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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伤,右臂也断了,但他倒是看得很开,勤奋跟霍役学习下厨,说今后要开个食肆。
苏修远对此是敬佩又感动,给了他一笔钱,支持他的食肆大计。一开始赵栊是怎么都不愿意收,可苏修远说“没钱你什么时候才能开起食肆?开不起食肆你怎么养家?家都养不起你怎么好意思娶我们府衙的玉姑娘”,赵栊这才收了。
“小赵是个上进人,”苏修远赞道,“现在天儿也不早了,你也快回去罢。”
“不急不急,等我验完这具尸,发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东西。”玉秋兰说着就将手上的脏污亮给苏修远看,“要去冰窖看看呢。”
苏修远强忍着闪躲的动作,点头道:“好好好,快去罢。”
玉秋兰嘻嘻笑着便走了。
苏修远笑着摇摇头,继续往霍役的屋子走。
打开门,屋里的暖扑面而来,这里地龙烧得旺,霍役只穿着一身单衣坐在案桌前写东西。
苏修远将小汤锅和背上的口袋放在茶桌上,走到霍役身边,轻声问:“在写什么,这般认真?”
霍役被冷不丁地一问,吓得手往墨笔在纸上戳出一滩墨迹:“没……没什么,就随便写写……”
苏修远不信,将桌上那写了不少字的纸拿起来,边看边念:“昔于江南,有一书香门第子名苏修远者,俊美非常,腹有诗书;又有一山野出身贱民曰霍大者,木讷愚钝,命硬非常。因缘际会,霍大入苏家为公子侍童……役哥,你莫不是在写你我二人之事?”
霍役红着脸点点头:“近日认得的字多了,便看了些话本,觉得十分有意思,也起了些写故事的心思,手一痒,便动笔写了下来。”
“写得相当不错么,这遣词用句十分通顺,算得上是中等水平了。啧啧啧,我真是想不明白,怎么小时候我怎么教你都教不会你读书认字,你这上了几个血的学堂,都能写出这样水平的话本了。难不成,是我教得差劲至极?”
“当然不是。”霍役立即反驳,“少爷——”
苏修远挑眉:“你叫我什么?”
“小远你一直都教得很好的。”
苏修远颇满足:“那你怎么总是学不会?”
霍役想了半天:“兴许是那会儿我的心思全在你身上,所以读的书都不进脑了。”
“胡说!”苏修远戳了一下霍役的脑门,心里很受用,“那这故事,你可起了名?”
“起了。”
“叫什么?”
霍役提笔,写下了三个字。
苏修远心里被叮的敲了一下,“役哥,你可知道这中间的字是何意?”
“知道,先生说,是天子对臣子的称呼,也可以是夫妻之间的爱称。”
“那你这对我?”
“自然是夫妻之间的爱称。”
“夫妻?”苏修远含泪笑了起来,“当真?”
“当真。”
“你要娶我?”
“我求你嫁我,你做我的夫君,我也做你的夫君。从此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当真不分离?”
“绝不。”
“你觉得你凭什么能娶到我?”
“我会读书认字了,虽然还不多,但今后肯定会懂得足以给你写情书;我在强身练武,虽然还很差,但今后愿为你守护一座城池;我也在做事挣钱,虽然家底不丰,但会越攒越多。”
“若你和以前一样,为了我那所谓的名声和前途食言?”
“我自尽于你面前。”
“愚蠢!”苏修远喝道,任由眼泪流淌,“这种话,你以为我会真信?”
“我不过是想告诉你,我不会再向以前那样负你的。所以,你愿意嫁我么?”
苏修远不回答,而是坐到霍役的腿上,看霍役那些歪歪扭扭的字,眼泪啪嗒啪嗒掉,但他的语气却是很喜悦的:“这故事,可得写到大婚才行。书卿名……当真是很好很好的名字。”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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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了都没什么人看,看来我的写作水平大大下降了QAQ
第55章 番外一·徐直和安风摇
安风摇本不叫安风摇,而叫流影,是个杀手,从会走路起便开始学剑,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是整个门里数一数二的高手了。作为门主的养子和首席弟子,不出意外的话,门主归西之后,便是由流影继承门主之位。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流影十九岁那年,门中三个长老趁他外出执行任务之时合谋叛乱,给门主下药,使其内力受损,再一同发力,让其直接归西。
而随流影外出执行任务的一队人中,也混入了叛乱长老的奸细,计划的那晚一到,便用熏香让流影陷入了沉睡。若不是流影梦中烦躁不安,在匕首刺向自己的那一刻陡然醒来,只怕流影也要陪门主一同命丧黄泉了。
熏香的影响之下,经过一番殊死搏斗,流影才带着一身伤逃出生天,已经明白门中发生叛乱的他以最快的速度返回门中,可为时已晚。遭人背叛和暗算的巨大痛苦让流影的怒火燃烧到了极致,他提剑上阵,一夜之间,屠了所有参与叛乱的人,割下为首的那几个长老的头,放在已故门主的坟前祭奠。
再之后,他拒绝了门中推他为门主的请求,将位置交给资历最高的一位长老,带着已故门主送给他的剑与匕首,离开了这生活了许久的地方。
为了报答养育之恩,他已经当了太久的杀手,杀了太多的人,他累了,倦了。如今,那个于他而言最重要的人已经死了,这个杀手,不当也罢。
所以他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安风摇,安于当一株风中飘摇的无根之草,直到某一天,无依无靠,孤孤单单地死在荒郊野岭。
脱离了杀手门,没了任何责任和约束的安风摇彻底放飞了自我,要么饮酒作乐,要么夜夜笙歌,甚至还穿上了自小就觊觎的女装。他本就长得俊秀出众,雌雄莫辨,穿上女装后便更是美艳绝伦。利用这容貌的优势,他骗到了许多美酒佳肴,在那些登徒子对他动手动脚,想要更进一步时,再一脚踹开,潇洒离去。
“蠢货!”安风摇总是这般嘲讽那些登徒子。他认为这世间的男人,大抵都是这样的混账东西。
直到他遇见徐直。
那是在安西的酒楼,安风摇被几个公子哥拉着一起喝酒,又是拉小手又是摸小脸,安风摇心中厌恶至极,手已经摸向袖筒要抽出匕首把这些登徒子的脖子给抹了。这安西的酒的确不错,但还不值得被这些腌臜这般动手动脚。
匕首只差一寸既要露出袖口,一个男子的声音骤然响起:“住手!”
顺着声音看去,是个身材高大,蜜棕肤色,相貌英俊的男子。
“如此轻薄一个姑娘成何体统!”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