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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怀,庄和初也不等她回答,便道,“就先看这些吧。”

说罢,就自然地垂下目光,从她怀中接过那一摞书,连同手中那册一起,径直朝书案去了。

“银柳不认识的那种字迹,是我从前在道观里读书时用的。”

庄和初将书安置到书案上,一边挪开那些已显得略有些碍事的案头陈设,一边解答她方才的疑问。

“那字体没个章法,不够端庄稳重,为参加科考,就改练了些别的。入仕之后,也只在为梅先生写书稿时用一用,以防被人认出书稿的来路。”

那日为她誊写书稿,一落笔自然就用了这一种。到了给梅宅写牌匾,给她写灯笼,确是庄和初思量之后,用心择了这一种。

也不为旁的。

只是在他如今所能写出的所有字迹中,唯这一种还是干净的。

“不过,”庄和初轻描淡写道,“日后该也不必再为梅先生写书稿了,这一笔字,也更没什么用处了。”

没什么用处了?

千钟眼睛一亮,问这话时罩在心头的那重疑惑一下子抛去脑后了。

“这字,您用不着了吗?”千钟跟到书案前,巴巴望着那正把砚台往桌角处挪的人,“那您能赏给我吗?”

把字赏给她?

庄和初一怔,不由得抬眸看向那讨赏讨得古怪的人。

这一抬眸,正撞见一双灿如晴日的眼睛灼灼望着他,心头不禁微一颤,忙作势思量手中砚台该挪到哪好,又垂下眼去。

“要我再写些字赠与你吗?”庄和初故作平静问。

“不是求您写字……”千钟朝案头那台圆月状的笔架望去,上面悬挂着大大小小五六支笔,好像垂在月宫门前的一道帘幕,可望不可及。

话说出口时,千钟已觉得有些过分贪心了,可贪念之所以害人,就是因为它一旦生出来,便会不管不顾地滋长壮大。

千钟忍了又忍,到底还是忍不住,壮起胆子求道:“您用不着的那套字,能赏给我写吗?”

“你想学写字?”庄和初总算明白了。

“是!”千钟忙连连点头。

那人只忽然朝她一看,便也顺着她的目光朝笔架看去,千钟在这眸光流转间没瞧出分毫不悦,立马接着央道。

“我能照着您的那套字学吗?我保证好好学,一定不会糟蹋了它!”

庄和初一时没应声。

习字之初,总要有个临本,她想临习他的这套字体,原也没什么不妥,只是连上她的话一并去想,便不愿点这个头。

自小以乞讨为生的人,即使已过上了如今这般衣食无忧的日子,还是打心底里觉着,只有别人不要的东西才能轮到她。

许是因为,她如今拥有的这一切,梅知雪的身份是如此,梅重九这个兄长是如此,与他的这场婚事亦是如此。

习字之事,便再不能如此了。

“不必一定要学我的。”庄和初目光驻留在她身上,与她惴惴望来的目光相接,温声道,“你也可以有自己的字。”

今日难得被他这样定定看着,却是千钟先低了头,“您也看见过,我……我的字,不好看。”

“字如其人,你的字很好看,很生动,只是不熟悉如何运笔而已。”庄和初说着,将挪远的砚台又挪回来,搬来的书册推远,腾出一片写字的地方。

“过来坐,我教你。”

能学写字,无论写什么字,千钟都满心欢喜,“谢谢大人!”

庄和初让她在案前坐下,自己立在一旁,执砚滴于砚池中点了些清水,边细细研墨,边简单说着些写字的要点,待研出足够的一汪,刚好讲罢。

搁下墨条,便从笔架上取了支狼毫小楷,教千钟执笔。

成亲那晚,庄和初就在她眼前誊录琴谱,他执笔的姿势已在她心中留了个模子,庄和初稍一点拨,她便拿得像模像样。

可待到笔锋舔了墨,挨到纸面上,不管她怎么听得一字不落,手底下都还是一塌糊涂。

“中锋行笔,让笔尖的轨迹始终在笔划正中,线条才能饱满有力。”

一时不得要领的人急得发际间滋出一重蒙蒙细汗,庄和初边温声指点着,边绕到她背后,略略俯身,垂手执住笔杆上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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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些,顺着我的力气走。”

笔杆在庄和初力道驱使下一动,千钟只觉得手指间忽一顶,生怕没做好那句顺着他的力气走,忙一卸力。

力卸得太多,一下子将笔彻底松开了。

庄和初只是施力引导,未曾想她忽然松手,纵然及时捉住笔,失控的笔锋还是在纸上划下了一道犯错的痕迹。

“我、我知错了——”

千钟差点儿从椅子上弹起来,被庄和初轻抚着她肩头按下了。

“不急,慢慢来。”庄和初重又将笔递到她手中,“握笔需得指实掌虚。”

这句话对任何开蒙习字之人来说都有些过于虚飘了,何况一个几乎于要被挫败乱了阵脚的人。

庄和初轻捉住那只紧张得有些发僵的手,手掌虚虚地包过她的手背,五指指腹依次合拢在她执笔的每一根手指上,略略压紧,让她切实感受着其中运气。

“像这样,笃定地写下去。”

如此试了几次,直到清楚地感觉到指腹下的手指松弛下来,重拾了跃跃欲试的劲头,庄和初才松开手来,让她自己试试看。

千钟好生沉了一口气,定心凝神,一笔下去,果真写出一道从前百思不得其解的平滑线条。

“大人看!我写出来了!这样对不对?”

“很好。”

千钟欢喜地捏着纸页跳起来,捂在心口上,连声道谢。

笑靥映在清朗的日光下,灿如春晖,看得庄和初心头一动,忽就想起自己昨夜那不堪之举。

越是回想,越是清晰。

今日他的目光不敢在她身上多停留,便是因为,暗夜的朦胧迷障散去后,他越是清楚地看着她,就越是明白,他昨夜非是一时难以自控。

而是心底里原就希望自己能不管不顾地冲破那重克制。

明知不可为而为。

甚至现在,光天朗日之下,他还想如此,想把她拥入怀中,想亲吻她。

不为疼惜,不为怜悯,也不为赏识,却又与这些全都有关。

是因为这个人。

她的一切。

庄和初再如何擅于自控,也非生来如此,就如他身上其他的本事,都是从无到有日复一日训练,以及从无数次吃亏受挫中磨砺而来。

是以他对此也算颇有经验。

在某一事上不可自控,最简单有效的法子,便是从根源断绝。

譬如,不能见光的,就要尽快将它曝于光天化日下。

“千钟,还有件事,我要与你说句实话。昨夜——”庄和初一下决心就断然开口,可话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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