奴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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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惊讶,“怎么突然写起这个了?”

刘义隆解释道:“昨天下午我见了出使过魏境和胡夏的使者,问了他们一些北人的习俗,大多都是如书上所说,习战攻以侵伐乃是他们的天性,居处都甚是简陋,不重家室,甚至有子娶后母之乱。我便想看看史书中是怎么写的。”

拓跋焘饶有兴致地道:“那你看出什么了呢?”

刘义隆摇了摇头,“无论是书上所写,还是他们所述,我只觉得匪夷所思。”

拓跋焘叹了口气,道:“你说得没错。”这也是当初他想要汉化的原因之一——他其实并没有觉得这匪夷所思,但是这样混乱的习俗的确让管理的难度成倍增加。

刘义隆这样注重规矩体统的人,自然应该对这种习俗格外厌恶。

但他很快看见刘义隆摇了摇头:“我不是觉得有悖伦理而匪夷所思,我只是不明白,这现象又是为什么会产生。一定是有什么逼迫着他们必须这样做,就如同你昨日所说的逐水草一般,我明白了他们不重视土地的原因是为了活着,那这些习俗,一定也是与北方的物候与畜牧的习性有关。”

拓跋焘愣了一下。他的确没想到刘义隆会这么说。但很快他心中升起一种淡淡的喜悦。

他其实并不觉得他的家乡,他的族俗有哪里好的,只是他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那样,如今刘义隆却愿意去了解这些,虽然觉得并无必要,他却是有点高兴。

寻常人都会对此嗤之以鼻,但刘义隆却对此并无偏见,他真的很懂得该如何去体察人心,果然只有这个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他笑道:“在胡人之中,女子的地位是相对重要一些的,她们参与畜牧生产,不似中原的农耕,牧牛羊与挤奶剪毛都是女子更能胜任,所以,若是不收继婚,她们带着所生的子嗣去了其他部落,部落难免会有人口流失。更何况,你也知道,胡人的生活随动物的迁徙而动,偌大的草原,想要遇上另一个部落实在是难之又难,女子丧偶之后,想要再行婚嫁很是困难,为了生存下去,嫁给伯叔继子就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部落?”刘义隆奇道。

拓跋焘点了点头,道:“不错,胡人以部落为群,我们没有家的概念,一片草场属于一个部落,牛羊财产属于整个部落,在这种情况下,女子的生育能力和男子的劳力也是共有的。”

“共有……”刘义隆若有所思地道,“也就是说,事实上个体的胡人并不能区分出他们占有多少草场,拥有多少牛羊,故此无法形成所谓的‘家庭’?”

“不错,如果不这样做,胡人就无法繁衍出更多的后代。”

刘义隆低头想了想,最后道:“那多半是因为你们还不够富有。”

拓跋焘咦了一声,看着刘义隆。

刘义隆笑了一下,“这与周王室的井田制很是相像,没有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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