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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纵使价格小几万,秦良拿着在手里觉得挺喜欢的,原本是想今后也练练毛笔字也就买了。

两人拾掇一番,大约五点这样才到沈克城郊的住所。于是沈岚风拿着字画,秦良拿着砚台,在管家的引领下进到了沈克的住宅。

一进门,秦良立刻被宅子里古韵古色的建筑风格给吸引了。花谢庭院,门楣走廊,无不像他旅游时去过的那些江南园子。所有的装饰完全没有一丝附庸风雅的意味。

本来他就听沈岚风说沈克性子有些古怪,这下有些犯怵起来。

“沈先生现在正在练字,先生说了,让我直接领岚少爷和秦先生过去。”

“好的,有劳洪叔了。”

跟在礼仪讲究的管家后面,秦良听着管家的称谓不免有些惊讶,不过语言要是放在相称的语境里面却又是令人信服的。这时候叫沈岚风一声“少爷”真的不为过。他看了眼沈岚风,似乎在说幸好真的没有贸然前来。

沈岚风不动声色地笑笑,悄悄拉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放宽心。

沈克这宅子是按照三进厅的样式建造的,在几经回廊拐弯后,管家领着他们到了沈克的书房。

确如管家所说沈克正在练书法,满桌的纸张,即便听到他们到来沈克也没有抬头,继续挥毫。管家示意他们先等等然后退下了,沈岚风看了看,大概知道沈克没有写完最后一个字是不会理他们的。

秦良不动声色地打量这间书房和书房里面的沈克,内心更是震惊。他自小练习硬笔书法,也练过一些毛笔,自然知道怎么欣赏一幅字的好坏。且看屋内展开的字联,上面的字体颜筋柳骨、铁画银钩,真真有大家风范。秦良不由得对还在低头力作的沈克多了崇敬的意味。

沈克点了最后一笔画,这才放下笔,抬头去看访客。

“中午和我说三点,拖到这时候才到?你姐呢?”

沈岚风见状,连忙领着秦良上前打招呼。

“克叔对不住,回去帮你拿字画耽误了些时间,飏被我爸叫回去了。”说着他恭敬地把字画递了过去,“这位就是秦良,前段时间和您提起过的。”

秦良也把自己手里的砚台递过去,弯腰郑重鞠了一躬,才自我介绍道:“克叔好,我叫秦良。很高兴可以见到克叔。”

沈克板着一张脸也不怎么接话,毫不掩饰地从上到下扫视眼秦良,直接把秦良看得有些忐忑。但是他面上依旧保持着得体谦卑的微笑,又把砚台往前递了递。

“克叔,这是一方端砚,希望克叔可以喜欢。”

沈克依旧没有什么表情,瞟了一眼旁边隐笑的沈岚风,问道:“是岚告诉你我在练字的?”

秦良心里顿时有些打鼓,他不太确定地看了眼沈岚风,不是说克叔会喜欢吗?

沈岚风只是握了握他的手指笑笑,没接话。沈岚风知道沈克在干什么,不就是先兵后礼么。要是他这个时候替秦良说话,沈克说不定会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也说不定,所以他只能示意秦良自己回答。

接收到沈岚风的眼神,秦良清了清嗓子,回道:“是,也不全是。说来不怕克叔笑话,我从小也练习一些书法,倒也算不上写得有多好,却也挺喜欢的。知道克叔才是大家后,便想到了这方砚台,小小薄礼不成敬意。”

听了秦良的解释,沈克又盯着秦良的右手指节瞧了瞧,脸色才放缓。

“行了,礼物放桌面吧,等会儿帮我研磨。你跟我来一趟。”说着自己率先走出书房。

由于最后一句主语未明,沈岚风和秦良不知道他指的是谁,便一同跟了上去。谁料沈克看到沈岚风也跟来了,呵道:“谁让你跟来了?你在这儿等着。”

两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互相看了眼后决定听从沈克的安排。

“好的克叔,我在这儿等着,阿良你跟克叔去吧。”

“嗯。”点点头,秦良也不知道沈克要他跟着去干什么,只能见机行事了。

大约半小时后秦良才跟着沈克又回到书房,不过回来时秦良换了一身衣服。沈岚风看到时惊呆了。

第103章

沈克现年50多岁,早年搞创作让他在文化界和艺术界颇有名气。因为对文艺的追求,让他在沈家经商浓厚的经商氛围中格格不入。

后来沈铭顺势创办了迅影,早期的影视圈还没有被流量和资本侵蚀,大众对做作品还是有要求的。家里面有搞创作的,又搞了影视公司,所以借着沈克的好些作品迅影也算站稳了脚跟。沈克在迅影股份不算多,话语权倒也还是有的。

家族产业越搞越大,沈克和家里面的关系也越发远了。等到沈岚风与沈克熟起来后,沈克已有了国学文人的骨风,住老宅,穿儒炮,练字,打坐,修身。

沈克一见秦良倒也还算喜欢,只是看不顺眼他身上穿的衬衫和西裤,便把他叫到自己的衣帽间,让秦良换了一套衣服。

沈克当然不可能给秦良穿自己的穿过的,估量秦良的身量然后给他找了一件全新的月牙色侧扣的长衫,等秦良穿上后才略微满意地点头。

“嗯,还凑合,比西装合适。”

秦良一直到站在镜子面前也还是蒙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在沈克面前他就是提不出任何异议。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秦良呆住了。民国影视他自然是看过的,里面的文人儒生基本都穿长袍,大家出口成章,谈笑鸿儒,举止之间皆是风骨气节。

他是没有想到自己竟会这么合适穿长袍,镜子里面文质彬彬、儒雅温润的男人竟是他自己。

西装是西方传过来的服饰,会为广大人群所接受确实也是西装对人是有提升修饰作用的,简洁明朗的线条会让人显得更为精神,适合目前的职场要求。

而长袍呢,放在现在的审美来说接受度不广,很大原因就是很多人穿了长袍之后不一定好看,对人体的修饰作用甚少。穿长袍不仅要求穿的身形要好,肩要平背要直,身材比例匀称协调,而且更要求要有正气和精气神。否则很容易就会穿垮,像那些积贫积弱年代留下来的黑白照片那样。

秦良五官虽然没有太出挑的地方,但是眼睛生得好,隔着眼镜也显得有神,身形也板正,没有头大身小的缺陷,穿上长袍后脖子和肩颈的线条平直坚韧,整个人看着就格外儒雅,有些像穿越而来的先生。

确如沈克所说,长袍更加衬托出了他原本的气质,更适合他。

沈克左右看着也还有些不太满意,又叫了管家过来给秦良重新打理了一下头发,这才把秦良又领回了书房。

于是,沈岚风就看到了穿着白色长袍像从民国穿越过来的秦良。他一直盯着秦良看,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尤其看到秦良跟着沈克跨过门槛还提了一下前袍的动作,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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